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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店員工守則

服裝店員工守則

服裝店員工守則1

一。店內任何員工應無條件服從上級的管理。

二。店內任何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與顧客發生爭執。

表現:

1、與顧客爭吵,辱罵顧客。

2、與顧客打架、鬥毆。

處罰:第一次:罰款五十元。第二次:開除

三。員工應嚴格按照規定於上下班時間上下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遲到、早退、曠工(無故或未獲批准不正常上班)。遲到、早退五分鐘以內扣二元。遲到、早退三十分鐘內扣十元,超過三十分鐘扣除當天工資,嚴重者予以開除。曠工罰款五十元,超過2次予以開除。

四。員工上班前應將工裝,工牌穿戴整齊,並隨時保持工裝整潔。(違者罰一元)

五。上班時可淺淡化妝,不可濃裝豔抹,不得披頭散髮。 (違者罰兩元)

六。上班時保持精神飽滿,不允許無精打采。不得無故串崗,不得聊天和看報刊雜誌,不得吃零食(違者罰兩元),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違者罰五元),有顧客時在賣場聊天者罰五元。

七。 上班期間不得接打私人電話,不得會客。(違者罰兩元)

八。 賣場上員工儘量講普通話,

九。在賣場內確保正確站姿,,不準依靠道具或做出有損店面形象的舉止。 (違者罰兩元)

十。員工應對自己負責的區位衛生進行打掃,並保持全天整潔,。每月末大掃除一次 (違者罰二元。)。

十一。員工上下班必須在考勤機上籤到簽退。 1:做全天班的員工早?前簽到一次,晚?後簽退一次即可。因當天上班時間不能及時趕到而臨時請他人暫代一下班的,則本人來後必須先簽到,然後代班者方能簽退。 2:遲到(早退)超過一分鐘開始記遲到(早退)。 3:一個月內忘簽到(簽退)一次按遲到(早退)五分鐘內處理;一個月累計忘簽到(簽退)二次每次按遲到(早退)三十分鐘內處理; 一個月累計忘簽到(簽退)三次及以上每次扣除當天工資。 4:因已遲到(早退)而有意不簽到(簽退)則另行處理。

十二。在銷售過程中,每位導購都要做到面帶微笑,態度真誠。

十三。在銷售過程中導購要主動服務,不能相互推諉,要做到以客為先。 1。針扎反應:見到顧客,應及時為其提供服務。 2。小跑服務。 3。 顧客進門必須使用歡迎用語打招呼。 (違者罰二元)

十四。店組長髮現部屬有違規行為不予以及時糾正和不進行記錄的,則與該員工承擔相同處戰略性員工關係管理戰略性員工關係。。。戰略性員工關係。。。罰,超過三次則撤銷店組長職務。員工必須服從店組長管理及安排,否則店組長可上報負責人進行處理,行為嚴重的可由店組長向負責人建議辭退。

十五。員工之間要有團隊意識,要把每一個人當成是自己的兄弟姐妹,苦樂同擔。風雨同行。店組長不準隨便刁難部屬,不準隨便呵斥部屬。應該尊重和幫助店內每一位員工。

十六。半班員工不得請假,員工每月換班不能超過3次,店組長不得與店員換班。換班需填寫《換班單》,經店組長同意並簽字,否則視曠工處理。換接班必須及時做好貨品交接工作。如本店需要加班,員工無特殊原因不得拒絕。

十七。收銀臺與倉庫除負責人員,他人不得入內。發現一次給予嚴重警告。 (違者罰五元。)

十八。每天進行貨品核對,。如有失貨,按失物正常銷售價在責任班次所有導購工資中平均扣除。月底進行全場大盤,如有責任不明失物,按失物正常銷售價由全體導購賠償。倉庫失物則由倉庫負責人員按正常銷售價賠償。

十九。每天員工要對店鋪的形勢進行分析,查詢不利因素,及時做出個人工作心得和月總結。

二十。如屢次違反規定者從嚴處罰,經勸告仍不能改正的予以辭退。

二一。辭職:試用工應提前二天。正式員工應提前十五天、店組長需提前一個月向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且春節前後各一個月內不得辭職(以上違反則保證金不予退還),並履行以下手續方可領回工服保證金(?元,收銀員?元): 1。歸還員工牌; 2。歸還所領道具;3。做好交接工作; 4。工裝損耗按規定從保證金中扣除(工作未做滿半年扣除?元)。

二十二。店鋪於每天X點X分準時營業,晚X點X分打烊。

二十三。正式員工在本店購物憑指標可享受七折優惠,具體如下:

1。 工作時間滿1個月有購買一套當季服飾的指標,工作時間滿半年以上即擁有一年分四季各購買一套服飾的指標。

2。 指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轉讓他人,否則作廢並給予相應處罰。使用指標購物時需通知組長,並經負責人同意。當季指標未使用可累積到下一季,但最多累積不超過二套。

3。 特價和促銷商品不在優惠範圍內。

服裝店員工守則2

1:服裝店員工準則

1)員工應具有強烈的服務意識與服務觀念,具備高尚的職業道德,以自身的良好表現共同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2)員工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店鋪管理制度。

3)如遇不明事項應服從店主領導,與同事合睦相處,對新進員工應親切,公平對待。

4)員工應保守店鋪的機密,不得對外洩露任何有關店鋪的銷售資料,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圖謀私利。

5)員工對待工作與顧客應謙恭誠懇,滿腔熱情。遇事不可推諉,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故意刁難顧客。

6)員工有義務完善各項工作及服務品質,提高工作績效。

7)員工應愛惜店內財物,控制各項費用與支出,杜絕浪費現象。

8)員工應恪盡職守,非經核准不得閱覽不屬於本職範圍內的資料或傳播不確訊息。

9)員工有違反上述準則條例的,將依據獎懲條例予以處罰。

2.服裝店員工的儀容儀表

1)頭髮要整齊、清潔、頭飾要與工服、髮型搭配得當。

2)女同事按公司化妝標準化妝,不可留長指甲。男同事不可留鬍子。

3)如果有體味者,要適當塗止汗露。

4)制服要乾淨、整潔,不能有異味。

5)店員不能穿厚底鞋、拖鞋。

3.服裝店工牌與工服

1)工服是店鋪的形象。在規定穿工服的時間內,員工必須統一穿工服。如員工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工服的破損或丟失,須按規定進行賠償。

2)工作時間內必須佩帶工牌,員工要注意個人的儀容儀表。

3)員工在離職時必須退回工服,如果沒有退回,須按六折賠償。

4)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當的事,將視情節嚴重給予處罰

5)未按公司或店鋪要求穿著工服的.,初犯者處以口頭警告,嚴重者處以書面警告。

4:服裝店店鋪制度

1)工作時需嚴格遵守店鋪儀容儀表著穿規定,提供優良的服務,以客為先。

2)必須遵守勞動紀律,自覺遵守輪班制度。依時上、下班,不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如需請假,須提前一天向店長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生效。

3)潔身自愛、防盜防竊。工作時間,須將個人物品存放在指定地點,下班自覺由店長或指定檢查員檢查所攜帶的私人包裹,並隨時由店長或指定檢查員清檢員工儲物櫃。

4)未經同意,不得向外洩露店鋪的一切資料(尤其是銷售額),否則將根據行政管理制度予以處罰。

5)工作時,要保持口腔衛生,不準喝酒和吃有異味的食物,營業中不準吸菸、吃零食。

6)嚴禁私用、盜竊公司貨品及其它物品,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7)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須尊重上司。

8)工作時間嚴禁在工作場所說笑、打鬧、爭吵、賭博、吸咽、酗酒、追逐、大聲渲譁、當堂整理著裝、化妝及一切有損公司或店鋪形象的行為。

9)工作時間嚴禁利用公司電話做私人用途,不得將店鋪電話隨便告訴無關之人。

10)工作時間不能擅自離崗或隨便竄崗。

11)穿著已購買的店鋪服飾回店鋪須向主管或店長登記款號。

12)嚴禁擅自修改、洩露、盜竊公司或店鋪電腦資料,違者嚴厲處罰。

13)工作時間不準代他人存放物品,如遇到顧客購買的商品需暫存時,需做好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