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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諮詢服務協議書

關於投資諮詢服務協議書3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投資諮詢服務協議書3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投資諮詢服務協議書 篇1

服務單位:_________(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客戶:_________(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_

鑑於乙方擬從甲方處獲得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資的諮詢服務,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擁有提供該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資源,並同意提供服務,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提供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資諮詢服務所涉事宜,簽訂本協議。

1.定義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1.1 “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規範性檔案;

1.2 “合同”指本協議當事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傳真方式簽訂的《投資諮詢服務協議書》;

1.3 “服務”指甲方根據本協議條款為完成協議所涉之專案而進行的工作;

1.4 “香港及境外股市”指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交易的所有交易品種和美歐等主要市場的交易品種。

2.服務種類_________(投資建議簡訊+持股免費診斷+分析傳真/電子郵件)。

2.1 乙方委託甲方就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資提供投資價值分析意見及建議;

2.2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向乙方提供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資價值分析意見及建議。

3.服務費用,交付時間及方式

就本協議約定的服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費用。該等費用由乙方在本協議簽訂時,以_________形式向甲方支付。

4.責任及義務

4.1 甲方的義務

(a)甲方應盡一切努力,高效和經濟地按國際專業諮詢機構公認的標準和慣例履行諮詢服務和義務。

(b)甲方履行諮詢服務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不應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類似的款項。

(d)甲方應對諮詢服務工作量,完整性負責。

(e)沒有乙方的授權,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移基於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

4.2 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a)依據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服務費用。

(b)對於甲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所履行的服務,提供必要的協助。

(c)乙方及其僱員或代理人的行為後果應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保證甲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期滿後,均不承擔乙方及其僱員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為,過失或違約而給乙方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損害或傷亡的責任。

5.保密約定

5.1 甲方保證並承諾,對於在本協議簽訂過程中及/或向乙方提供本協議所及之服務的過程中知悉的乙方財務狀況,商業秘密及其他情況,負有嚴格保密的義務。

5.2 乙方保證並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依據本協議所提供的投資研究分析意見或者建議之內容向任何第三方洩漏或者透露。

6.特別約定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確認,甲方僅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種類向乙方提供投資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不代理乙方從事證券投資行為。乙方基於甲方提供的投資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進行的相關投資的盈虧,甲方不享有任何收益,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7.協議的變更,終止及解除

7.1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本協議自動終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

(b)本協議期限屆滿。

7.2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並向甲方支付服務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協議及退還相關費用。

7.3 甲方若發現乙方私自將甲方所提供的證券投資研究意見或建議之內容,向其他人洩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不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服務費用。

8.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8.1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個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8.2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投資諮詢服務協議書 篇2

立協議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西安天富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就證券投資,委託乙方提供投資諮詢顧問服務事項,經雙方同意簽定協議約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 諮詢服務的範圍及方式

(一)乙方提供甲方有關證券投資研究分析或建議服務。

(二)就本協議規定的諮詢內容應以下列方式提供有關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

1.以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關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報告(約定方式含電話、手機簡訊、傳真、e-mail)。

2.於營業時間內接受甲方機動性諮詢。

第二條 諮詢合約期間付費方式

(一)會員制

1.簡訊會員________/季送一個月

2.金卡會員________/季送一個月

3.貴賓會員________/季送一個月

若因大盤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諾在服務期內至少為甲方創造四倍於其所交付相應級別會員會費的盈利,否則將免費延期,直至達成此項承諾為止。

協議資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甲方應於簽訂本協議同時,以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給乙方。

(二)提成制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筆盈利部分的________%做為該筆操作諮詢費用,若甲方嚴格按照乙方所指導的操作產生虧損,將由下筆操作盈利部分補足虧損後再行提成。

第三條 乙方及其從業人應本著善良管理人之責任處理受託事務,除應遵守主管機關釋出的相關法律、法規外,並應確定遵守下列事項

(一)不得收受甲方資金,代理從事證券投資行為。

(二)除法令另有規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對因委託關係而得知甲方的財產狀況及其他個人情況,應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條 甲方在簽訂協議前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書的內容,並瞭解及同意以下事項

(一)甲方是基於獨立的判斷,自行決定證券投資。

(二)甲方的證券投資行為,是甲方與證券發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證券經紀商間的關係。乙方僅是提供證券投資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 議,不代理甲方決定或處理投資事務。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資訊傳送中斷與錯誤,乙方不負此責任。

(四)甲方不得將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洩露予任何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資證券所產生的利益及風險悉由甲方自行享有與負擔。

第五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按照________執行,有效時間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個月。

第六條 協議經雙方共同協商,因法律政策法規原因產生的變動,應對書面形式進行修改。

第七條 協議終止與違約責任

(一)立協議雙方書面同意終止本協議時,協議得以終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協議終止,甲方有權請求乙方退還扣除已使用諮詢時間成本後剩餘的費用。

(三)協議終止時,因提供證券投資諮詢服務所必要的傳輸出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與已繳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將從退還的諮詢報酬中扣減或向甲方請求給付。

(四)甲方一簽定協議,乙方即預收全額諮詢費,並出具收據。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辦理。

第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後正式生效。

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立協議人: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資諮詢服務協議書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提供【 】專案投資諮詢服務所涉事宜,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服務範圍

甲方聘請乙方提供以下諮詢服務:【】

第二條 服務期間

2.1 本協議自 年月日生效,至 年月日終止。

2.2 如果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的日期晚於上述生效日的,以甲方實際支付費用的日期為本協議的生效日。

2.3本協議終止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沒有異議且甲方向乙方交納諮詢服務費的,本協議將自動延續。

第三條 諮詢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3.1本協議約定的諮詢服務費總費用為 元,甲方透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匯至在乙方指定帳戶。

開戶銀行:

銀行帳戶:

3.2 諮詢服務費的支付方式如下:

3.2.1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的%,即

元;

3.2.2乙方向甲方提交專案初步投資方案之日起五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的%,即 元。

3.3乙方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審計、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乙方到 市外辦事發生的差旅食宿費用。

第四條 責任及義務

4.1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4.1.1依據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

4.1.2對於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所履行的服務,提供必要的協助;

4.2.3 對乙方製作的各項檔案、提出的方案和建議給予及時反饋。

4.2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4.2.1乙方應盡一切努力,履行諮詢服務和義務;

4.2.2乙方履行諮詢服務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4.2.3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不應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類似的款項。

4.2.4乙方按本協議提交的各項諮詢意見、檔案、方案等資料,僅供甲方參考,最終決策由甲方獨立作出並承擔責任。

第五條 保密約定

甲、乙雙方保證,除非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或各方上級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批准、備案的手續或為履行在本協議下的義務或宣告與保證須向第三人披露或經協議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因本協議目的而獲得他方及專案公司的設立檔案、財務及法律資料、商業秘密或其他方面的資訊負有合理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協議的變更,終止及解除

6.1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本協議自動終止:

(1)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

(2)本協議期限屆滿。

6.2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並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

除本協議及退還相關費用。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八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8.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8.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