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核心內容:今年五一勞動節又臨近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而這些勞動糾紛案件主要是加班工資的計算。那麼五一加班工資怎麼算?我國針對加班費是如何規定的?五一勞動節不能安排哪些人加班?法律快車為您一一介紹。
五一節臨近,勞動維權又成了大家熱議的話題。這些勞動糾紛案件中,多數爭議的焦點在於加班工資的計算方式上。那麼2015年五一勞動節加班應該怎麼計算加班工資?
五一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按照《勞動法》規定,5月1日當天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
按照規定,在法定節假日加班,日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天(月計薪天數)×300%;在休息日加班,則要按200%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即日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天(月計薪天數)×200%。這裡所說的`工資收入指基本工資,獎金、津貼、各類補貼都不算在內。
5月1日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天(月計薪天數)×300%。
5月2日或5月3日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天(月計薪天數)×200%。
這裡所說的工資收入指基本工資,獎金、津貼、各類補貼都不算在內。
加班費規定
(1)安排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點,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給勞動者正常日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五一”不得安排三類人加班
用人單位不能強迫員工加班,更無權剋扣工資。如用人單位事先未與員工及工會協商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加班違反了勞動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員工有權拒絕加班。同時有以下情況的不得安排員工加班:
1、妊娠期的女員工,不應延長其勞動時間;
2、女員工懷孕7個月以上,用人單位不能安排她們加班;
3、女員工在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能安排她們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