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哈爾濱低保標準
從17日召開的`哈市民政系統精細化管理推進會議上獲悉,今年下半年哈市將適時啟動城鄉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對轄區內民政物件,實行分門別類登記造冊建檔,杜絕“人情保”、“關係保”等現象。
為確保困難群眾的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2009年,哈爾濱市出臺了《關於建立哈市城市低保和低收入困難家庭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的意見》,提出“當現行城市低保標準占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比例低於30%時,啟動低保動態調整機制”。哈爾濱市自2010年以來連續4年提高低保標準,將市區現行城市低保標準由月人均410元提高到460元,市區城市低收入困難家庭標準提高到月人均460元至552元,市區城市低收入家庭標準提高到月人均552元至690元,縣(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標準提高到月人均376元至564元。
目前,哈市社會救助範圍逐年擴充套件,救助水平、能力逐年提升,基本形成了以城鄉低保和五保供養制度為基礎,以專項救助制度為輔助,以臨時救助、慈善救助和社會互助互為補充的覆蓋城鄉的社會救助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