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 報考助理會計師考試的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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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廣東初級會計師報名時間2016年11月7日至30日;考試時間2017年5月13日至16日。實行考後資格稽核。
關於廣東省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省直各單位,中央駐穗各單位:
根據全國會計考辦《關於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6〕14號)規定,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初級資格考試)採用無紙化方式,定於2017年5月舉行。現就我省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二、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透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才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的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
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於2017年5月13日至16日舉行,共8個批次。考生具體批次、時間以准考證上記載的資訊為準。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考試時間及科目
5月13日至16日
(共8批次)8:30-12:0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14:30-18:0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五、報考程式
我省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報考按: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列印准考證→考試→公佈成績→全科成績達到預合格分數者到報名所屬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指定地點提交資格複核材料→領取證書等程式進行。
(一)網上報名、繳費時間。
2016年11月7日 至30日,逾期不再接受報名和網上繳費。
(二)網報程式。
1.報名準備。報考人員應持有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並準備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藍、紅、白色底)證件電子照(此照片將用於制發證書)。
2.登入網站。登入“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進入“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
3.填報資訊。報考人員按網上報名系統如實填寫報名資訊並對網報資訊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應按會計從業資格證屬地原則選擇報考地區(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單位與會計從業資格證所屬地區須一致),不能跨地區報名;按系統要求上傳準備好的電子照片,設定登入密碼,並牢記“報名註冊號”和“登入密碼”。
4.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透過網上銀行繳納報名費。報考人員須按規定慎重報考,繳費確認後,不辦理退考;登入網頁提交報名資訊、繳納報名費並得到“報名已確認”資訊時,方為報名成功,逾期則視為放棄報名;報考人員報名資訊可在報名期間內上網自行修改,一旦繳費確認後,不能再改動報名資訊。
5.列印《報名表》。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成功後,請務必列印《報名表》,交所在單位初審蓋章(無工作單位者除外)後自行保管,待考試成績公佈後按報名所在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求進行稽核。《報名表》是考後複核的`重要材料,請務必妥善保管,報名結束後報名系統不再支援報名表列印。
六、考試組織
我省初級資格考試報名組織工作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負責,其中省直、中央駐穗及駐穗部隊各單位人員的會計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由省人事考試局負責。
七、考務日程
(一)2016年10月31日前,各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公佈本地區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
(二)2016年12月1日前,各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
(三)2017年4月10日前,各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公佈本地區初級資格考試准考證網上列印起止日期。
(四)2017年5月13日至16日組織初級資格考試。
(五)2017年6月6日前,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佈初級資格考試成績。
(六)各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在考試成績公佈5日後,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組織開展本地區初級資格考試考後資格複核相關工作。
八、報名收費
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繼續執行我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標準的覆函》(粵發改價格函〔2016〕64號)規定,2017年度我省初級資格考試費按75元/科收取,不得收取考試報名費。
九、工作要求
(一)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照統一規定的程式組織網上報名工作,嚴格把握報名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稽核工作。
(二)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於考試開始5日前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並做好防範和打擊考試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
(三)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精心做好各環節考務工作,確保我省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各項工作順利平穩完成。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