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問應屆畢業生落戶問題
我是09屆應屆畢業生,在杭州讀的大學,畢業時就業協議簽在寧波北侖的一家公司,畢業以後沒有籤合同,離開原來籤協議的單位(報到證、戶口遷移證上寫的單位)現在我手上只有報到證和遷移證,而且上面寫的還是原來實習單位
我想請問:
1.人事局公告上說畢業生報到期限為當年年底即12月份前,那過了這個時間以後如果我還沒有辦理落戶,我的.檔案在多少期限內,會怎麼處理了?
2.就現在的情況,我想在寧波北侖落戶需要哪些材料,該怎麼辦理?
只剩一個月了,請知道這方面的解答!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