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日誌記錄要求
監理日誌記錄要求
津建監技質(2007)第1號
簽發人:
為規範公司各專案監理部的監理日常工作,使工作留有記錄、行為留有痕跡、檔案資料具有可追溯性,特制定本規則。
一、 監理日誌的整理要求:
1. 監理日誌的記錄形式為三種格式:16開本和32開本及安全監理日誌。其中32開本的日誌規定為個人工作手冊,16開本規定為專案監理部整體的工作記錄。
2. 各專案監理部必須建立完整的監理日誌,對於單位工程較多的工程專案,可以由各專案總監理工程師根據單位工程、總包單位、監理人員分工等具體情況進行合理劃分。
3. 監理日誌不得在一頁上記錄多天內容。
二、 監理日誌需記錄的主要內容:
1. 當天日期和天氣情況以及環境溫度等。
2. 當天施工情況。包含當天施工活動情況,現場施工機械和勞動力投入情況,主要材料的進出場情況等。
3. 監理工程師當天巡視檢查、旁站監理及平行檢測的部位和情況過程描述以及現場計量的.記錄情況。
4. 對於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處理經過,另需記錄其跟蹤結果。
5. 參與現場協調工作的情況記錄。包含監理會議,專題會議,協調會議,現場協調工作的發生事因和處理情況等。
6. 當天簽發(接收)檔案情況。暨各項報審、報驗、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監理工作聯絡單、工程暫停令、工程變更檔案、備案驗收情況等。
7. 工程當天發生的重大事件及處理情況。
8. 與工程有關的其他情況。
9.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專案現場的檢查情況。
三、安全監理日誌需記錄的主要內容:
1.當天施工部位的安全巡視和旁站記錄。
2.安全會議和安全檢查的情況並跟蹤其結果落實情況。
3.各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專案現場的檢查情況。
四、監理日誌的有關規定:
1. 總監理工程師為監理日誌的管理負責人,並對每天記錄的監理日誌進行籤閱。
2. 監理日誌除停工或緩建等特殊情況外,必須逐日記載,不得遺漏。
3. 監理日誌必須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或損毀,且不得隨意外借。工程竣工後按照監理檔案歸檔要求進行歸整和儲存。
[監理日誌記錄要求]相關文章:
1.關於監理實習日記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