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金什麼時候才能領取?
摘要: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目前,我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週歲。
一問:購買養老保險,是否有年齡限制?如有,是多少?
答:凡不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者,均可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是,達到退休年齡而繳費不滿15年者,不能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因此,大家應該及早參加養老保險,參保時間越長、繳費越多,將來退休後領的養老金就越多。
二問:養老保險要交多少年才可領取?屆時領取的養老金可以維持基本生活嗎?
答:參保人員必須達到退休年齡且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以上,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如果不中斷繳費,當然可以維持。
三問:參保人員繳納養老保險後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就去世的,家屬是否可繼承其養老金?
答:家屬可繼承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中的'個人賬戶部分。
四問:養老保險繳滿15年後還不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請問還要繼續繳嗎?多繳部分領取時怎麼處理?
答:按照新計發辦法,這種情況的參保人員還必須繼續繳納養老保險,繼續繳納部分每多繳1年增發基礎養老金1%。
五問:按照新計發辦法,中斷的養老保險費不能補繳。那麼,以前繳納的保險費會作廢嗎?如不作廢,怎樣處理?
答:新計發辦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因故中途中斷繳費的,其中斷期間不能補繳,以後可以繼續繳費。其中斷繳費前所繳保險費不會作廢,社保機構已作封存,中斷繳費前後所繳養老保險費可合併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