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州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新尺度
廣州2015年1月起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進步到2408元
從廣州市地稅局獲悉,按照《關於釋出2014社會保險年度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人為上限和下限的關照》及釋出的相干資料(2013年廣東省及廣州市城鎮非私營單元在崗職工月均勻人為別離為4468元和5808元),7月1日起廣州市調解2014社保年度繳費人為上下限。但按照《關於耽誤執行2014社保年度養老保險繳費人為下限有關題目的關照》劃定,為安穩實驗部門市於2014年底繳費人為下限過渡至全省同一尺度,經省當局贊成,耽誤執行2014社保年度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繳費人為下限,即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繳費人為下限仍按2139元執行,2014年社保年度繳費人為下限尺度2408元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2014社保年度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繳費人為上限從12645元調至13404元。
7月1日起調解後,城鎮職工根基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賦閒保險、生養保險的繳費人為上限從15939元調至17424元。城鎮職工根基醫療保險、生養保險的繳費人為下限從3188元調至3485元。工傷保險、賦閒保險繳費人為下限仍按2013年度廣州市最低人為尺度1550元計較。
城鎮個別工商戶和機動就業職員介入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的繳費人為可在全省上年度非私營單元在崗職工月均勻人為(2139元至13404元)的60%~300%範疇內,按照本人現實收入狀況和經濟遭受手段自行選擇。繳費人為選定後,在統一社保年度內不再改觀。
城鎮個別工商戶和機動就業職員介入城鎮職工根基醫療保險和城鎮機動就業職員醫療保險的繳費人為按廣州市上年度非私營單元在崗職工月均勻人為5808元計較。
市地稅局溫馨提示:
1.用人單元須按職工本人上年度申報個人所得稅的人為、薪金的月均勻數如實申報職工2014社保年度的.繳費人為,繳費人為原則上一年穩固。用人單元自行審定2013年度(1月~12月)本單元在崗職工月均勻人為數,並向本單元職工公示,同時登入地稅網報體系舉辦申報。
2.城鎮個別工商戶和機動就業職員,如2014社保年度不從頭選擇繳費人為的,徵收體系已將其繳費人為配置為最低尺度2139元。如需選擇的,請攜帶身份證到市地稅局各辦稅處事廳前臺治理繳費人為調解手續。必要相識社保費的相干政策和繳費指引,可致電廣州地稅納稅處事熱線12366-2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