房產稅的起徵點
房產稅的起徵點
1.2012年房地產調控政策不會改變,但剛需產品的相關政策將定向鬆綁。
2.剛需和改善性需求有釋放現象,市場將溫和轉暖,房地產政策限購限貸有鬆綁壓力。政策的不鬆綁,反而積累壓力,對後續房地產發展產生破壞性傷害。
3.整體經濟執行如果低於7.5%的增速,房地產相關政策將進一步放鬆。
完善現行房地產調控政策,確保本市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的相關建議:
1. 不單對剛需產品要定向鬆綁,對合理的'改善型需要也要定向鬆綁。
每個城市發展的能級不一樣,每個城市居民走向小康的速度也有差別,在杜絕投資型需要的同時,對上海居民合理的改善型需要不但要開閘放水,而且要儘快減免負擔,否則顯現不出一線城市改革發展取得成績的示範和領頭羊的社會效應。
上海的普通房標準上調政策是個很好的開端,應該在這個基礎上不斷擴大深化。
2.房產稅改革應該爭取最大群眾的支援,這樣才能真正起到打擊投資,鼓勵剛需和改善型需要。
上海房產稅政策有兩點值得商榷:
一、超過人均50平方米就收房產稅,打擊面過大,不利於滿足普通百姓改善型住房的需求,不利於爭取人心,不利於房產稅的推廣。
二、不追究存量房的政策,不利於打擊投資型購房和既得利益者,不能對他們產生威懾作用和擠出效應。
因此,建議房產稅的起徵點提高到人均80-100平方米,或者對買大賣小的改善型購房行為有二年的房產稅虛徵期。其次,建議房地產稅向重慶學習,增加追究存量房的政策。
另外,如果限購限貸政策取消,考慮到我國還是個成長型國家,建議房地產稅政策的鬆緊應該有一定的伸縮性,以配合國家宏觀經濟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