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林綠化工程合同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園林綠化工程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園林綠化工程合同1
甲方:
乙方:
為確保該工程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供雙方參照執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承包方式:
5、綠化面積:
6、綠化標準:
7、綠化品種:
8、工程造價:大寫:
第二條工程期限
全部工程開工日期,本工程定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全部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18天。
第三條工程延誤與工程獎罰
1、乙方應及時按期開工,如遇施工現場不能開工的情況下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順延。
2、施工中因各種原因需要停工,應提前24小時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由甲方視情況決定是否停工。
3、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等原因,工期相應順延。
4、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開工或停工的,由乙方承擔相應損失。
第四條甲方工作
1、確保施工面,現場做到三通一平。
2、確保乙方施工用水及養護用水、用電。
3、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地下隱蔽工程的資料。
第五條乙方工作
1、乙方必須按甲方確認的工程進度組織施工,接受甲方對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
2、工程竣工後,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對本工程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安全施工,施工中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質量驗收
1、苗木栽植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範作業,確保苗木成活率不低於100%。
2、土建工程及換土工程要按圖施工。
3、種植完成後有乙方在有乙方在一個月內完成驗收。
第七條付款方式
甲方驗收合格後付全款。
第八條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蓋章生效。
第九條維護
有甲、乙雙方協調。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園林綠化工程合同2
合同編號: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鑑於甲方同意將_____工程委託承包人負責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工程
2.工程地點:泉三高速公路泉州段沿線碎落臺、一級下邊坡及迎坡面等綠化區域。
3.工程內容:包括布控、挖樹穴、換填土及施基肥、種植、養護等。
4.工程承包:包括人工、機械及材料等。
二、合同期限
合同施工工期為20天,開工日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
三、工程質量標準
按交通部(JTJ071—98)《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公路養護技術規範》、《福建省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驗收規程》進行。
四、合同檔案
下列檔案應視為構成並作為閱讀和理解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1.本合同協議書;
2.招標檔案及施工標準、規範:交通部(JTJ071—98)《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公路養護技術規範》、《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設計檔案及其它有關規範、規定等。同一種類的規範、標準以國家最新版本為準。
3.雙方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籤訂的補充協議、會議紀要、以及工程變更確認書等相關書面檔案材料。
上述檔案相互補充,若出現不相一致時,以最後形成的書面認可檔案為準。
五、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及時確認乙方完成的工程量,並支付相應的工程款。
(2)定期或不定期對協議履行情況進行檢查、複核,有權對乙方合同範圍內的工作和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有權要求撤換不能勝任工作的作業班組。
(3)負責明確乙方承包工程內容的範圍、數量和質量標準,制定相應的作業考核辦法。
(4)如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規定的任務,達不到質量標準或出現重大責任事故時,甲方有權核減合同的相關專案的合同價款,直到終止本合同。
(5)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本路段範圍內的應急、搶險、搶修等小修作業。
(6)協助乙方辦理施工作業車輛在本路段區間內的通行便利。
(7)負責計量乙方完成的工程內容作業次數或數量,並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相關費用。
2.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甲方明確的工程任務、承包範圍、內容和質量標準,根據有關行業技術標準、規範、規定的內容要求進行養護作業,並進行相關的技術調查和資料整理。
(2)作業現場應嚴格按照國家、部、省有關安全生產規範、規定,設定施工安全標誌,採取有效防護措施,保障施工作業和高速公路行車安全。上路作業車輛必須符合高速公路行駛車輛相關規定,按規定行駛、停放。作業人員應穿反光背心且不得在安全布控以外停留、穿行。如果在作業中發生意外事故,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和後果,包括綠化損失和人員賠償等,全部由乙方負責。
(3)保護好既有建築物、綠化和交通安全設施等。如因施工發生路產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作業時產生的枯枝、落葉、草屑等雜物,要及時清理出高速公路用地範圍,嚴禁在高速公路範圍內焚燒;若擅自焚燒引起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必須為所有從事綠化施工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工傷責任險和車輛保險。
(5)負責及時、快速、保質保量地完成合同所約定的施工作業內容。乙方最少要有1名專業技術人員和1部養護車輛常駐工地,相應的人員、機械必須同時到位。
(6)主動接受甲方的業務監督、檢查和指導,並要求定期向甲方代表提供相應進度統計報表、有關臺帳和原始資料資料。
(7)乙方應建立完善的內部施工巡查、作業質量自檢、考核和驗收制度,並有完整的原始記錄。
(8)乙方在實行合同約定的作業專案時應採取有效措施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規範化操作,保障作業人員、機械裝置安全,保障施工作業和高速公路行車安全。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所造成的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和所發生的費用。
(9)在規定時間或週期內負責已完成專案質量保護工作。
(10)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作業專案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
六、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工程造價暫定為人民幣:(¥ _____元)。合同工程量清單附後,清單中單價為綜合單價,包含工、料、機、稅收等費。
2.工程清單數量為暫定數量,工程結算數量以經甲方籤認並經驗收合格的數量為準。
3.工程完工,交工驗收合格、乙方遞交決算資料後,甲方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工程決算稽核。雙方對決算無異議後,乙方提交正式建築安裝統一發票後,甲方支付決算金額的80%;其餘的20%工程款,在缺陷責任期終止,乙方提交合格的完整的竣工檔案後一次性付清。
4.本工程缺陷責任期為半年,自交工驗收日算起,責任期內因施工質量引起的缺陷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安全施工
乙方現場施工時應按照安全施工規範設定警示標誌並採取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乙方應對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因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交通事故概由乙方承擔責任。施工過程中不得破壞和汙染高速公路設施及構造物。若確因施工需要,必須採取必要的措施並報請相關部門同意。
八、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並採取合適的措施避免損失擴大,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7天內向對方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書面證明檔案。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雙方可友好協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解除合同,並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免除相應的責任。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2、當發生不可抗力的災害時,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組織抗災自救,盡力減少損失,並在12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災情況。屬合同約定範圍的維修保養作業乙方自費承擔。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應及時對乙方的工程量進行確認,並支付工程款,若甲方無合理理由延遲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在30天以上的,應按日承擔應付款額0.5%的違約金,至多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 ;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付款超過60天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作業,因乙方施工作業過程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安全操作規定,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乙方除承擔安全事故責任外,應按向甲方承擔合同價5%的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3.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偷工減料,以及其他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的,應承擔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一切損失。
4.乙方未按照與甲方約定的時間完成施工進度或未在限定日期前完工的,應按逾期天數每天承擔合同總價0.1%的違約金,逾期天數超過15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十、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泉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即生效。
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友好協商的態度加以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叄份,乙方叄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單位住址:單位住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園林綠化工程合同3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議, 本工程由乙方負責為甲方進行__________園林綠化工程施工, 本著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和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特簽訂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內容包括 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的大包乾式承包。
3、園林綠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種、數量、規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預算書。
二、工程造價:
乙方按工程施工範圍、施工圖紙提交一份工程預算書,按園林建築、綠化____類工程標準取費,人工、材料、機械調差按施工期間有關檔案執行,工程造價暫定為人民幣 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簽訂合同後,甲方支付工程造價的______%給乙方作為工程預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驗合格後付款項______%,餘款待保養期滿(三個月)甲方驗收合格後十天內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總工期 天(日曆從開工之日算起)。
2、開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五、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施工報建手續,領取建築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2、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辦理結算。
(二) 乙方責任:
1、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施工技術規範進行施工。
2、承擔綠化工程完工後的保養責任,保證綠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養期內補種苗木的保養順延1個月。
3、工程竣工後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園林綠化工程合同4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建造___綠化工程,簽訂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綠化工程。
2、工程地點:__。
3、施工範圍:綠地面積__平方米 (具體見__綠化設計圖)。以上專案均按雙方會審圖紙之要求及附後預算總表所列專案、規格、備註、數量、要求施工。
二、工期
1、開工日期:本專案工程工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天。
2、施工期內,若因停水、停電、大雨、暴雨天等因情況或甲方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移交施工場地則工期順延。
三、工程合同價款
經協商本合同總承包價款為人民幣:__元整。若施工過程中甲方有變更需要增加工程,則按實結算。
四、承建方式
1、乙方對綠化工程包工、包料;包質量、包驗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2、施工期間甲方負責乙方施工所用的水電。
五、工程付款辦法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後3天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訂金為合同價款的30%,即人民幣:__萬元整。乙方收款後第二天安排人員進場施工。
2、待工程竣工後,甲方於3天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60%, 即人民幣:__萬元整。
3、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10%,即人民幣:__萬元整。
4、工程所需交納的稅款已含在工程造價內,由乙方交納。
六、工程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所審定之設計施工圖紙的內容、要求及有關園林綠化施工規範進行施工。
2、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督管理,若發現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圖紙要求及違反操作規範進行施工的事項,甲方有權提出並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七、工程竣工驗收結算
乙方於竣工後三天內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五天內組織進行驗收,並於驗收後五天內根據設計施工圖紙、合同給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見。甲方在驗收合格後依據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簽證清單進行結算,並於三十個工作日內結算完畢。
八、延期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在施工期內按質、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誤,則每延誤一天計罰人民幣200元;因甲方責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誤,乙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內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權停工或對已完成工程進行圍蔽處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誤及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九、質保期限
1、乙方按照施工圖保質、保量、保工期、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務。竣工驗收後三個月為綠化種植保養期,在保養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2、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做好安全生產防範工作,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承擔安全施工責任,教育施工人員遵紀守法。
3、開工前三天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應符合'三通一平'要求),施工範圍內用水、電位置、測量的基線和水準點的位置,提供施工現場範圍內地下管網圖。若甲方未能及時提供施工場地,乙方有權順延施工工期。
4、甲方負責現場工地的關係協調,以確保乙方施工進度。
5、工程竣工後,乙方負責施工範圍內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場清。
十一、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質保期滿,甲方將款項結清後合同即告終止。
十二、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盡事宜,應儘可能協商解決。可補簽有關協議,補簽有關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園林綠化工程合同5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經甲、乙雙方協議,本工程由乙方負責為甲方進行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本著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和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內容包括。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的大包乾式承包。
3、園林綠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種、數量、規格按方案設計及工程預算書。
二、工程造價:
乙方按工程施工範圍、施工圖紙提交一份工程預算書,執行“20xx河北省建築、園林綠化工程綜合基價”及相關費用檔案進行造價,人工、材料、機械調差按施工期間有關檔案執行,工程造價按最後確定方案執行報價。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後,於五日內進行驗收,並在驗收合格後十日內支付工程總價款的70%的工程款。
2、餘款為工程總價款的30%作為質保金,在工程苗木保活期(12個月)滿後,甲方在十日內交工程質保金支付給乙方。
四、工期
1、本工程總工期30天(日曆從進場之日算起)。
2、開工日期_20xx_年3月31日。
3、竣工日期_20xx_年4月30日。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施工報建手續,領取建築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2、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辦理結算。
(二)乙方責任:
1、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施工技術規範進行施工。
2、承擔綠化工程完工後保活期(12個月)的保養責任,保證綠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養期內補種苗木的保養順延1個月。
3、工程竣工後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河北華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乙方:河北鵬瑞園林景觀綠化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園林綠化工程合同6
工程名稱:xxx
工程地點:xxx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議, 本工程由乙方負責為甲方進行_______________園林綠化工程施工, 本著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和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特簽訂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內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的大包乾式承包。
3、園林綠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種、數量、規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預算書。
二、工程造價:
乙方按工程施工範圍、施工圖紙提交一份工程預算書,按園林建築、綠化____類工程標準取費,人工、材料、機械調差按施工期間有關檔案執行,工程造價暫定為人民幣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簽訂合同後,甲方支付工程造價的______%給乙方作為工程預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驗合格後付款項______%,餘款待保養期滿(三個月)甲方驗收合格後十天內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總工期 天(日曆從開工之日算起)。
2、開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五、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施工報建手續,領取建築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2、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辦理結算。
(二) 乙方責任:
1、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施工技術規範進行施工。
2、承擔綠化工程完工後的保養責任,保證綠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養期內補種苗木的保養順延1個月。
3、工程竣工後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園林綠化工程合同7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營根河綜合治理綠化工程(一標)
2、工程地點:瓊中縣營根鎮
3、工程內容:綠化種植及養護。
4、工程造價(包乾不含稅):以現場數量為準,附單價報價表。
5、工程變更時,根據海南省相關定額標準計取。
二、施工期限及要求
1、施工期限:
2、驗收標準:GJJ/T82-99《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其它符合有關專業驗收標準。
3、本工程養護為3個月,保證成活率100%。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訂後,按已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進度款.
2、養護期滿後,一個星期內付清餘款。
四、工程變更情況
在綠化施工過程,甲乙雙方本著尊重事實的原則,經雙方協調同意後,可對部分苗木進行調整。
五、竣工驗收
1、乙方在種植完工後,應進行自驗,驗收合格後,通知甲方,若甲方7天內不組織驗收,則視為初驗合格。
2、初驗合格後,滿3個月進行交工驗收,要求所有苗木均出現生長之勢。
六、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及時提供可用於施工的場地及種植苗木點。
2)甲方免費提供施工用水、電。
3)甲方對苗木計劃和進場材料的驗收應積極配合,原則當日確認,以確保工期。
4)甲方配合乙方的對外協調工作(例如:政府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苗木的採購、運輸環節需辦理批文等有關手續的申辦)。
2、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要求的名稱、數量、規格進行施工,並確保種植全部成活。
2)在保活期,如乙方種植的苗木死亡,由乙方補栽,所需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需按設計要求種植苗木,如擅自種植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己負責。
4)種植須符合綠化施工技術要求。
5)乙方要服從甲方關於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所有人員須統一服裝、佩戴安全帽,保持現場整潔、有序。
七、不可抗力的因素
1、在施工期由強颱風、暴雨造成延誤的天數不計入施工期內。
2、在施工期由於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苗木死亡,所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負責。
3、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按合提出賠償。
八、其它
1、甲方指派駐現場的代表為,乙方派駐現場的代表為,雙方代表現場簽收的檔案及資料均為有效檔案。
2、工程總造價以最終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結算。
3、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工程保活期滿,餘款付清後,本合同自行失效。
4、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作原則另行籤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園林綠化工程合同8
發包方: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專案外環境景觀及______________景觀園林綠化工程 ;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園林景觀、______________景觀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觀工程(含各出入口)綠化工程、園林建築工程及配套水電工程、照明系統等(詳見施工圖)本工程施工圖的深化、最佳化設計由乙方負責,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則乙方免費提供該項服務;如不由乙方承包該工程的施工,則甲方支付該項服務費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機械、包管理、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稅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最佳化設計等。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開工日期以甲方的開工通知單並經乙方確認為準,竣工日期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____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用電,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階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_______小時以上者;
(4)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7)發生重大設計變更。
第三條 工程合同造價:
1.本工程合同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稅)
2.按照第八條標準按實際工程量進行結算。
第四條 材料、裝置供應、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
4.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5.具有合證書建築材料、裝置、發包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發包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承包方負擔。
6.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證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於本工程。
7.乙方已預定或已採購的材料,若甲方發生變更,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本工程質量要求為優良;
2.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3.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為____________;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接到通知後 24 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紙說明、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7.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
9.工程交工驗收後,園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水電保修期為2年,保修期間由施工質量
造成的損壞,其費用由乙方承擔,綠化工程保養成活期6個月,保養水費由發包方承擔。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承包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修復。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發包方、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__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作為合同的補充檔案。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裝置變更、結構改變、標準提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設計檔案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4)確認的事實必須在2天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三通”;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施工場地;
(5)合同簽訂後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術資料____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稽核承包方工程進度表,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款撥款簽證和其他必須的簽證。
(10)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竣工結算工作。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及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6)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7)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責任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簽定合同後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工程合同總價的______%;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_%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請報告後十個工作日內付至合同總價______%進度款;
3.工程竣工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請報告後十個工作日內付至合同總價______%進度款;
4.工程驗收後甲方在收到乙方結算書後三十天內完成工程結算的稽核工作。工程結算後七天內付至結算總價的______%工程款;留結算價的 5% 尾款,園建工程及綠化工程單項保修期滿後______天內分別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5.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6.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7.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7.1 工程量以審查後的施工圖加變更籤證、圖紙會審記錄等按實際工程量
進行計算;
7.2 園林建築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專案費用計取套用二00三年《廣東省園林建築綠化工程綜合定額》按定額計價;
7.3 安裝工程專案費計取套用2002年《廣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按定額計價;
7.4 園
林建築、綠化工程結算造價按____________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於2003年7月12日頒發的《二00三年園林工程定額計價程式表》計費後總價下浮5%計算;水電安裝工程結算造價按____________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於2003年7月12日頒發的《二00三年安裝工程定額計價程式表》計費後總價下浮5%計算;
7.5 園林建築及綠化工程及安裝工程的主材價格執行東莞建委頒發的2004年度7月份《xxx建築工程、安裝工程、園林綠化工程材料、苗木價格表》,發包方可指定部分材料、苗木的品牌、廠家、原產地及價格等;
7.6 發包方指定的材料或指定的價格,結算時列入獨立費,價格不按本合同第八條7.4款下浮。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作為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的責任,竣工日期得以順延。
(2)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以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方可直接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圖紙。上述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2 份,其中發包方執 1 份,承包方執 1 份,副本 2 份,發包方執 1 份,承包方執 1 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
園林綠化工程合同9
發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專案園林景觀工程的施工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如下合同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內容:
4、承包方式:
二、工程造價
本工程承包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元。此承包總價包括完成全部工程內容所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下述特別指明的內容可調整工程承包總價外,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變更工程承包價。
① 工程設計變更:憑甲方和設計單位有效簽證的設計變更聯絡單。
② 甲方提出的書面變更通知單。
③ 因上述兩種情況變更工程內容時,按工程量清單報價中的綜合單價進行 調整(單價隨總價同比例下浮後計取)。
④ 若施工時甲方通知更換土建工程材料,則根據投標檔案中主要材料價格 表中的報價,僅調整綜合單價中的材料價(單價隨總價同比例下浮後計取)。
⑤ 若施工時更換苗木,則僅調整綜合單價分析表中的苗木價格。種植費、綜合費用按苗木栽植綜合單價分析表中的同規格苗木計取(苗木單價由甲、乙雙方協商後計取)。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合同總工期 90 日曆天,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計算,如因甲方原因致現場不能施工除外。(廣場部分必須在60日曆天內完成)
四、付款方式
1、確認中標後乙方須交納合同履約保證金: 叄拾萬 元整至甲方指定賬戶後方可簽訂合同,此保證金根據工程進度予以返還。(此保證金不計息)
2、完成工程總量的50%時,付已完工程量50%的工程款。
3、工程完工經監理單位、甲方驗收合格,交接完相關資料並辦理完結算後七個工作日內,付至工程總價款的80%。
4、剩餘20%工程款作為質量保證金,工程完工滿一年無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
5、乙方每次結算工程款時須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有效合格的建安發票。
五、工程質量及工程進度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經甲方書面確認後的施工圖紙和雙方確認的施工組織設計及國家現行的規範、規程和園林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等有關規定,精心組織施工,對施工過程中的全部資料必須如實記錄,並及時整理遞交監理單位,嚴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質量關,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格。
2、苗木種植當季成活率應達到95%以上,未成活部分應及時補栽補種,自透過驗收一年後的成活率必須達到100%,並達到《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T82-99)》的要求。觀賞植物的開花率在95%以上,觀果植物的結果率在95%以上(因城市空氣汙染造成開花不結果除外),樹冠形狀符合設計要求。
3、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稽核確認的施工計劃進行施工,嚴格控制工程進度及完成時間。甲方對乙方的施工進度進行嚴密監控,如發現乙方施工進度嚴重滯後,甲方將提出書面警告,如乙方透過整改後仍不能達到進度要求,甲方有權中止與乙方的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終止合同的通知後二天內無條件退場,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進度滯後除外)
六、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① 甲方指派 為本工程甲方代表,協助乙方與甲方聯絡辦理有關簽證、驗收手續,甲方代表要求變更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② 負責監督檢查乙方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質量和進度,對工程安全、質量問題有權要求整改或停工。
③ 組織有關專業人員按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竣工驗收,負責對工程協調、設計變更和施工聯絡單簽證、協調組織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④ 負責施工現場各施工單位之間的協調、配合工作。
⑤ 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項。
(二)、乙方責任
① 乙方指派 為本工程專案經理,負責本工程進度、質量,解決工程所遇困難,乙方專案經理必須聽從甲方、監理和總包單位的協調指揮。乙方專案經理要求變更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② 按甲方確認後的施工設計圖進行施工,保證質量和工期,施工場地做到工完場清,如有違反,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承擔相關責任的權利。
③ 進出種植土方時,必須滿足灌木及喬木生長需要的土層厚度,苗木到場後按設計提供的樹木品種、規格、土球大小由甲方進行驗收。合格後方能栽植。
④ 所有材料必須有質保書和合格證,經認證許可,並且符合施工圖紙和規範要求。
⑤ 乙方應精心組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持場地平整、清潔,強化安全意識,抓好安全生產和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如發生各種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⑥ 嚴格按國家《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T82-99)》進行施工檢驗,合格率應達到100%。若施工過程中管理不善,發生嚴重質量問題,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⑦ 接受甲方對景觀工程的管理,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的管理。
⑧ 乙方負責提供所有的技術資料以及竣工資料,包括技術方案、竣工圖、材料清單、產品合格證及其它相關技術資料,並負責組織綠化專項驗收,確保驗收合格。
⑨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好施工現場和周邊地區的環境。做好成品的保護工作至竣工驗收。
⑩ 乙方對施工和生活所產生的各種生產、生活垃圾和廢棄物應進行妥善處臵,防止對環境造成汙染,並嚴格控制施工噪音。
11 乙方施工運輸材料等的機械裝置載重量不能超過28T,否則,甲方有權○禁止乙方違規裝置進場,由此產生的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施工現場臨時水電
1、乙方用電用水必須單獨安裝水錶、電錶,並按時支付水電費。
2、現場臨時用電:甲方提供變壓器或臨時用電總箱,其餘場內臨時用電等配臵均由乙方負責,並負責日常的維護和維修,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現場臨時用水:甲方提供總水源,場內一切臨時用水管道敷設的工作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如供水壓力不能滿足乙方要求時,則由乙方自行增設加壓系統,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設計變更
1、施工中甲方有權根據工程需要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並用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
2、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如確需變更的,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報甲方、監理單位審批通過後由甲方以設計修改通知單的形式通知乙方組織變更施工,其它任何形式的設計變更甲方一律不予認可。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或間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九、工程結算
1、本工程完工並經監理單位、甲方、相關職能部門等驗收合格(按施工圖及驗收清單進行驗收且出具甲方確認的竣工圖),交接完相關資料並簽字確認後,方能進入結算程式。
2、工程結算價款含施工圖預算對審價、設計變更增減費用及簽證費用。
3、施工圖以外的設計變更及簽證增減的計價原則:設計變更及簽證內容與施工圖預算清單專案內容相同或相近的按預算清單中的分項單價隨總價同比例下浮後計取;設計變更及簽證內容與施工圖預算清單專案內容不同的由甲乙雙方詢價及定價。
十、工程驗收
1、乙方施工完畢自行初驗合格後方可通知甲方、監理單位進行正式竣工驗收。竣工驗收以國家頒發的現行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圖及合同為依據。
2、需進行工程竣工驗收,乙方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書面通知後按約定時間配合乙方組織工程預驗收,甲方應在工程預驗收後三天內提出整改意見,由乙方負責整改。
3、乙方在預驗收合格並提供驗收所需的全部資料後方可通知甲方配合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
4、涉及到隱蔽工程驗收的,須經甲方、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後,方能進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或採取必要手段檢測,不論檢測複查的結果是否符合設計要求,複查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工程工期延誤和造價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就此類違規操作承擔工程總造價30%的違約金。
十一、工程保修
1、質保範圍為乙方所承包的工程範圍。
2、本工程的質保期及綠化養護期為一年,質保期及養護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
3、質保期及養護期內乙方應設專人對本工程進行保修及養護,定期或不定期對所有苗木進行修剪、更換(包括未成活苗木)、施肥、病蟲害防治、澆水、除雜草等養護工作。
十二、違約責任
1、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未能按合同工期如期完成,每延期一天按合同價的 3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超過 10 天,視乙方不具備履行合同職責的能力,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金額30%的違約金,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導致工程工期延誤的,經雙方書面確認後工期順延。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時支付工程款的每延期一天按合同價的 3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超過 10 天,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合同總金額30%的違約金。
2、承包人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及施工機具未能按投標承諾到位,每人每次缺崗一天,承擔違約金 5000 元。
3、施工隊伍應是乙方的基本隊伍,不得安排掛靠的施工隊伍,乙方的專案經理及主要崗位工作人員應為投標檔案中確定的人員,如自行調換(或作假)視作違約;在合同實施中,如乙方的施工隊伍素質、力量、機械配備等不符合招標檔案、投標檔案的要求、承諾,造成現場管理混亂,工程質量和進度達不到要求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金額30%的違約金。
4、因甲方基建工程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的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三、合同附件
1、合同附件是本合同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程的合同檔案包括下列附件:招標檔案(包括招標補充檔案);投標檔案(包括投標補充檔案);中標通知書;詢標及合同履行中雙方就有關問題協商達成的紀要或補充協議;工程和技術檔案(包括施工圖紙、會議紀要、變更聯絡單、簽證單等其他技術資料、工程結算資料)。
十四、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二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至養護期滿結清全部工程款後終止。
3、若發生合同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20xx年2月 日
園林綠化工程合同10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公司部分環境景觀綠化工程的施工。甲、乙雙方本著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訂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環境景觀綠化工程
2、工程地點:市縣路號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養護成活、包工期、保質量、保安全
二、工程價款
1、合同價款: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工程承包範圍內合同價款暫定為萬元整,竣工後據實結算。
2、合同價款涵蓋內容為:
(1)綠化包括起苗、包裝、運輸、挖坑、換土、採購雜肥、栽種、清場、直至養護期間澆水、治蟲、除草、減枝、施肥、更換死亡苗木等包種、包活、養護等全部內容。
(2)綠化土方平整及換、填土,渣土外運由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到現場測量後,方可外運。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計開工時間年月日。
2、本工程預計完工時間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劑因素和自然災害,或甲方原因,影響施工,經甲方簽證後可順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應向甲方交違約金人民幣1000元。甲方可從乙方的工程款內扣付。
四、工程支付
苗木栽植完畢,餘款在養護期滿,驗收合格並移交甲方完畢後全部付清。
五、工程質量
1、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質量,所有苗木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
4、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苗木24個月,其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六、甲方責任
1、提供施工場地、水準點、座標控制點、水電源接引點。
2、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處理、現場簽證、工程進度款的支付、辦理竣工結算。
3、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的,甲方通知乙方後方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生效。
4、甲方負責提供四套施工圖紙。
5、甲方委派為本工程現場代表,負責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需要甲方協調的相關問題,並參與各種驗收和簽證工作,如變更現場代表應及時通知乙方。
七、乙方責任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三天內進場施工,否則乙方每日需承擔合同總價3%的違約金;乙方超過七天沒有進場施工的,甲方無需通知即可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工程延誤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並按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賠償甲方。
2、乙方進場施工後,五天內完成《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並報監理和甲方批准。乙方必須按批准後的《施工組織設計》所承諾配備的機械裝置和工程技術人員、勞動力的數量開展工程進度;否則,甲方有權另行聘請其他施工單位代理乙方完成需要趕工的工程量,並按實際支付費用的1.5倍從乙方合同款項中扣除。
3、乙方負責辦妥政府規定與本工程有關的施工手續,並自行承擔因此產生的乙方需支付全部費用。
4、乙方遵守有關法律的規定,接受甲方、監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單、圖紙會審紀要、施工及驗收規範進行施工。
5、乙方進行施工後,在各方面與其他單位密切配合和承擔管理協調責任。
6、乙方需從甲方指定的水電接駁點接駁施工用水用電,並採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對紅線周圍的地下管線、臨近建築物及市政設施造成破壞,因乙方原因導致破壞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每週例會前一天向甲方、監理單位報送週報,週報包括本週計劃和上週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況說明(包括擬採取措施、最終完成時間)。
8、遵守政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有關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監理,嚴格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並按照環境檢查稽核要求,加強施工現場的環境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嚴格落實粉塵、廢水等汙染防治措施及生態保護、水土保持措施,費用乙方承擔。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政府部門的罰款由乙方負責。如超出政府相關部門規定時間施工,造成周邊居民投訴,責任由乙方承擔。
9、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負責修復。工程完成時,進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場清。
10、凡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規範規定規定的內容,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
1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以及工程移交後保修期內,由於乙方責任出現質量問題、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報紙、電視等媒體的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會給本工程的社會形象造成影響,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仟元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2、乙方專案經理和技術負責人(包括水電安裝負責人)需按時參加甲方專案部(或監理)組織的工程例會,因故不能按時參加的,須提前4小時向甲方請假,並在獲得甲方批准後方可缺席或遲到,否則乙方每人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0元。
13、對工程例會(或會下),確定須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如配合分包的工作,配合甲方銷售和入夥的有關工作,確保工程質量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工作等),乙方須按時完成。如乙方不能按時完成,則甲方有權推遲支付當期應付的工程進度款。
14、施工用水用電由乙方委託甲方代付,甲方在需付乙方的工程款項中扣除代付的施工用水用電費。
15、乙方需根據工程施工進度按時發放工人工資,否則將延緩支付工程款的時間。若出現勞資糾紛由乙方負責,否則甲方可以在付款時扣除代為發放。
16、乙方委派為本工程現場代表,負責施工期間的全面管理。如變更現場代表應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
八、材料的供應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採購,到現場後,必須經甲方檢查,確認符合設計,並得到甲方簽字認可後,才能栽種。
2、乙方所購苗木必須是新鮮、樹杆挺直、樹形好、植株健壯。枝葉茂盛豐滿,無病症現象。
3、工種所用材料,必須先向甲方提供樣品及各種資料,經甲方檢查,確認符合設計要求後,才能進場。進場後,必須及時向甲方報驗,經檢查合格後,才能施工。
九、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1、施工質量等級驗收評定執行當地《園林綠化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有關規定,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質量要求能滿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為質量標準,其園林綠化標準達到預期設計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無條件重植。
2、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圖四套,電子文件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關的資料後,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的14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按要求整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應損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應向甲方報驗,經甲方檢查、簽證後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非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責任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需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同時為其辦理必要的保險手續。
3、乙方須確保工地現場治安狀況良好,不會對正常施工造成破壞影響。
4、乙方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以及臨近正在施工建築區附近施工時,施工前須做足安全措施後實施。
5、乙方全體現場施工人員須統一管理,佩戴工作牌。
6、施工期間,所有機械、工具、建築材料等須堆放整齊,並保持道路通暢,及時清除餘土及建築垃圾,做到工完場清。
7、乙方安全文明施工達不到要求的,甲方可視其情況處以罰款。
十一、違約
1、違約的處理: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賠償。
2、違約造成工期延誤責任分擔:甲方違約,工期相應順延;乙方違約,工期不得順延。
3、違約金的標準: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造成的損失,除承擔賠償因此造成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必須向對方支付合同價款3%的違約金。
十二、養護
1、乙方派人負責對本工程進行為期兩年的免費養護工作。
2、乙方應向甲方遞交兩年養護期的《綠化工程養護計劃書》。
3、如乙方派人養護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應補種。
4、因死亡而重新更換的苗木,需經過一年的養護後予以確認。
十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武漢市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可生效,養護期滿付清尾款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園林綠化工程合同1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定,本工程由乙方負責為甲方進行_______________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本著相互合作、嚴密配合的準則跟保障工程順利進行,特簽署此合同以獨特遵照。
一、工程內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內容包含、、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品質的大包乾式承包。
3、園林綠化所需的材料、動物種類、數目、規格按配置計劃及工程預算書。
二、工程造價:
乙方按工程施工範疇、施工圖紙提交一份工程估算書,按園林修建、綠化____類工程尺度取費,人工、資料、機械調差按施工期間有關檔案履行,工程造價暫定為國民幣元。
三、付款方法
1、方簽訂合同後,甲方支付工程造價的______%給乙方作為工程預支款。
2、工程竣工甲方初驗及格後付款項______%,餘招待頤養期滿(三個月)甲方驗收合格後十天內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總工期天(日曆從開工之日算起)。
2、動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五、雙方義務: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施工報建手續,領取建造許可證和施工允許證。
2、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按合同劃定辦理結算。
(二)乙方責任:
1、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施工技巧標準進行施工。
2、承當綠化工程開工後的保養責任,保證綠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養期內補種苗木的保養順延1個月。
3、工程竣工後清算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六、本合統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一份,具等同效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園林綠化工程合同12
北京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稱:
發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編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園林局 制定
二o o四年二月
北京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承包人資質等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釋出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專案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1.5 資金來源:
第2條 工程承包範圍
2.1 承包範圍:
2.2 工程總面積:
二、合同檔案及圖紙
第3條 本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3.1 除雙方另有約定以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
(2) 本合同條款
(3) 中標通知書
(4) 投標書及其附件
(5)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6) 圖紙
(7) 工程量清單
(8)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條 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4.1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4.2 適用標準、規範名稱:《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db11/t212- 20xx)、《城市園林綠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db11/t213- 20xx)、 。
4.3 雙方另有約定列入補充條款。
4.4雙方對合同內容的約定與上述法律、標準、規範規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標準及規範規定為準。
第5條 圖紙
5.1 發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及套數:
5.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讓給第三人。
5.3 發包人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6條 監理
6.1 監理單位名稱:
6.2 監理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
除本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監理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7條 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7.1 發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職權:
7.2 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職權:
7.3 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並明確指出交接時間、許可權。
第8條 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1) 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的具體要求和完成的時間:
(2)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等管網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 負責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
(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5) 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 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7) 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9) 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8.2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第9條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2) 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和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3) 向發包人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4)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 承擔費用負責已竣工但未交付發包人之前的工程保護工作;對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6)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具體要求及費用承擔:
(7) 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並且:
(8)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日
第11條 進度計劃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1.2發包人對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時間: ,發包人逾期未確認也未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
11.3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須按照經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並接受監督和檢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的,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12條 延期開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延期開工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並順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順延。
第13條 暫停施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順延。
第14條 工期延誤
14.1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 因工程量變化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 發包人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他情況;
(8) 其他可調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後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監理方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後7日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承包人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15條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雙方協議如下:
(1) 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時間:
(2) 承包人應採取的趕工措施:
(3) 發包人應提供的條件:
(4) 因趕工而增加的經濟支出和費用承擔:
五、質量與檢驗
第16條 工程質量
16.1 工程質量標準: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 質量監督站鑑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17條 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的部位:
17.2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檢,並於48小時前書面通知發包人、監理方檢驗。驗收合格,發包人、監理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若在48小時內發包人、監理方不進行驗收也未提出書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人、監理方應承認驗收記錄。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不能影響工期。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條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19條 事故處理
19.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9.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處理。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0條 合同價款
20.1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20.2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小寫): 元
第21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
21.1 本合同價款按照招標檔案中規定,採用 方式確定。
21.2合同價款發生設計變更或洽商的情況時可以調整。合同價款的調整方式:
第22條 工程量的確認
22.1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22.2 發包人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發包人逾期未核實工程量的,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將視為被確認並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包人核實工程量未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的,確認結果無效。
22.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確認。
第23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後 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總造價的 %為預付款。
23.2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
│ 撥付工程進度款時間 │ 佔合同承包總造價 │ 金額 │
│ (工程進度、部位) │ 百分比 │ 人民幣(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3 發包人應在確認工程量結果後 日內按前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透過並辦理完畢相應結算手續後 日內,發包人累計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應達到工程結算總價的 %,結算總價的 %作為工程保脩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滿,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責任的前提下,發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脩金。
八、材料裝置供應
第24條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
24.1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一覽表(附後)
24.2 雙方約定的苗木材料裝置交驗的標準:
24.3發包人供應的苗木材料裝置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24.4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的結算方法:
第25條 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裝置
25.1 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裝置的約定:
25.2 苗木採購應出具苗木產品產地證明。
25.3 雙方約定的檢疫證明及方式:
九、工程變更
第26條 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對原設計變更,發包人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進行變更。如果承包人對原設計提出變更要求,經發包人、監理方批准後方可實施,並簽署書面變更協議。
第27條 其他變更
施工中如發生除設計變更以外的其他變更時,採用協議形式雙方加以確認。
第28條 確定變更價款
28.1 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通知或簽署變更協議後5日內提出變更工程量及價款報告資料。
28.2 發包人在收到變更資料報告5日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視為變更報告已批准。
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29條 竣工驗收
29.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在收到以上檔案後10日內組織驗收。發包人如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0日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9.2 竣工日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透過的日期。保修期正式開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並明確雙方責任。
第30條 竣工結算
30.1 雙方辦理工程驗收手續後,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驗收15日內向發包人提交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竣工圖。
30.3 發包人自簽收結算資料報告之日起20日內提出稽核意見並予以籤認。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款後5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十一、質量保修
第31條 質量保修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1.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31.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綠化種植工程: (3) 噴泉、噴灌工程: (4) 其他附屬工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透過之日起計算。
第32條 質量保修責任
32.1 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專案,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內派人保修。
32.2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2.3 綠化種植工程在保修期內應達到2級養護標準。
32.4 保修期內發現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應在種植季節按原設計品種、規格更換。
第33條 保修費用
33.1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33.2 雙方約定的養護期間水、電費用的承擔:
第34條 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保修事項:
十二、違約與爭議
第35條 違約責任
35.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應交付的違約金額和計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5.4 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
35.5 其他:
第36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條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7.2 分包工程價款及結算方法:
第38條 不可抗力
38.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範圍的約定:
38.2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 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裝置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 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 承包人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 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監理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3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39條 擔保
39.1 本工程雙方約定的擔保事項如下:
(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2)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40條 合同解除
4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30日,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 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式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0.6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1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41.1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後即告終止。
第42條 合同份數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數 份,由雙方分別收持。
第43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附件: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一覽表
┌────┬───────┬─────┬───┬───┬───┬───┬─────┬───┐
│ 序號 │ 苗木材料名稱 │ 規格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供應 │ 送達 │ 備註 │
│ │ │ 型號 │ │ │ │ 時間 │ 地點 │ │
├────┼───────┼─────┼───┼───┼───┼───┼─────┼───┤
│ │ │ │ │ │ │ │ │ │
├────┴───────┴─────┴───┴───┴───┴───┴─────┴───┤
│合計總價: │
└────────────────────────────────────────────┘
園林綠化工程合同13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安全生產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 JZ安許可證字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的含義相同。
七、承包方向發包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八、發包方向承包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發 包 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 戶 銀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 戶 銀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政 編 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政 編 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合同檔案
1.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1.1.合同檔案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方、承包方關於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方、承包方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上海市園林綠化行業協會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上海市園林綠化行業協會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四百九十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2.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2.1.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檔案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2.適用標準、規範
本合同檔案適用《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T82-99)、《園林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DG/TJ08-701-20xx)、《園林綠化養護技術等級標準》(DG/TJ08-702-20xx)。
若上述標準、規範有調整或修訂,適用最新版本。
若雙方認為,合同檔案還需適用其它的國家標準、規範,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方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方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方認可後執行。發包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園林綠化工程合同14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承包方式:
5、工程總額:
二、工程內容:
第一條工程範圍:按甲方審定的乙方預算範圍內全部。
第二條工程期限:自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全部竣工。(如遇氣候和其它原因不能施工時,工期可順延)
第三條質量標準:在工程施工中,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精心施工,認真執行現行國家有關園林工程施工標準,必須符合各項驗收規範。做好隱蔽工程,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不符要求而發生的返工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材料供應:凡包工包料工程的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凡非包工包料專案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五條施工條件:
1、甲方在開工前應做好“三通一平”(路、水、電通、場地平整)工作。
2、施工中如甲方提出工程變更,或增加施工專案,應提前通知乙方,並追加相應的工程款項用於施工。工程工期應順延。
3、工程設計及預算如有漏列專案或差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方審查後可作變更修正。竣工結算時依照工程決算書為準。
第六條乙方責任
1、必須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完成所有工程。施工期間必須按甲方規定及時申報驗收各分頂工程,未經驗收不得進入下道工序。
2、確保苗木整齊均勻,生長旺盛。具體負責保活期內的所有苗木各項養護工作,確保草坪、花木健康生長,保持良好的綠化景觀。
3、所有苗木保活期為年。保活期內若有苗木死亡,須及時更換、補種,以確保整個綠化工程的完整性。
4、工程要求對於工程觀感有重要作用的材料進場前需提供實物樣板,並經發包方認可後方可進場施工;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後,方可用於工程施工。
5、承包方在地下隱蔽構築情況不明時,應謹慎施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如承包方對地下設施造成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6、施工現場需配備足夠的人員及裝置用於環境衛生的保潔;施工單位有義務對現場道路進行保潔與保護,如有汙染或損壞則需無條件修復完整,否則發包方將委託其他單位修復,所需費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7、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透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綠化工程竣工後承包方須提供二年內詳細養護管理計劃及實施方案,經批准後即成為養護期內考核檢查之依據。如承包人養護工作不力,達不到應有的效果,則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承擔違約金______元,若在規定時間內承包方未能及時養護,發包方有權另找其它單位養護,其費用由發包方從質量保證金(又名養護期保證金,為合同價款的10%)中扣除,質量保證金不足以支付的由承包方補齊。
8、乙方施工過程中一切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分包單位的質量管理:
1、分包單位必須具有相應施工專案施工資質,分包單位進場施工前,總包單位必須提供相應材料並必須取得業主書面認可後方可施工。
2、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施工質量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該工程無預付款,苗木栽植完畢,經初驗合格後,付合同價款的,後經複驗合格,再付合同價款的;工程竣工後,經甲方或建設單位驗收合格再付,餘款審計完畢養護期結束後付清,並由承包方出具相應的正規稅票。
2、本合同造價採用固定單價計價方式:
單價根據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子目投標單價一次性包死,投標單價中已包含施工單位完成該專案所需的全部成本、利潤及風險與養護維護費用。結算時單價不予調整,總價根據實際子目和數量調整。(清單及規格見附表)
3、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28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提交審計機構審計,否則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拖延責任。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與份數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儲存2份,乙方儲存2份,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甲乙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驗收,合同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其它約定,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園林綠化工程合同15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工程專案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期
2.1工期(日曆)天。
2.2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3合同價款為人民幣______(¥)
第三條工程管理
3.1甲方住工地代表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3.2乙方工地現場負責人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3.3作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整治,做到工完場清、道路暢通,達到建立衛生城市標準;
3.4工程竣工未交給甲方之前,乙方負責保護、乙方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出資修復;
綠化工程承包合同市政綠化工程施工合同
3.5施工中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工程付款方式
4.1專案全部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合同款的80%,餘款待苗木或草坪成活率達到規定後一次性付清。
4.2養護期為一年,甲方提供水源。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日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