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實習生工資待遇問題
公司可以任意的安排實習生的工資標準嗎?
不是按照國家法律工資最低標準發放的嗎?
各位朋友幫幫忙解決下本人的問題蕭山最低工資標準上調為850元了,(首先要向大家說明我是還未畢業的大三實習生,我是學數控技術的大專生)找了家友佳機械公司進去條件都符合,可是工資發放是按實習生工資可工資只有625元,可蕭山也就是本地的最低工資為850請問這樣的工資安排矛盾嗎?還有我是自謀的職業並不是學校推薦的。請問各位友佳機械對待實習生的工資待遇合理嗎?希望哪位大哥,大姐能幫我解答下這方面的'問題。還有我如何向公司提出工資要求法律依據是什麼?麻煩告之,謝謝!
實習是在企業裡邊學習邊工作,沒有勞動用工合同,只有就業協議本科生,一般都是根據企業自己的標準和你能力適應的崗位來制定的工資標準:內地一般是幾百元到3000元,常見實習工資是1000元左右沿海一般是3000-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