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中秋節的習俗:中秋祭月
中秋祭月,在我國是一種十分古老的習俗。據史書記載,早在周朝,古代帝王就有春分祭日、夏至祭地、秋分祭月、冬至祭天的習俗。其祭祀的場所稱為日壇、地壇、月壇、天壇。分設在東南西北四個方向。北京的月壇就是明清皇帝祭月的地方。《禮記》載:“天子春朝日,秋夕月。朝日之朝,夕月之夕。”這裡的夕月之夕,指的正是夜晚祭祀月亮。這種風俗不僅為宮廷及上層貴族所奉行,隨著社會的發展,也逐漸影響到民間。
隨著歷史的發展,對日月的隨意性跪拜演變為有固定的'時間、地點和程式的制度化祭祀。對此較為詳細的記載出現於周朝。
《國語。周語上》記載:“古者先王既有天下,又崇立於上帝、神明而敬事之,於是乎有朝日夕月,以教民事君。”這段文字本沒有明確是在秋季祭月。但一般認為“朝日”就是春分的早晨祭月,“夕月”就是秋分的傍晚祭月。
三國時代的韋昭註釋上文中的“朝日夕月”說,春分拜日在東門以外,這時由於在東門可以禮迎日出;月亮從西方升起,所以秋分在西門外拜月。
唐朝的孔穎達解釋說:“亦順天時也。為朝,謂天子春分之日,朝日於東門之外;為夕,謂天子秋分之夕,祀月於西門之外也。日是陽,故朝旦用事;月為陰,故夕晚用事也。朝禮有東西之異,是放法於日月之始。”意思是在東方祭日和在西方祭月是仿照日出和月出的方位來定的,也明確夕月是在秋分進行。
東漢鄭玄註釋說:“天子當春分朝日,秋分夕月。”春分、秋分是晝夜平分的日子,古人認為這時祭祀日月有特別的意義,確實在這兩天分頭舉行祭祀日月的隆重場合。
中秋之夜,月色皎潔,古人把圓月視為團圓的象徵,因此,又稱八月十五為“團圓節”。古往今來,人們常用“月圓、月缺” 來形容“悲歡離合”,客居他鄉的遊子,更是以月來寄託深情。 唐代詩人李白的“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杜甫的“露從今夜白,月是故鄉明”,宋代王安石的“春風又綠江南岸,明月何時照我還”等詩句,都是千古絕唱。
中秋節是個古老的節日,祭月賞月是節日的重要習俗。古代帝王有春天祭日,秋天祭月的社制,民家也有中秋祭月之風,到了後來賞月重於祭月,嚴肅的祭祀變成了輕鬆的歡娛。中秋賞月的風俗在唐代極盛,許多詩人的名篇中都有詠月的詩句,宋代、明代、清代宮廷和民間的拜月賞月活動更具規模。我國各地至今遺存著許多“拜月壇”、“拜月亭”、“望月樓”的古蹟。
北京的“月壇”就是明嘉靖年間為皇家祭月修造的。每當中秋月亮升起,於露天設案,將月餅、石榴、棗子等瓜果供於桌案 上,拜月後,全家人圍桌而坐,邊吃邊談,共賞明月。現在,祭月拜月活動已被規模盛大、多彩多姿的群眾賞月遊樂活動所替代。
雖然祭月的習俗開始年代無法確定,就現有的文字資料來看,漢代枚乘的《七發》中說,“客曰:將以八月之望,與諸侯並往觀潮於廣陵之曲江”,這或許是今天中秋後觀錢塘潮風俗的由來。大約到了魏晉之時,開始有了中秋賞月之舉,但未成習。到了唐代,中秋賞月、玩月頗為盛行。歐陽詹在《長安玩月詩》序中說:“八月於秋,季始孟終,十五於夜,又月之中。稽之大道,則寒暑勻,取之月數,則蟾魄圓。”待到宋時,才正式定為中秋節:“中秋節前,諸店皆賣新酒,貴家結飾臺榭,民家爭佔酒樓玩月,笙歌遠聞千里,嬉戲連坐至曉”(《東京夢華錄》)月餅被列為節日佳品,蘇東坡就有“小餅如嚼月,中有酥和飴”的佳句。南宋中秋節活動,則更為豐富多彩:民間以月餅相饋,取團圓之義。是夕,人家有賞月之舉,或攜湖海,沿遊徹曉。蘇堤之上,聯袂踏歌,無異白日。並在江上施放萬盞“小點紅”(小羊皮燈),燦如繁星,十分可觀。明清以來,“賞中秋”的風俗,更加盛行。許多地方還形成燒斗香、走月亮、放天燈、樹中秋、點塔燈、舞火龍、曳石等特殊習俗。至今,每逢中秋佳節,民間仍盛行賞月、吃月餅和團圓飯以及舞龍、點塔燈等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