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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公積金提取新政策變化

廈門2015年公積金提取新政策變化

廈門2015年公積金提取新政策變化

廈門公積金交房租可委託按季提取 用於預製板房改造

廈門可提公積金改造預製板房:試行2年 父母子女共用

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提取公積金進行預製板房改造,不但切實可行,手續還不復雜。記者昨日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知,我市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更加便利,同時新增提取公積金進行預製板房改造業務。

【業務一】

公積金可委託按季提取支付房租

今起可按新流程辦理條件放寬,材料簡化

今年1月28日,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發文,放寬了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提取條件。廈門從3月16日起也正式推出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新規定,放寬了提取條件,簡化了提取材料。

按照新規,房租需超出家庭收入的10%的提取條件被取消。本市職工只需滿足兩個條件——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滿3個月,且本人及配偶在廈沒有自住住房,在租住保障性租賃房或商品住房時,就可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

以往繁多的提取材料在新規中被簡化為三種——身份證明材料、銀行卡材料、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身份證明材料為本人身份證原件;若是委託辦理,需提供委託人和受委託人身份證原件;若到銀行辦理,均還需提供影印件。

銀行卡材料為本人本市的同名銀行儲蓄卡原件和影印件。

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則分為租住商品住房和租住保障性租賃房兩類。若租的是商品住房,職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證明原件(市國土房產測繪檔案管理中心開具)即可。若租的是保障性租賃房,需提供租賃合同、租金繳納證明及保障性租賃房租金補助合同的原件和影印件。

按年辦理改為委託按季提取

3月16日起開始實施的新規,將業務流程進行了最佳化——廈門在全省率先推出了委託按季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業務,職工籤個委託協議就可搞定,不用每年都去視窗排隊辦理了。租住商品住房的,職工需到本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業務網點辦理。租住保障性租賃房的,需到市公積金中心視窗,即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樓C廳或同安區行政服務中心一樓辦理。

職工當場簽訂委託協議後,即時生效。從簽約後的下季度起,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10日前,系統將自動把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其同名銀行儲蓄卡內。據工作人員介紹,租住商品住房的',設有季提取金額上限——1800元,該標準將根據我市房租水平和租房面積變化進行調整,並向社會公佈。租住保障性租賃房的,季提取金額按照扣除租金補助部分後的實際房租支出額提取。

【業務二】

自主集資改造預製板房可用公積金

試行至2017年2月10日

市民自主集資改造預製板房,可以申請使用公積金啦。近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推出預製板房自主集資改造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試行期至2017年2月10日。符合條件的本市自主集資改造預製板房屋的產權人(含產權共有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申請提取。

先由建設單位提備案申請

職工辦理提取手續前,得先由建設單位向公積金中心提出備案申請,並提交建設部門出具的預製板房改造工程施工許可證、《本市預製板房屋自主集資改造工程預算及資金來源說明書》、《本市預製板房屋自主集資改造業主分戶出資明細表》。備案辦結後,職工才能憑個人相關證明材料到視窗辦理提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