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徐州市低保標準
記者從徐州市民政局獲悉,該市今年將再次提高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至每人每月558元,較去年提高了9.4%,孤兒及“三無”老人供養標準也同步提高。
據介紹,從7月1日起,徐州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此前的`每人每月51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558元,月增48元,主城區(含鼓樓、雲龍、泉山、開發區)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目前的每人每月31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340元,月增30元。各縣(市)、銅山區、賈汪區農村低保標準由目前的每人每月27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300元,月增30元。
按照徐州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的比例要求,徐州市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和“三無”老人供養標準也同步得到提高。機構養育孤兒供養標準由此前的每人每月133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460元,月增130元;社會散居孤兒供養標準由每人每月8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870元,月增70元。同時,主城區“三無”老人供養標準由目前每人每月112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223元,月增103元;其他縣(市)區按照不低於當地2013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比例確定供養標準。
據徐州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處長魏忠剛介紹,按照規定,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年7月1日都會進行調整,從2012年的每人每月440元,至今年的每人每月558元,徐州市上調幅度還是比較大的,徐州市此次調整提高“低保”標準,市級財政需多支出300餘萬元,區級財政另有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