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1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方)
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建築面積:
第四條:工程價款及付款方法:
第五條:工程期限(開工、竣工時間)
第六條:工程質量標準
第七條:承包形式及材料裝置供應
第八條:發包方義務:
1.開工前___天,甲方給乙方施工圖一式___份,並做到“三通一平”;辦好施工許可證。(甲方可委託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簽訂協議執行)
2.按協議分工,開工前___天甲方辦好材料供應並交乙方籤認。
3.負責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共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負責組織驗收工作,負責監督工程質量。
4.按協議負責按期撥款。
5.……
第九條:承包方義務 乙方負責:
1.按協議分工負責材料供應。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形象進度表。開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圖負責組織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後,5天內按規定將竣工資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證施工質量,嚴格按照國家施工驗收規範進行。
6.……
第十條:違約責任及獎勵條款
第十一條:其他協助條款。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___份,承包方、發包方各一份,報送_____、______各一份。
第十三條:合同有效期及合同爭議解決。
第十四條: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檔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2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工程類別: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煤炭部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資金來源:
四、承包範圍、工程內容:
1.承包範圍:
2.工程內容(詳見附表1-1、1-2):
3.其它:
五、合同價款
1.合同總價款: 萬元。
2.合同價款的計價依據
(1) 年以 文頒發的預算定額(統一基價);
(2) 年以 文頒發的費用標準;
(3) 年以 文批覆的人工費單價;
(4) 年以 地區預算價格;
(5)其它: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辦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徵用和施工組織設計內規定的臨時用地的租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工程現場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辦理建築許可證及應由甲方辦理的其它證件。
3. 年 月 日前完成"XX一平",即通往施工現場的水源、電源、通訊線路、運輸道路、平整場地;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負責場外運輸道路的維修,安排好現場排水溝流向。("XX一平"工作如甲方無力承擔時,可委託乙方承擔。)
4.協調地方工農關係,改善施工環境,保證水、電、路、通訊工程的正常使用。
5.合同簽訂後 天內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設計說明書及施工圖一式 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質資料、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等) 份; 天內提交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並進行現場校驗。
6.組織乙方、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做好交底會審紀要,在會審後 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7.向XX銀行提交撥款依據,按時辦理撥款和結算。
8.按時參加工程的月末驗收、中間驗收(如雙方約定也可由甲方負責組織月末和中間驗收)、隱蔽工程驗收,負責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及時撥付工程價款、辦理簽證和竣工結算。
9.指派 同志為甲方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簽證和受理各項報表及協商其它有關事宜,及時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實行監理的工程,甲方委託總監理工程師代行甲方的職責。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前任在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
二、乙方責任
1.負責施工區域內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鑿井設施、水電管路的敷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3.嚴格按照施工圖說明進行文明施工,符合"環保"要求,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4.及時向甲方提出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報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驗收和中間驗收計劃;提供月份施工作業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月份施工統計報表,工程事故報告等。
5.工程竣工後,及時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提出工程竣工決算。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雙方約定的移交日期應負責保管。
7.利用永久建築和裝置建井時,負責建築物和裝置的維修和保養,保證礦井移交時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凡利用永久建築和裝置所發生的維護和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8.指派 同志為乙方代表,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及與甲方的聯絡工作。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總工期為 天(日曆天),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驗收。
二、甲方未能按約定完成"XX一平"、圖紙供應不齊全不及時,供應的材料、裝置和工程撥付不及時,以及不可抗力、外部關係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開工、中途停工和窩工,經甲方簽證後,工期順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責任造成的工程質量返工、事故處理等導致延誤工期時,工期不予順延。
四、提前或延誤交工,每天按工程造價的萬分之 支付提前竣工費或承擔違約金。
第四條 工程質量與驗收
一、乙方必須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書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監理人員的監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裝等單位工程要求達到的質量等級(見附表3)。工程質量標準按照國家或行業的工程質量標準檢驗。
三、甲方要求的"創優"工程,工程竣工後,經質量驗收達到優質工程,甲方應按工程造價的 %支付優質工程增加費(最高不超過該工程原預算造價的2%)。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主要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應的)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抽驗複驗,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和工程質量監督站。重大質量事故處理方案,應經上級主管部門、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甲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甲方和設計單位簽證後實施。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支出,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五、工程驗收
1.月末驗收和中間驗收。由甲乙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月度驗收和中間驗收,驗收合格後各方在驗收證書上簽字。
2.隱蔽工程驗收。乙方必須保證隱蔽工程的質量。乙方應在工程隱蔽前 天書面通知甲方或監理單位參加檢驗,雙方確認工程合格後在工程驗收證書上簽字,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參加檢驗,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做好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工程隱蔽後若甲方提出複驗,乙方應予同意,複驗合格,工期相應順延,其費用應由甲方負擔;複驗不合格,費用應由乙方負擔,工期不予順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對隱蔽工程自行驗收,甲方提出複驗,不論合格與否,費用由乙方負擔,工期不予順延。
3.竣工驗收。乙方在單位工程預計竣工前 天向甲方提出竣工報告及相關圖紙、資料,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在 天內驗收完畢。驗收合格,在驗收證書上簽字,進行單位工程質量評級並認證。如驗收不合格,應分清責任,限期整改,直至達到合格標準,所發生費用及工期由責任方負責。
4.竣工驗收後,乙方應根據有關規定備齊全部竣工資料一式 份,移交甲方。
六、工程保險。乙方按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的保修辦法,負責保修。保修期為:土建工程 年;安裝工程 年(暖氣工程按一個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實行保修。
第五條 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價差處理
一、由甲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數量(詳見附表2)。
二、除甲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乙方採購。
三、任何一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質、按量供應,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檢驗證書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得應用於工程建設中,且應按指定時間遠離施工現場,其複驗費用由材料、裝置供應方承擔。
四、因材料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倉庫保管費)由材料供應方負責。
五、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簽證,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方承擔費用。
六、因材料裝置供應不及時造成停工待料時,其停、窩工損失由供貨責任方承擔。
七、本工程材料價差按 文《煤炭建設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價差調整辦法》中有關規定計算。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國家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有關規定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按合同總價款(或當年計劃XX工作量)的 %支付乙方備料款計人民幣 萬元。支付臨時設施費 萬元;鑿井措施費 萬元。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 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 %時,按規定比例逐步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調整後合同總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等保修期滿工程質量仍然合格,欠付的工程款連同利息一次支付給乙方。井巷工程辦完交工驗收即一次結清。
四、工程價款的結算依據,除工程計價依據外,還應有:
1.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
2.設計變更檔案;
3.隱蔽工程、工程變更、岩石硬度變化、材料代用等簽證;
4.井巷湧水量實測資料及地質條件變化的實測資料;
5.價差調整資料;
6.其它有關工程造價增(減)的合同文書往來函件或簽證。
五、凡雙方議定在本工程中採用的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授權部門規定的定額(或基價)、費用標準、人工、材料、裝置價格等調整時,應相應對合同價款進行調整。
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的滯納金。
七、確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窩工及其它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
八、本合同價款的結算方式為: 。
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後 日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甲方和XX銀行審查,乙方應負責對審查中的疑問進行解釋。甲方在收到檔案 日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可請求XX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約、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甲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不合理之處,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甲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乙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進行施工。由於設計修改或變更而發生增減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工程量增減變化等)由甲方承擔,並調整合同價款,工期也做相應調整。
三、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設計或有關技術部門審查,甲方同意後採用並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甲方如需修改或變更設計,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變更通知書或修改圖紙,乙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乙方才予實施。
五、施工中如發現地下埋藏的古蹟、文物等障礙物,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報告文物管理機關處理並立即採取補救措施。由此增減的工程量及費用由甲方負責,並相應調整工期。
第八條 工程監理
在實行工程監理的建設專案中,要認真執行煤炭部以煤基字[1996]第254號文釋出的《煤炭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正式通告監理單位及總監名單、監理職責、監理範圍。監理單位要向乙方通告監理工程師名單及從事專業。乙方要配合監理單位對建設專案進行監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監理單位應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按照規定的方式交換資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交付使用的,乙方償付逾期違約金。
三、保修期如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 日內進行修理,否則,甲方有權另請施工單位進行修理,因此而發生的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違約責任
一、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並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煤炭部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調不成或調解未達成協議,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施工安全
乙方應按煤礦安全法規及有關規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 份(包括附件),甲乙方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由甲方報送XX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煤炭部地區工程造價管理站、質量監督站、監理單位和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監(公)證的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監(公)證手續。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要辦理鑑(公)證的,自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如需修改補充的,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補充條款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3
總承包方(甲方):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
雙方根據分工負責、配合協作的精神,共同完成_________工程之建築安裝任務,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_________。(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稱)
第二條 工程地點
_________。
第三條 工程範圍
_________。(可用列附表辦法)
第四條 質量標準
_________。(可依照工程施工詳圖、施工說明書及《安裝工程施工驗收技術規範》列出)
第五條 承包方式
_________。(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於總承包人及發包方負責供應之材料,分包方應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註明)
第六條 工程總價
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第七條 工程包價
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總造價減去發包人及總承包方供應材料總值)。
第八條 付款辦法 _________。
第九條 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工程範圍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條 中間交工
本工程專案範圍內的_________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條雙方聯絡制度及協作辦法 _________。
第十二條關於工程保密辦法 _________。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_________。第十四條特殊條款 _________。
第十五條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款項結清後失效。
第十六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式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總承包方收執_________份(其中送撥款銀行及發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執_________份。
總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分包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4
合同編號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
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它。
第四條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檔案。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裝置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檔案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
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稽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裝置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內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理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理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元。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1)工程專案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附表二):(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份檔案。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份,承包方執__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承包方(蓋章):鑑(公)證意見
地址:地址: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_____
年月日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書5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所需材料、裝置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裝置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裝置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
三、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裝置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裝置訂貨及非標準裝置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稽核工程預算,經辦的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的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
1.增減變更檔案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的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 )項處理:
(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附件
一、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
六、有關補充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