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成文日期最新規定
公文的成文日期應該以領導簽發的日期為準。成文日期即檔案生效的日期,是公文格式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任何一份檔案都必須標有檔案製成的具體時間。下面小編帶來公文成文日期最新規定,歡迎閱讀!
公文成文日期最新規定 篇1
公文成文日期最新規定
1、成文時間一般以領導人簽發的日期為準;如系聯合行文,以最後簽發機關的領導人簽發日期為準。會議透過的重要公文,以會議透過日期為準。
2、成文日期要寫明年、月、日,不得簡寫,行政公文要求必須用漢字書寫,位於正文或機關署名下方,右空4字。
3、 聯合行文由於公章較多,成文時間的位置有特殊要求,因聯合單位的多少不同,有多種方式:
(1)、當聯合行文需加蓋兩個印章時,應將成文時間拉開,左右各空7字;主辦機關印章在前;兩個印章均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只能採用同種加蓋印章方式,以保證印章排列整齊。兩印章之間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過3mm。
(2)、 當聯合行文需加蓋3個以上印章時,為防止出現空白印章,應將各發文機關名稱(可用簡稱)排在發文時間和正文之間。主辦機關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個印章,兩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後一排如餘一個或兩個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間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後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標識成文時間。
會議透過的重要公文,如決議,以及條例、規定等法規性文體,成文日期不在文後,而是加括號標註於標題下方居中位置。
公文成文日期最新規定 篇2
公文成文日期確定的標準:
會議透過的決定、決議等以會議透過的日期為準。
經領導人簽發的,以簽發日期為準。
聯合行文,以最後簽發機關領導人的簽發日期為準。
法規性檔案以檔案批准日期為準。
一般的電報、信函等以實際發出日期為準。
公文的特點是什麼:
鮮明的政治性。直接代表與反映國家政權的階級屬性、政治意向和根本利益。
法定的'作者。撰制者必須是根據統治政權立法賦予相應權力和承擔相應義務的組織。
法定的權威。代表制發者的權力、意圖,具有法律的或行政的權威,有很強的約束力。
特定的體式。撰寫與印製有嚴格的規範和統一的要求。
現實的效用。為解決現實問題而產生,其作用隨著目的的實現而消失或轉化。
固定的讀者。預先確定範圍明確的讀者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