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業救濟金上調至1446.4元/月 多項社會保險費繳費標準將提高
昨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釋出訊息稱,深圳市2014年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1808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6.5元/小時。新標準自2014年2月1 日起實施。記者瞭解到,與最低工資標準相關的多項社會保險費繳費標準也將提高,同時失業救濟金也將上調到1446.4元/月。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最低工資標準調上去了,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參加社會保險的計算基數也得跟著標準上調,至少應以最低工資為基數計算。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 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以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計算,平時、休息日、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分別不得低於15.58元/ 小時、20.78元/小時、31.17元/小時;休息日、節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資分別不得低於166元/天(1808元÷21.75天×200%)、249 元/天(1808元÷21.75天×300%)。
養老保險計算基數也將產生變化。職工參加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以員工的月工資總額為基數,但最低不得低於市最低月工資標準,也就是說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最低不得低於379.68元/月(1808元/月 ×21%),其中個人繳費144.64元/月(1808元/月×8%),企業繳納235.04元/月(1808元/月×13%)。
失業保險的繳費標準為: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3%,按照新標準需繳費54.24元/月(1808元/月×3%),其中用人單位繳2%(即36.16元),職工繳1%(即18.08元)。失業救濟金也上調了,為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即1446.4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