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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儲保管合同

倉儲保管合同合集15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倉儲保管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倉儲保管合同1

訂立合同雙方: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和存貨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的情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採用如下表格:

┌────┬────┬──────┬───────┬────┬────┐

│ 編號 │ 包裝 │ 貨物名稱 │ 品種規格 │ 數量 │ 質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 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 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 驗收專案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專案、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 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應視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儲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數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戶:____

存貨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倉儲保管合同2

存貨方: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

5、貨物包裝:_________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專案、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_______%(或_______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閤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使用者)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_____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_________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存貨方(蓋章):_________ 保管方(蓋章):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電 掛:_________ 電 掛: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倉儲保管合同3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保管方和存貨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的情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編號

包裝

貨物名稱

數量

品種規格

質量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條 驗收專案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專案、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_________天(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應視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儲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7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存貨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倉儲保管合同4

存貨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保管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

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專案、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

質、汙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

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

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

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或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元,或按雙方

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

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

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使用者)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

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

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__年__月 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

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

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

執行。

存貨方(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

電 話: 保管方(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 電 話:

倉儲保管合同5

訂立合同雙方: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和存貨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的情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採用如下表格:

編號

包裝

貨物名稱

品種規格

數量

質量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 驗收專案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專案、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應視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儲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

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數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其它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戶:____

存貨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

倉儲保管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專案、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___%(或___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_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閤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使用者)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______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__________保管方(章)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監製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製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倉儲保管合同7

保管人(以下簡稱甲方):

存貨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儲藏及保管倉儲物訂立倉儲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將所有後開標示記載物品寄託與甲方營業倉庫儲藏及保管,而甲方負保管該物品的義務。

第二條 甲方保管寄託物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加保管,並隨時注意觀察,保持該倉儲物原狀完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所規定的下列保管費價目表,計算支付保管費與甲方。

價目表(略)

第四條 前條保管費支付時間約定每月日,乙方應一次支付該月份保管費與甲方。但倉庫內儲藏保管的物品,因非可歸責於甲方的事由而滅失致倉儲契約消滅的,甲方得就其已為保管的部分按其已保管日數計算請求保管費,乙方決無異議。

第五條 甲方因儲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如包裝費、代墊的稅捐、保險費或凡屬維持原狀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費用,甲方得向乙方請求償還。但以其確有切實必要依本契約應由乙方負擔,而情況緊急一時無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為限。

第六條 乙方對倉儲物處於寄託時,非因過失而不知倉儲物有發生危險的性質或瑕疵的,免其責外,因倉儲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的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 本契約終了後甲方即無繼續儲藏及保管倉儲物的義務,而應將寄託物退還於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但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應即返還倉單與甲方,倘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拒絕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當期限請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將寄託物付諸拍賣。

第八條 甲方依前條規定行使拍賣權,就寄託物拍賣其所得金,扣去因拍賣所生的費用及保管費及甲方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遲延移去寄託物所生的保管費用,如有剩餘甲方應將餘額交付於應得之人。

第九條 甲方因倉儲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損害的賠償,對於倉儲物可行使留置權,以達清償的目的。

第十條 甲方對於寄託物儲藏自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責,就其所保管倉儲物的滅失損毀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除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應自己保管倉儲物,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倉儲物。

第十二條 甲方未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亦非習慣或有不得已的事由,而使第三人代為保管者,對於寄託物因此所受的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保管期間經雙方約定自 起至 止。

前款規定期間內甲方不得任意請求移去倉儲物,但甲方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不能為儲藏保管時,雖在期間中亦可隨時請求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條 保管期間屆滿後甲方應將倉儲物及其所生孳息一併返還乙方或倉單持有人

第十五條 甲方返還倉儲物得在甲方儲藏寄託物的倉庫所在地為之。但寄託物如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轉使第三人代為保管的,得於倉儲物的現在地返還。

第十六條 甲方在保管期間如有第三人就寄託物對甲方提起訴訟,主張寄託物系其所有而對甲方訴請返還或就寄託物為假扣押假處分的執行時,甲方有即時通知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在倉庫儲藏的倉儲物發生黴爛、發酵、蒸發、變質等有減少價格之虞時,應有從速通知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對於前二條危險通知的義務如怠於履行,致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不能依法定程式維護權利因此所受損害,甲方應負賠償之責。

第十九條 甲方因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請求,應許其檢點倉儲物使其可查悉倉儲物的現狀以防止其損壞滅失或其他減少價格的危險,亦應允許其摘取樣本,甲方絕無異議。

第二十條 甲方於本合同訂立同時應將倉單交付乙方收執。

第二十一條 前條倉單如遺失、被盜或滅失時可請求補發。但應先由乙方或倉單持有人向法院依法律程式宣告其原填發倉單為無效後,始得請求補發。

第二十二條 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於倉單填發後認為有將倉儲物分割為數部分以便分別處分的必要者,甲方自當應其請求為之分割換髮各該部分的倉單;但原倉單同時由持有人交還甲方收回,前項分割倉儲物及填發新倉單的費用由請求人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除寄託物滅失、保管期限屆滿,或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事由致給付不能、解除條件成就、解除權及撤銷權的行使等一般法律行為的消滅原因而歸於消滅外,乙方或倉單持有人均可隨時終止契約而請求返還寄託物。

寄託物標示:

物品種類:

品質:

數量:

包裝的種類:

個數:

記號: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倉儲保管合同8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 驗收專案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貨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專案、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為____天(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視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儲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7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倉儲保管合同9

簽訂地點:

保管方: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計費專案、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或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

《倉儲保管合同》出自:

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使用者)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保管期限

從__年__月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條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第2頁)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保管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倉儲保管合同(第2頁)》出自: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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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公)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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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鑑(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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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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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年月日

至年月日

監製部門:印製單位:

倉儲保管合同10

存貨方: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保管方: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計費專案、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或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使用者)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保管期限

從__年__月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條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保管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倉儲合同特點

倉儲合同與保管合同的區別,如前所述,倉儲合同有其法定的特點,所以在簽訂履行時要注意自己權利義務的內容、起始時間,這決定著承擔責任的內容和開始時間,例如合同生效時間二者不同,前者為成立時生效,後者為交付時生效;前者均為有償,而後者有償與否則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特殊特徵:

(1)倉儲的貨物所有權不發生轉移,只是貨物的佔有權暫時轉移,而貨物的所有權或其他權利仍屬於存貨人所有。

(2)倉儲保管的物件必須是動產,不動產不能作為倉儲合同的保管物件。這也是倉儲合同區別於保管合同的顯著特徵。

(3)倉儲合同的保管人,必須具有依法取得從事倉儲保管業務的經營資格。

(4)倉儲合同是諾成合同。倉儲合同自成立時生效。這是倉儲合同區別於保管合同的又一顯著特徵。

權利義務

一、保管方的義務與存貨方的權利

1.保證貨物完好無損。

2.對庫場因貨物保管而配備的裝置,保管方有義務加以維修,保證貨物不受損害。

3.在由保管方負責對貨物搬運、看護、技術檢驗時,保管方應及時委派有關人員。

4.保管方對自己的保管義務不得轉讓。

5.保管方不得使用保管的貨物,其不對此貨物享有所有權和使用權。

6.保管方應做好入庫的驗收和接受工作,並辦妥各種入庫憑證手續,配合存貨方做好貨物的入庫和交接工作。

7.對危險品和易腐貨物,如不按規定操作和妥善保管,造成毀損,則由保管方承擔賠償責任。

8.一旦接受存貨方的儲存要求,保管方應按時接受貨物入場。

二、存貨方的義務與保管方的權利

1.存貨方對入庫場的貨物數量、質量、規格、包裝應與合同規定內容相符,並配合保管方做好貨物入庫場的交接工作。

2.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提取委託保管的貨物。

3.按合同規定的條件支付倉儲保管費。

4.存貨方應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

5.對危險品貨物,必須提供有關此類貨物的性質,注意事項,預防措施,採取的方法等。

6.由於存貨方原因造成退倉、不能入庫場,存貨方應按合同規定賠償保管方。

7.由於存貨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發貨,由存貨方賠償逾期損失。

倉儲保管合同11

茲有______(甲方)委託______(乙方)儲存下列物資,儲存期______年,在儲存期內有關事宜,均按雙方共同商定的協議條款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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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貨人│品名、規格│單價│數價│交貨日期│儲存倉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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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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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條款:

1.倉儲物驗收及倉單

2.儲存場所及方法

3.倉儲物保險

4.倉儲物的提取

5.倉儲費

6.違約責任

存貨方:______倉管方:______

住所:______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銀行帳戶號:_____

聯絡方式:______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倉儲保管合同12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 驗收專案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貨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專案、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為____天(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視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儲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法: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7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倉儲保管合同13

甲方(存貨方):__________

乙方(保管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儲存、保管貨物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在自願合作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特殊性質

1、貨物品名:__________。

2、品種規格及數量:以單據為準。

3、質量、包裝:20xx。

4、特殊性質:不得遇潮,暴曬,受汙染等,應保持貨物外包裝清潔。

第二條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1、乙方應根據甲方開具的入庫單據安排貨物入庫,認真識別貨物外包裝的各種標記,分類碼放,對外包裝破損、溼損要立即修補並通知甲方,並按照實際入庫情況填寫入庫單據簽字蓋章,並與當日傳真至甲方。

2、乙方在貨物驗收入庫過程中如遇單貨不符時,應立即停止收貨並通知甲方,根據甲方指示進行處理。

3、貨物進出庫作業由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安排實施,嚴禁違章或野蠻作業。

第三條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1、貨物必須全部入庫,庫記憶體放,不得露天存放。

2、貨物堆放高度:50公斤袋堆放高度不得超過25層;25公斤袋堆放高度不得超過35層。

3、貨物堆放標準:乙方應在地面與貨物之間鋪墊防潮墊板或木質托盤等相應防潮裝置,以避免貨物直接與地面接觸受潮。

4、倉庫消防標準:乙方必須具有安全防範措施,消防設施完備,有防火防盜標示;保管員掌握消防安全知識,會使用消防器材。

5、乙方倉庫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安全管理和衛生管理規定,保管條件必須具有防水、防火、防盜、防潮溼、防粉塵、防汙染的條件及設施,門窗封閉,有通風設施,保持庫房乾燥。

6、乙方應嚴格按照包裝箱所標註的要求對貨物進行整齊有序的堆放,貨物存放按型號、合同號、提單號排列有序並設定貨卡,整垛應當離開牆壁10釐米以上;破包要在入庫當日修補完畢,嚴禁在產品上亂塗畫標記。

7、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貨物盤點報表。

8、貨物裝卸按乙方現有的搬運裝置及工具務必做到輕叉輕放,以免裝卸過程中挑破外包裝。

9、貨物水溼或出現異狀,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10、第三人對貨物主張權利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以便處理。

第四條貨物入庫、出庫

1、貨物入庫、出庫,乙方應根據甲方開具的入庫、出庫單據,提前準備作業人員和裝置,及時安排作業。備貨、裝卸作業應嚴格按照產品要求和甲方作業管理要求進行。乙方不得擅自接受入庫或擅自出庫。

2、乙方保證甲方貨物及時入庫,不得露天堆放,在貨物進庫後24小時內向甲方提供蓋有乙方和倉庫公章的貨物進庫單傳真件,5日內提交正本,內容包括:進庫時間、貨物品種、貨物數量,包裝情況,有無破損,破損程度,短少數量等。

3、乙方在貨物入庫前如發現貨物存在海損、短量、破損、掉包等一切與甲方和外商簽訂的貨物進口合同或者提單關於貨物的描述不符的情況,應當立即書面通知甲方,按甲方指令辦理,同時應

當在入庫單中詳細列明損失情況。甲方指令在通知後2個小時內通知乙方

4、乙方憑蓋有甲方貨物放行章的貨物放行通知單及甲方在乙方預留簽字印鑑,按照甲方貨物放行通知單的有關內容辦理託運手續,發運貨物。乙方在按照甲方貨物放行通知單指明內容放貨時,應當嚴格稽核提貨車號是否確係甲方在貨物放行通知單中指明的提貨車號,並對品種、牌號、數量等其他內容進行核對,確保無誤。

5、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放行通知單後,應當核對甲方加蓋的貨物放行章及甲方的簽字,貨物放行通知單必須經甲方在乙方預留簽字印鑑的人員簽字,並加蓋貨物放行章後,乙方方可放貨。如不符上述規定,乙方不得放貨(放貨放行章及預留簽字印鑑見附件)。

6、乙方在受甲方委託期間應當認真答覆甲方的查詢,並每月將貨物庫存及發運情況通知甲方。

7、乙方出庫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以避免甲方貨物儲存時間過長出現質量問題。

8、乙方應在第二天上午將前一天的出庫明細以傳真或電郵方式傳送甲方。

第五條計費標準

1、倉儲費:一個月到五個月0.4元/噸/天,五個月以上0.6/噸/天。

2、出入庫裝卸費__________/噸,出庫裝集裝箱小櫃加收100,大櫃加收200。

3、費用結算:當月產生的費用,次月10號前報賬,20號之前結算。貨物全部出庫前結清所有費用。

4、結算貨幣:人民幣。

第六條雙方義務及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貨物入庫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有關貨物的性質和儲存特性,並經常進行檢查和指導。

2、甲方對所儲存的貨物享有絕對所有權,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留置甲方的貨物。

(二)乙方責任

1、提供保管甲方商品所必須的場地及倉庫管理員。

2、保管期間,乙方應按雙方約定的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裝卸、搬移、堆碼、儲存、照料和保管貨物,由於乙方未按上述規定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之規定,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庫,甲方不予承認,由乙方承擔相應後果。

4、乙方保證不將甲方委託乙方辦理本協議規定事項的貨物進行串貨倒賣。

5、乙方對於甲方的庫存情況負有對外保密的義務。

6、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權益受損,由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七條合同效力與期限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蓋章後方能生效。合同有效期一年,從__________年6月20日起至__________年6月19日止。如需續約,雙方另行商議。任何一方欲提前終止或修改合同,應提前兩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徵得對方同意。

第八條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3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若當事雙方未能就該爭議事

項在三十日內達成協議,則雙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以訴訟的方式予以解決。

第十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協商一致,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執行。

2、本合同第十一條所列之附件與甲方每次開具的入庫單據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附件

附件一:企業資質證明

附件二:倉庫數碼照片

甲方(章):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倉儲保管合同14

存貨方:合同編號:

保管方: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計費專案、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的支付違約金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他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____%(或‰)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保管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使用者)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他約定責任。

第八條保管期限

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九條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保管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倉儲保管合同15

存貨方: 合同編號:

保管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專案、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 %(或 %)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 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閤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使用者)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 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 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 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 保管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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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鑑(公)證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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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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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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