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印刷廠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租賃印刷廠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租賃印刷廠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廠房出租給予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廠房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坐落在__,租賃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廠房型別為結構。
二、廠房起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廠房租賃自年__月__日起,至年__月__日止。租賃期__年。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廠房,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或合同租賃滿一年後提前終止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定租賃合同終止合同。
三、租金及保證金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房租賃租金為每年人民幣元。
2、採用先付後租形式,甲、乙雙方一旦簽定合同,合同既生效。承租方應支付日首期第一季度租賃房款。後按順序每季度期滿前15日內支付。
四、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使用該廠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通訊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受到收據時,應在__天內付款。電價由於損耗,所以甲方在向乙方收取電費時,每度電按國家標準加價人民幣__分。
2、租賃期間,乙方應按月激納物業管理費,每日每平方米物業管理費為人民幣____元。
五、廠房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廠房及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廠房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廠房的影響。
4、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六、廠房轉租和歸還
1、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轉租轉讓,則甲方不再退還租金和保證金。
2、租賃期滿後,該廠房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七、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廠房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並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承擔,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5、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5%滯納金,並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6、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後不在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都由乙方承擔。
八、其他條款
1、租賃滿一年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並在一個月內騰出房屋。
2、租賃期間,如因產權證問題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一切責任給予賠償。
3、租賃合同簽定後,如企業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到合同期滿。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合同經蓋章簽字後生效。
出租方:授權代表人:
承租方:授權代表人: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租賃印刷廠合同2
出租方: 合同編號:
承租方: 簽定地址:
簽定時間:年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廠房
出租方出租七里經塘廠房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壹年零貳個月,出租方從 20xx 年 11月 1日起將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20xx年 12月 31日止收回。
第三條 租金
1、租金
2、承包方租期內一切費用(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等)自負(不包括租金每年95713元)。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租賃廠房維護
廠房維護由承租方負責。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 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準將廠房轉租給第三方承租使用。
2、 如果承租方需要廠房改動,必須要經過出租方同意方可改動。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如果承租方中途終止合同,應提前2個月通知出租方。
2、 租賃期內承租方中途終止合同,出租方與承租方協商賠償損失。
第七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有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永康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承租方租期滿後,要保證所有的設施完好,建設設施一律不準拆遷。
第九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60日內,雙方如願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定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共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租賃印刷廠合同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條列》)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出租房屋情況
1-1甲方出租依法的房屋坐落於市區 村 社。該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性質為工業用房。
二、租賃用途
2-1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年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
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租金為租】月租金總計為 平方米× =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該房屋租金年內不變。 4-2 乙方支付租金飛方式如下:五、其他費用
5-1 租賃期內,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裝置、物業管理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他有關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維修;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天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減少租金並承擔相應損失。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腐蝕(有爭議可根據周邊廠房確認),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租。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儘量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 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 元/平方米( 元)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八、轉讓和交換
8-1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或解除租賃合同該房屋,應提前三個
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a)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b) 該房屋因社會公用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c) 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d) 在合同有效期內若遇本條前三項之情形需乙方搬遷,則乙方應享有自己一切裝置搬遷費用,甲方不得已任何理由收取乙方的裝置搬遷費。
e) 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f)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
g)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 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 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 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十、違約責任
10-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全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相當於該房屋個月租金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 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損失。
10-6 甲方人員的安全事故由甲方人員自行承擔。
十一、其他條款
11-1 本合同不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11-2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原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中,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3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透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