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2015年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基數
2015年起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基數提至1600元
記者從寧德市人社局瞭解到,2015年1月1日起,只有困難企業才能按最低工資標準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而且必須向人社部門報備,此外,無僱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將提高至1600元。
困難企業須向人社部門報備後
才能以最低工資標準作為繳費基數
12月16日,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地稅局聯合印發《關於做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徵收基數管理問題的通知》,通知中重申,用人單位及其參保職工應以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計算繳交養老保險費,切實履行法定義務。
“寧德市與省裡標準一樣,用人單位按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18%繳納,職工個人按本人工資總額的8%繳納。”寧德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不過,目前仍有部分企業未執行這一標準,而是把最低工資標準作為繳費基數,“這就損害了參保職工的合法權益。”
此次的'通知中規定,用人單位及其參保職工只有按照政策規定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才能將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勞動者工資標準支付,並以最低工資標準作為繳費基數。
“用人單位將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勞動者工資標準支付的,必須符合‘因用人單位生產經營困難、經濟效益虧損,確實無法正常支付工資(連續虧損三個月以上不能正常發放工資)’,經過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透過,且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履行報備手續。”該負責人表示。
據介紹,從2015年1月1日起,用人單位如需按最低工資標準申報繳費基數,必須同時向徵收機關提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最低工資標準備案意見。對於此前已執行最低工資標準作為繳費基數的參保企業,給予3個月的申報寬限期,寬限期後還未提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最低工資標準備案意見的,從第4個月開始應連同前3個月按照實際工資總額計算繳費。
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提至1600元
月繳交養老保險費增加60元
同時,通知中要求,從2015年1月1日起,無僱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按1600元執行,今後每年以一定的幅度增加。
“根據國務院有關檔案精神,無僱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為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結合我省實際,擬採取逐步提高的辦法。”寧德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按新標準計算,無僱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月繳交養老保險費,明年將從260元提高到320元,增加了60元。
“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費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繳費基數提高了,退休後拿到的養老金也就更多了。”該負責人解釋道。
而參保的私營企業等單位工資基數難以確定的,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按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徵繳。
參保職工符合政策性補繳規定的,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基數按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執行。
此外,通知中還明確,靈活就業人員中屬於原國有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後下崗自謀職業的“4050”大齡人員,繼續落實配套的繳費補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