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證券交易委託協議(3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網上證券交易委託協議,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網上證券交易委託協議1
甲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證券帳號:_________
資金帳號:_________
股票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以及雙方簽署的《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書》,經友好協商,就網上委託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網上委託風險揭示書
第一條 甲方已詳細閱讀本章,認識到由於網際網路是開放性的公眾網路,網上委託除具有其他委託方式所有的風險外,還充分了解和認識到其具有以下風險:
1.由於網際網路資料傳輸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會出現中斷、停頓、延遲、資料錯誤等情況;
2.投資者密碼洩露或投資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於網際網路上存在駭客惡意攻擊的可能性,網際網路伺服器可能會出現故障及其他不可預測的因素,行情資訊及其他證券資訊可能會出現錯誤或延遲;
4.投資者的電腦裝置及軟體系統與所提供的網上交易系統不相匹配,無法下達委託或委託失敗;
5.如投資者不具備一定網上交易經驗,可能因操作不當造成委託失敗或委託失誤;
上述風險可能會導致投資者(甲方)發生損失。
第二章 網上委託
第二條 本協議所表述的“網上委託”是指乙方透過網際網路,向甲方提供用於下達證券交易指令、獲取成交結果的一種服務方式。
第三條 甲方為在證券交易合法場所開戶的投資者,乙方為經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核准開展網上委託業務的證券公司之所屬營業部。
第四條 甲方可以透過網上委託獲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託方式所能夠獲得的相應服務。
第五條 甲方為進行網上委託所使用的軟體必須是乙方指定站點下載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徑獲得的軟體,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甲方應持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原件及其影印件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開通網上委託的申請,乙方應於受理當日或次日為甲方開通網上委託。
第七條 甲方開戶以及網際網路交易功能確認後,乙方為其發放網上交易證書。
第八條 凡使用甲方的網上交易證書、資金帳號、交易密碼進行的網上委託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建議甲方辦理網上委託前,開通櫃檯委託、電話委託、自助委託等其他委託方式,當網路中斷、高峰擁擠或網上委託被凍結時,甲方可採用上述委託手段下達委託。
第十條 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透過網際網路進行的資金轉帳服務,也不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轉託管服務。
第十一條 甲方透過網上委託的單筆委託及單個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額按證券監督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確認在使用網上委託系統時,如果連續五次輸錯密碼,乙方凍結甲方的網上委託交易方式。連續輸錯密碼的次數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為準。甲方的網上委託被凍結後,甲方應以書面方式向乙方申請解凍。
第十三條 甲方不得擴散透過乙方網上委託系統獲得的乙方提供的相關證券資訊參考資料。
第十四條 甲方應單獨使用網上委託系統,不得與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該網上委託系統從事證券代理買賣業務,並從中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五條 當甲方有違反本協議第十三、十四條約定的情形時,乙方有權採取適當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當本協議第一條列舉的'網上委託系統所蘊涵的風險所指的事項發生時,由此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甲乙雙方的證券交易委託代理關係終止;
2.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要求終止;
3.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網上證券交易委託協議2
委託人:_________證券公司:_________委託人利用證券公司在因特網(internet)上的網上證券交易站點(網站地址為:_________)以網上交易的形式委託證券公司代理有價證券買賣和銀行保證金轉帳業務時,就甲乙雙方應注意的問題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委託人申請使用證券公司網上委託方式進行交易,必須親自到證券公司或證券公司授權的代理處辦理因特網證券買賣委託和銀行保證金轉帳開戶手續。
第二條 委託人承諾其用於網上證券委託的電腦系統是安全可靠的,對於因委託人電腦系統效能、質量或各種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給委託人造成的損失,證券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第三條 委託人開戶以及因特網交易功能確認後,證券公司提供金鑰盤一隻。如金鑰盤損壞,委託人必須本人到開戶營業部更換新盤,對於委託人因金鑰盤丟失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委託人自己負責。
第四條 證券公司鄭重提醒委託人務必注意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的保密以及金鑰盤的保管,並建議委託人定期變更密碼,不要使用與個人資料有關的密碼。凡是使用委託人密碼和金鑰盤在委託人資金帳戶進行的一切網上證券交易和銀行轉帳服務,均視為委託人親自辦理之有效委託,證券公司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五條 證券公司鄭重提醒委託人在網上交易結束後應同時關閉交易程式。對於因委託人原因而導致他人冒用委託人名義進行的一切操作,均視為委託人親自進行之操作,證券公司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六條 委託人透過因特網下達的證券交易委託和銀行轉帳服務,以證券公司的電腦記錄為準。委託人對其委託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證券公司網站提供的資訊僅供參考,委託人據此而作出的投資決策而招致的任何實際或潛在的損失,證券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第八條 本協議項下證券買賣和銀行保證金轉帳均採用電腦無紙化交易。委託人可以利用_________公司網上委託查詢經委託人確認的委託和清算交割結果以及銀行轉帳對帳單,也可親自到證券公司處索取書面的交割對帳清單。
第九條 委託人透過因特網證券交易委託方式所下達的買賣委託均以電腦記錄資料為準,因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由委託人承擔。
第十條 對於委託人有下列故意行為之一的,證券公司有權中止其網上交易的資格,並無需做出任何補償:
1.可能造成證券公司網站、營業部全部或區域性的服務受影響,或危害證券公司網站的執行;
2.在證券公司網站內從事非法的商業行為,釋出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其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和政府法規的文字、圖片等內容。
3.對證券公司網站內的任一資料庫中資料進行惡意下載。
第十一條 委託人應清楚任何交易方式均有一定風險。例如電話委託有可能給人偷聽和證券盜買盜賣,因特網證券交易委託同樣有類似的風險。當發生以上情況或類似情況時,證券公司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經簽署,委託人即被視作對證券主管機關制定的有關法規及對本協議內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認可。
第十三條 證券公司有權隨業務發展而修改或增補本協議內容,並以書面形式公佈或直接通知委託人,委託人如不同意證券公司修改或增補的內容,必須在證券公司公佈或通知之日起一週內到到證券公司辦理中止本協議手續,否則視委託人同意新協議內容。
第十四條 一切涉及本協議所指因特網證券交易委託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未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將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採用仲裁程式解決爭議。
第十五條 對委託人採用因特網證券交易委託方式的權利和義務、責任,均以甲、乙雙方簽署的《代理證券買賣協議書》為準,本協議為《代理證券買賣協議書》的附件。
第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所指證券帳戶銷戶時為止。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 證券公司(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經辦人(簽章):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證券帳戶卡: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
網上證券交易委託協議3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價證券網上委託業務簽署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簽署此協議書時,須認真閱讀下列證券交易可能存在的投資風險
1.因《風險揭示書》中所提原因,使投資者面臨可能得不到投資決策時所預期的收益,甚至虧損的風險。
2.因投資者對交易操作不熟練或對證券交易有關規則不甚瞭解、甚至誤解而導致的風險。
3.因投資者個人操作密碼洩密、有效證件遺失,被他人非法使用並導致經濟損失的風險。
4.投資者須承擔因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所致停電、通訊線路故障、電腦故障、衛星傳輸中斷等意外事件導致投資者委託交易指令無法執行,以致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網上證券交易,雙方就委託、代理事項達成以下條款
1.甲方的所有證券交易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證券管理部門及乙方有關規定。網上委託的證券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證券。
2.甲方在乙方申請開立網上委託時,須當面提出申請,並提供其本人身份證、證券帳戶、安全數字證書及資金帳戶,不得委託他人代理辦理。甲方願對其向乙方所提供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同一性,承擔全部法律、經濟責任。
3.甲方在辦理網上委託的同時,乙方為其開通電話委託,做為替代的交易方式。
4.甲方開戶時自行設定和掌握操作密碼,並負有保密責任,承擔使用密碼進行交易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凡使用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的有效委託,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透過internet向甲方提供證券市場行情資訊,提供與交易有關的資訊資料,並註明資訊來源的釋出時間,甲方透過電話等其他方式對行情信其他資訊進行查證、核實。
6.甲方證券交易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的委託須在交易所規定的時間和證券漲跌幅限額內進行,否則視為無效委託。參加集合競價未能成交的委託將自動轉入當日的連續競價。
7.成交確認以交易所收市後的最終回報資料為準,在此之前的成交即時回報僅作參考之用。乙方每週定期向甲方提供書面的對帳單。甲方如有異議,可電話或當面到乙方查證。
8.甲方買入委託須有足額交易結算資金;賣出委託須有足額證券,否則,乙方不予受理。
9.甲方憑其身份證及證券帳戶和資金帳戶卡,到乙方資金櫃臺辦理甲方資金帳戶的存取,同取款有效證件遺失造成甲方帳戶資金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乙方不提供網上或電話形式的資金轉帳服務,也不得提供網上證券轉託管服務。
11.甲方在進行網上委託時。單筆委託金額不得超過_________元,單日委託金額不得超過_________元。
12.除經甲方同意;或應司法機關要求,乙方不得透露甲方的委託事項及開戶資料。
13.對在證券交易中因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所致通訊、供電等因素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負。
14.在委託代理期間,如遇有關證券法規、管理辦法及交易所交易規則等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更改後的有關規定。
三、乙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及各項委託系統使用說明擁有解釋權,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本協議由乙方授權營業部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署後即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