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 學習筆記
一、目的和範圍
1、制定本準則的目的:規範職工薪酬的確認、計量和相關資訊的'披露。
2、概念: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相他相關支出。
3、具體包括:
(一)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二)職工福利費(包括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贍養人的福利);
(三)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包括補充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四)住房公積金;
(五)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六)非貨幣性福利;
(七)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給予的補償;
(八)以購買商業保險形式提供給職工的各種保險待遇。
(九)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4、下列各項適用相關會計準則:
(一)企業年金基金,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0 號企業年金基金》。
(二)以股份為基礎的薪酬,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1 號股份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