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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險報銷的條件、流程、材料及金額

生育保險報銷的條件、流程、材料及金額

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生育保險作為一項社會保險制度,只適用於達到法定婚齡的已婚女性勞動者,並且還必須符合和服從國家計劃生育的規定。不符合法定年齡的已婚女性勞動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從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2、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併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在生育(流產)時仍在參保的職工,按有關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不超過本單位工資總額1%的生育保險費用,國家則採取稅前列支的辦法來間接資助,可見生育社會保險費用仍然由用人單位負擔。至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的生育保險則由國家財政單獨承擔,個人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用人單位,由本單位承擔女職工的生育費用。

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生育保險報銷流程,是指用人單位及職工本人就女職工在生育期間的生育醫療費、生育津貼等費用,男職工在配偶生育期間的看護假假期津貼,向統籌地區生育保險基金報銷的一個程式。

1、女職工懷孕後、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視窗;

2、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視窗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參保職工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可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1)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2)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

(3)產前檢查費和生產費用,當事人攜帶結婚證、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開具的計生證明到生育保險定點醫院直接刷卡結算。

(4)申報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貼,需填寫《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並加蓋單位公章,提供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孩子的)、出院小結等材料,於每月1-10日之間的工作日前往市醫保中心生育科辦理申報手續。(相關手續應在分娩後一年內辦理)

生育保險報銷材料都有哪些?

《結婚證》原件一份、影印件兩份,生育服務證原件》(外地戶口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務證,如果不能提供,則需要提供外地正規的生育服務證)一份、影印件兩份;《出生醫學證明》原件一份、影印件兩份,《醫療藍本》原件一份、影印件兩份,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書》原件一份、影印件兩份,所有醫院的單據原件,《生育報銷審批表》兩份,加蓋公章。

1、醫院病歷原件和影印件;

2、醫院診斷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3、財稅部門印製的醫療費用專用收據或發票;

4、與收據(發票)金額相符的醫療費用明細清單(或有醫院印章的手工記錄清單);

5、《生育證》原件和影印件或《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影印件。

另外,以下幾種情況需要注意:

1、未辦理《廣州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就醫確認憑證》(以下簡稱《就醫憑證》)已急診流產或分娩,無《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證》的需出具夫婦雙方街道計生部門證明。

2、異地分娩(已在市醫保中心辦理異地分娩申請備案手續),需要提供《廣州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異地分娩申請表》或《生育保險選擇定點醫院申請表》。

3、已辦《就醫憑證》,在非定點醫院急診流產或分娩:①《就醫憑證》原件和影印件;②由參保人或其家屬出具的書面報告。

4、經市醫保中心認定的各種特殊情況的生育保險醫療費用,①由參保人或其家屬出具的書面報告;②市醫保中心根據各種情況而要求參保人提供的資料。

生育保險報銷金額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1、生育保險適用物件是具有本市城鎮戶籍並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的從業或者失業生育婦女。

2、繳費基數:以用人單位繳納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為本單位繳納城鎮生育保險費基數。

3、繳費規定:用人單位每月按繳費基數0.8%的比例繳納城鎮生育保險費。個人不繳納城鎮生育保險費。

4、生育生活津貼期限: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的,享受3個月。妊娠佈滿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享受1個半月。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或者患子宮外孕的,享受1個月。

5、生育生活津貼標準(生育婦女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一年的):

(1)從業婦女: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的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2)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工,自由職業者:最高不超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3)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內的失業婦女:按經失業保險機構核准的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的失業保險金標準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例如:25歲職業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況生育,可享受3個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貼,外加生育醫療費補貼2500元,共計約10000元。

(4)生育醫療費補貼標準: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的或不滿7個月早產的,享受2500元。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的,享受400元。妊娠3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的或者患子宮外孕的,享受200元。如果沒有繳納生育保險就不能享受以上待遇,如果有生育保險,要在當地的社保中心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