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機動車年審新規定
記者從濟南歷下區交警大隊瞭解到,愛車不滿6年的免檢車輛,仍需到車管所辦理申領檢驗合格標誌業務,還需要到檢測線辦理車輛的環保檢測,領取環保標誌。
免檢機動車申領檢驗合格標誌的車管新政自2014年9月1日實施以來,不少新車車主對新政存在誤解,以為愛車是不滿6年的'免檢車輛,便不需申領和張貼車輛年審標識,也不瞭解申領的流程。為此,歷下區民警對新政進行了細緻解讀。
新政規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對6年以內的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麵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實行免檢制度,在申請檢驗合格標誌時,不再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歷下區民警解釋,“免檢制度”是指車輛免於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也就是車主常說的“上線檢測”,但仍然需要到車管所和各中隊服務站辦理申領檢驗合格標誌業務,還需要檢測線辦理車輛的環保檢測,領取環保標誌。
領取檢驗合格標誌時,車主需要攜帶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機動車檢驗標誌申請表》、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在審領前需要將車輛涉及的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領取檢驗合格標誌最多可以提前3個月。
此外,不適用於免檢新政、仍執行原檢驗規定的情況有:2010年8月31日前註冊登記的車輛;自車輛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註冊登記的車輛;營運車輛;麵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屬於免檢範圍的車輛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交通事故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