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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廁所月入9000 上海一白領成"最貴清潔工"

掃廁所月入9000 上海一白領成"最貴清潔工"

新聞晨報8月2日報道 “僱員負責清掃公司男、女廁所,負責地面、紙簍、馬桶和洗手面盆等的清潔、消毒和衛生工作。”7月30日,原本擔任公司資深策劃的楊華(化名),在懷孕後從人事部門接到這份換崗不換 薪的合同後,令她氣憤不已。“我月薪9000元,如果簽了這份合同,估計就成了‘史上最貴的清潔工’了。”

昨天,記者聯絡到該公司。該公司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公司負責人正在歐洲,目前無法對此事作出回應。但她個人表示,公司確實沒有其他崗位可以安排,該工作也符合懷孕婦女的工作強度,公司作出的所有決定均符合《勞動法》規定。

白領懷孕換崗成了清潔工

昨天,一則“開給懷孕員工的勞動合同” 的帖子在網上出現,網友張貼了一張手機拍攝的勞動合同文字,上面寫著公司同意聘用員工擔任“機動工作職位”。對這一崗位,公司如此描述:僱員負責公司所有 員工的杯子清潔工作;負責公司內所有植物的養護工作;僱員負責清掃公司男、女廁所,負責地面、紙簍、馬桶和洗手面盆等的清潔、消毒和衛生工作。同時,公司還可以隨時要求僱員執行泡茶、買盒飯等其他工作。

對清掃廁所一項,公司明確規定“廁所應當每天清掃3次,馬桶和洗手面盆應當每天清潔,消毒3次以上,分為上午1次和下午2次”。楊華稱公司人事部門出示這份勞動修改確認書後,還表示如果不籤就算曠工。

遭解聘前發現已意外懷孕

昨天中午,當記者輾轉聯絡到當事人楊華時,她正準備去醫院檢查,電話中她的嗓音沙啞。“感冒還沒有好,又不敢吃藥。”她說,帖子是在本週一去公司看到人事部門提供的新合同後,一時氣憤才發在論壇上的,但不知道已經被人轉帖。

楊華說,她今年4月休了一個月長假到國外探望丈夫。5月21日重新上班時,意外得知公司一個 專案宣佈解散,包括她在內共有10餘名員工將要離職。“公司在5月29日與我解除合同。但我發現,我已意外懷孕了。”楊華和其他員工申請了勞動仲裁,同時 楊華表示懷孕婦女不得被解聘,應當恢復勞動合同關係。7月27日,楊華在公司人事部門有關人士陪同下去了指定的仁濟醫院檢查,發現自己妊娠13周。“按此 計算,懷孕肯定是在5月29日合同解除日前,所以公司重新安排我上班。”

半小時內須將所有杯子洗淨

7月30日早上,楊華到了公司,公司人事部門提供了她一份“清潔工”的機動職位。“一看合同,氣就不打一處來。除了掃廁所外,合同上還說半小時內應將所有員工的杯子清洗乾淨,但是老闆之前就群發郵件告訴我們,阿姨不是傭人,杯子都自己洗。”

此外,合同中還有“保證上班時間不得使用手機對外聯絡,經公司允許可使用公司提供的電話進行通訊”等規定。楊華反問:“這些規定對一個懷孕員工來說,是不是太不合理了?”目前,她已經和公司負責人發了電子郵件,與其溝通。

公司辦公室人員稱負責人不在,僅發表個人意見

“確實沒有其他崗位可安排”

昨天,記者聯絡到楊華所在公司辦公室的Kitty女士。Kitty表示,公司負責人尚在休假,目前無法對此事作出回應,但她對此發表了個人意見。她表示,專案解散後,公司確實沒有其他崗位可以安排,這個專案的'其餘員工均已結束勞動關係。

Kitty表示,這份機動職位工作應該說工作量很輕微。公司只有20餘人,只要每天打掃衛生間、洗洗杯子,每週澆一次花,實際工作時間每天累計不到3小時,也便於楊華靈活請假,且只要符合公司規定,公司均予以准假,從來沒有為難她。Kitty 說,該員工恢復上班第一天就說需要看醫生,公司也當即允許,到目前為止該員工沒有來上過一天班。

目前,公司已經考慮到孕婦需要隨時休息,而且部分公司內的清潔工作還是由原清潔工作人員來完成,如擦玻璃、拖地、擦桌子、提純淨水、整理倉庫等稍重體力的活都沒有安排她做。從勞動強度來說,也符合國家規定,沒有攀高、入水等國家禁止的一些勞動。

更重要的是,公司給該員工重新安排新崗位後並沒有減少一分勞動報酬和福利,月薪保持9000元不變,公司一直堅持做到符合法律的要求。她認為,楊華不肯接受這份工作,實際上是輕視清潔工這一工種。

對此,楊華認為這是公司人事部門找的藉口。“在換崗之前,應當和我協商一致,不應該選擇這一方式。”

“換崗很正常”“孕婦洗廁所,絕對無法接受”

網友熱議,但態度截然不同

帖子發出後,引起了網友對“孕婦該不該開除,該不該掃廁所”的熱議。

網友“豬油三”認為,公司專案組已經解散,原有工作崗位不存在,換崗也很正常,讓楊華做的工作也沒有超過一個孕婦的體力限制。他認為,所有提反對意見的人,都應該從公司角度設身處地考慮。

但是網友“程式碼罐頭”則表示,不管該孕婦的工作態度如何,就勞動合同來說,讓一個孕婦去掃洗手間,絕對無法接受。“洗手間如果不是天天用力刷,靠自然沖水會有那麼幹淨?”

勞動仲裁委員會專家

孕婦變崗變薪不能單方面強制執行

上海勞動仲裁委員會專家隋偉表示,懷孕婦女變崗變薪需要雙方協商決定,不能由企業單方面強制執行。

現在是變崗不變薪,從法律角度來說,公司作出這番決定的確不違法。但是,如果從孕婦這一特殊性來說,清掃廁所這一工作對懷孕婦女不太合適。按照相關規定,懷孕員工的變更崗位應當減少工作量等以使其適應這份工作,要有利於懷孕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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