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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物業管理合同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小區物業管理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 ,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 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型別: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腳踏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

(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使用者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 、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 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2

協議雙方:

物業管理方(以下簡稱甲方):

使用者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系 一期小區商業街 號使用者(房屋座落圖詳見附件1), 甲方系該小區商業街的物業管理及服務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XX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其物業管理及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專案

負責提供小區商業街所有公共區域(走廊及休息亭)的衛生保潔。

負責保障小區商業街每日二十四小時供電、供水(如遇供電局停電,自來水公司停水及裝置維修保養除外)。

負責小區所有公共區域的花卉及植物擺放。

請使用者於每日20:30將室內垃圾用塑膠袋封好,放置指定位置。乙方若需要丟誒其房屋室內進行保潔,可向甲方辦理有償服務的相關手續。

為給乙方提供各種需要和方便,甲方將提供室內保修服務、商業服務和其他有償服務,本著“服務為主,適當收費”的原則,其收費標準以在甲方管理服務部的公榜為準。如乙方的室內保修事項為原裝裝置質量問題,則不收取任何費用。

為便於乙方與甲方公司聯絡有關事宜,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諮詢電話:********

甲方應承擔的管理事項

1、負責本小區公共次序的維護和管理,乙方房屋室內的自有財產等,由乙方自行保管並投保,如遺失或被盜,甲方管理公司將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負責辦理乙方經營及管理人員出入本小區的有效證件。

2、凡乙方大件辦公室用品,如:辦公桌椅、影印機、電腦、保險櫃及其他貴重物品等,如需搬出商業街或大型搬遷,應由乙方詳細填寫物品清單,並由乙方負責人簽名,然後到甲方管理服務部辦理稽核批准手續,否則,甲方管理公司保安員有權拒絕放行。

三、乙方承擔的物業管理費的繳納及付款方式

1、乙方的用房面積為 平方米,乙方每月的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為 元/平方米,每月總計 元,由乙方從簽定本協議,按先收費原則,每壹年繳納一次。

2、乙方房屋的室內用水、用電費用甲方收取押金1000元,甲方一方雙方於每月20日抄錄該房屋電錶、水錶實際讀數後,由乙方按實際使用讀數,於當月10日前向甲方繳納。本物業定於20xx年10月30 日正式移交,此時間以前甲方原則上同意乙方先行使用,但甲方不承擔乙方在未正式移交前進行使用而可能帶來的任何責任(無論物業方是否許可),乙方提前使用則應先徵得物業管理公司認可並正常繳納物業管理費用。

3、乙方在小區停車場停車,應繳納車位使用費,甲方依照市物價局批准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為方便使用者,甲方可以按月、季度、年度辦理車位使用證。

4、乙方所有對甲方的應繳納費用,可用現金、支票等方式的繳納。以支票的方式的付款,應以其付款到達甲方帳戶的時間為準。

使用者的配合事項

1、為了維護商業街的整體形象,乙方未經物業公司許可不得在店外經營及電外擺放物品。如確有需要則應在物業公司許可的情況下有償限時使用。店門一律內開,同時,本小區商業街內實行招牌的統一管理,乙方設立招牌應在指定區域,並徵得物業公司同意,否則物業公司有權制止。

2、乙方應注意愛護本小區商業街公共區域的清潔和衛生,不得隨意吐痰,扔菸頭、紙等雜物,並嚴禁發出影響其他使用者的噪音,如裝修噪音、高聲喧譁、播放音樂等,否則,將視情況進行處理或處罰。

3、若乙方需對房屋室內進行二次裝修,乙方應將裝修方案及圖紙報甲方審批,如無大的修改,甲方應在接到裝修方案及圖紙後三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二次裝修施工單位,不論是甲方推薦還是乙自帶(選),進場施工前,均須與甲方簽定《二次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另見),並交納一定數額的二次裝修管理服務費。所有裝修施工材料及施工人員,一律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及路線出入小區商業街。

為配合管理,乙方應將緊急聯絡方式提供甲方,以便非正常辦公時間異常情況的緊急聯絡。

根據《消防法》的規定和本小區商業街轄區消防主管單位的要求,

乙方應明確本單位的消防負責人,並簽定《武漢金色港灣商業街防火安全責任書》。

其他事項

1、本協議涉及的店面系小區內經營店面,在經營範圍上將會受到限制,乙方對此有充分的認識,原則上以提供社群服務為主,甲方鼓勵經營休閒類經營專案(無汙染專案),各店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服從工商、城管等部門的管理。本小區商業街詳細地址為:XX市龍陽大道236號。

2、乙方所購店面中有部分店面系甲方提前出租,並簽有出租合同,

乙方同意保持該合同之延續性,依據原出租合同2xxx年x月xx日以後的租金收入權益將由乙方擁有,原出租合同中租賃期滿時間為2xxx年x月xx日,原租戶的權益應得到保證(原出租合同見附件2)。

為便於聯絡,乙方應指定本單位一聯絡人,專門負責辦理有償服務的有關事宜。

本協議於甲方

和乙方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方和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小區商業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蓋章):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3

協議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系_______一期小區商業街_______號使用者(房屋座落圖詳見附件1),甲方系該小區商業街的物業管理及服務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其物業管理及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專案

1、負責提供小區商業街所有公共區域(走廊及休息亭)的衛生保潔。

2、負責保障小區商業街每日二十四小時供電、供水(如遇供電局停電,自來水公司停水及裝置維修保養除外)。

3、負責小區所有公共區域的花卉及植物擺放。

4、請使用者於每日20:30將室內垃圾用塑膠袋封好,放置指定位置。乙方若需要丟誒其房屋室內進行保潔,可向甲方辦理有償服務的相關手續。

5、為給乙方提供各種需要和方便,甲方將提供室內保修服務、商業服務和其他有償服務,本著“服務為主,適當收費”的原則,其收費標準以在甲方管理服務部的公榜為準。如乙方的室內保修事項為原裝裝置質量問題,則不收取任何費用。

6、為便於乙方與甲方公司聯絡有關事宜,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諮詢電話:

二、甲方應承擔的管理事項

1、負責本小區公共次序的維護和管理,乙方房屋室內的自有財產等,由乙方自行保管並投保,如遺失或被盜,甲方管理公司將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負責辦理乙方經營及管理人員出入本小區的有效證件。

2、凡乙方大件辦公室用品,如:辦公桌椅、影印機、電腦、保險櫃及其他貴重物品等,如需搬出商業街或大型搬遷,應由乙方詳細填寫物品清單,並由乙方負責人簽名,然後到甲方管理服務部辦理稽核批准手續,否則,甲方管理公司保安員有權拒絕放行。

三、乙方承擔的物業管理費的繳納及付款方式

1、乙方的用房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乙方每月的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為_______元/平方米,每月總計_______元,由乙方從簽定本協議,按先收費原則,每_______年繳納一次。

2、乙方房屋的室內用水、用電費用甲方收取押金_______元,甲方一方雙方於每月_______日抄錄該房屋電錶、水錶實際讀數後,由乙方按實際使用讀數,於當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本物業定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正式移交,此時間以前甲方原則上同意乙方先行使用,但甲方不承擔乙方在未正式移交前進行使用而可能帶來的任何責任(無論物業方是否許可),乙方提前使用則應先徵得物業管理公司認可並正常繳納物業管理費用。

3、乙方在小區停車場停車,應繳納車位使用費,甲方依照市物價局批准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為方便使用者,甲方可以按月、季度、年度辦理車位使用證。

4、乙方所有對甲方的應繳納費用,可用現金、支票等方式的繳納。以支票的方式的付款,應以其付款到達甲方帳戶的時間為準。

四、使用者的配合事項

1、為了維護商業街的整體形象,乙方未經物業公司許可不得在店外經營及電外擺放物品。如確有需要則應在物業公司許可的情況下有償限時使用。店門一律內開,同時,本小區商業街內實行招牌的統一管理,乙方設立招牌應在指定區域,並徵得物業公司同意,否則物業公司有權制止。

2、乙方應注意愛護本小區商業街公共區域的清潔和衛生,不得隨意吐痰,扔菸頭、紙等雜物,並嚴禁發出影響其他使用者的噪音,如裝修噪音、高聲喧譁、播放音樂等,否則,將視情況進行處理或處罰。

3、若乙方需對房屋室內進行二次裝修,乙方應將裝修方案及圖紙報甲方審批,如無大的修改,甲方應在接到裝修方案及圖紙後三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二次裝修施工單位,不論是甲方推薦還是乙自帶(選),進場施工前,均須與甲方簽定《二次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另見),並交納一定數額的二次裝修管理服務費。所有裝修施工材料及施工人員,一律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及路線出入小區商業街。

為配合管理,乙方應將緊急聯絡方式提供甲方,以便非正常辦公時間異常情況的緊急聯絡。

根據《消防法》的規定和本小區商業街轄區消防主管單位的要求,乙方應明確本單位的消防負責人,並簽定《武漢金色港灣商業街防火安全責任書》。

五、其他事項

1、本協議涉及的店面系小區內經營店面,在經營範圍上將會受到限制,乙方對此有充分的認識,原則上以提供社群服務為主,甲方鼓勵經營休閒類經營專案(無汙染專案),各店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服從工商、城管等部門的管理。本小區商業街詳細地址為:_______市_______大道_______號。

2、乙方所購店面中有部分店面系甲方提前出租,並簽有出租合同,

乙方同意保持該合同之延續性,依據原出租合同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後的租金收入權益將由乙方擁有,原出租合同中租賃期滿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原租戶的權益應得到保證(原出租合同見附件2)。

為便於聯絡,乙方應指定本單位一聯絡人,專門負責辦理有償服務的有關事宜。

本協議於甲方和乙方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方和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小區商業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型別: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共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i?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陽、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腳踏車房棚、停車暢……)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暢遊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防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嚴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如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民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使用者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豐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自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業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協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____________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中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自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工作的標準和考核標準),與咱.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年內達到______的管理標準;______年內達到______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方式:______;

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____%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____%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業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醫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才旦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醫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e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______元,由甲方負責在______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e二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_________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i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取消技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技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l、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銷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5

第一章 總則

一、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馬鞍山市建華物業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二、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 綜合小區

座落位置:

四 至:東

西

佔地面積: 35600 平方米

建築面積: 95600 平方米

其中 住宅房屋建築面積:68078.66平方米

非住宅房屋建築面積:12568.71平方米

三、 乙方提供服務的收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四、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梁、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等。

五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垃圾庫、抽風排煙道、共用照明、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供水系統等) 。

六、住宅小區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燈、腳踏車庫、停車庫及地面停車位等。

七、住宅小區規劃紅線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文化體育娛樂場所等等

八、公共區域綠地、花木、建築小品、水系的養護、維修和管理。

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小區消殺。

十、小區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十一、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值勤登記等。對大地豪庭住宅小區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對大地豪庭住宅小區規劃紅線內範圍進行全天候監控巡視,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小區保安工作。

十二、建立、儲存、管理好與物業有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

十三、為小區業主提供社群文化娛樂服務。

十四、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用部位和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收費標準應公佈。

十五、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停車費用等;並負責按照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代收代繳有關水電費用。

十六、在甲方的授權和配合下,對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及時採取規勸、批評、制止,直至訴訟等措施。

十七、做好政府法規和行業政策所規定的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十八、委託管理期限為三年。自20xx年 10月 28日起至20xx年 10月 28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十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核准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產權歸甲方)由乙方無償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根據具體情勢另行協商。

7、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移交,乙方須書面簽收並妥善儲存;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甲方負責協助催交;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二十、乙方權利義務

1、積極履行物業管理服務職責;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符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特性的物業管理制度;

3、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5、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 的全部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同時報送有關經費預算,經雙方議定並甲方書面核准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7、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8、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對小區共用部位的經營性活動應當經過甲方的書面許可;

11、物業管理用房水電及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12、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甲方應當書面簽收;

13、按照國家規定和相關程式收取或代收代繳有關費用,不得亂收費,做到計費準確,收費公開透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監督。

公攤費用應在收費前公佈,並接受甲方稽核。同時業主有權查閱公攤水電費用資料的相關憑證。

小區公共收入應每季度公佈,並接受甲方稽核。

14、乙方物業管理服務工作,接受甲方及業主檢查與監督。

(1)乙方每月工作計劃,應當公佈,並報甲方備案;

(2)業主的投訴記錄及解決辦法,乙方應每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

(3)合同期間第一年內,乙方應當每季度向業主委員會工作述職一次,以後每半年述職一次;每年向業主大會述職一次;

(4)乙方應當每半年出具並公示致全體業主的半年工作總結報告,報告內容應當客觀真實;

15、乙方的行為除受本合同約束外,還應符合國家及本地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與目標管理

二十一、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按照《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詳見附件

一)執行

二十二、乙方須按照下列約定及本合同附件二確定的要求,實行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外觀完好、整潔;

2、裝置執行:正常,規範操作,完善保養,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建立完善的維修、養護制度,規範操作,做好相關記錄,保證投訴回訪處理率達100%;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西湖麗景小區業主委員會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湖南高新物業有限公司

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西湖麗景小區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臵:小區位於長沙市嶽麓區鹹嘉湖路,佔地面積: 平方米 物業型別及建築面積:本小區為封閉式帶電梯高尚住宅小區,總建築面積67770平方米。其中住宅:65800平方米,地下車庫約5000平方米,商鋪:1970平方米。

第二章 物業管理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自 年 月 日止。

第三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小區的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梁、柱、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體和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停車車位、化糞池、溝渠、池、井(排汙)共有部位等。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給排水系統、公共煙道、共用照明、電梯、供配電裝置、消防設施裝置、智慧監控系統、路燈、文體設施等。

第六條 公用綠化地園藝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八條 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處理以及業主裝修垃圾的有償清運處理。

第九條 維護小區內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安全巡視,門衛執勤,車輛的進出管理、停泊管理,人員、物品的進出管理,火災、火警預防與處臵等。

第十條 小區內道路交通管理。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戶(使用者)檔案資料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二條 物業標識的維護與管理。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開展聯絡、協調與物業服務公司相關單位,有關行政部門的工作。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住戶出現治安、環保、物業的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的違規違約行為,進行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 各項費用的收取:

1、物業管理服務費(群分);

2、裝修管理服務費和裝修垃圾清運費;

3、共用停車場地、停車位的合理收費;

4、小區內各類廣告收費;

5、房屋租賃和其他特約服務收費。

第十七條 其他服務事項

1、業主和住戶的臨時特約服務;

2、應開發商要求,進行未售車位的代售、代租服務;

3、應業主要求,進行房屋的代租、代售服務;

4、乙方為滿足管理需要和業主、物業使用人合理的服務需求,向甲方提出增建或完善配套設施裝置、補充園藝綠化(如增設治安崗亭、安全設施、補種苗木、培植綠化等)的建議和方案,如甲方予以採納的,應協調開發商或業主承擔相應費用,乙方可接受委託承攬相應工程專案並保質保量地

完成;

5、利用小區內設立的宣傳欄等設施,組織各種書畫比賽和展覽,營造濃厚的文化藝術氛圍,提升小區內生活品位和檔次;

6、利用“六一兒童節”和暑假,組織小區內少年兒童參加各種社會實踐和少兒書畫等活動,讓小朋友們健康、快樂地成長;

7、每年1~2次組織開展各類文化、娛樂活動,增強廣大住戶的身體素質,融洽鄰里關係,創造和諧的社群環境。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規約和各項管理規約,並監督執行。

3、每年1~2次抽查物業管理服務費的使用情況及物業管理制度的實施情況。

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的管理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並提供必要的物業服務辦公設施、傢俱(由原開發商提供的辦公設施應留下)。

5、主導並協調處理在物業管理移交過程中的各種情況、問題和矛盾,協助乙方順利做好移交工作,確保乙方順利進駐並開展服務工作。

6、乙方對西湖麗景小區的房屋本體、共用配套設施裝置進行承接查驗和執行維護管理,驗收使用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或使用功能不完善,致使達不到安全、正常的使用狀態,由甲方負責協調開發商、設施裝置供應商對房屋本體、設施裝置的保修、維修;在保質期後,如單項維修專案或單項維修材料、配件超過300元,由乙方制定出維修及預算方案,經甲方審批後實施,維修費用從維修資金或公共收入中支付。

7、負責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工程質量,配套設施、裝置中的遺留問題。

8、負責向開發商、原物業公司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圖紙、檔案及資料,及時移交乙方使用。

9、按本合同有關規定,甲方應積極支援和配合乙方向業主與住戶收取物業管理費及其它合理合法收費,對不按時和不按規定標準交付物業服務費、停車費等費用的業主、住戶、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收繳工作,以確保物業管理工作正常開展。

10、支援和配合乙方開展各類社群文體活動和宣傳教育活動。

11、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專項儲存和審批使用小區物業維修資金。

12、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十九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和小區公共管理制度。

2、負責做好與現有物業公司、開展公司之間水電費設施裝置、檔案資料及其它

物業服務方面的移交工作。

3、按“物業服務”的內容、標準向業主及住戶提供優質的服務。

4、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甲方協調處理。

5、乙方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但經甲方許可可以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

6、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園林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以及增設生活設施和標牌等,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組織實施,費用由維修資金中支出或由甲方另行解決。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對本物業的共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建、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並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檢查監督。

10、按約定收費標準和方式向業主或住戶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如業主和住戶拒不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甲方應協助乙方採取有效措施摧交。

11、乙方每半年向甲方通報一次管理費用收支情況。

12、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3、在甲方支援下,做好物業管理宣傳教育及相關文體活動工作。

14、嚴格進行用水、用電管理並向業主和住戶代售水、電。

15、由乙方按物價局審批的收費標準實行合理收費,公共部位的停車費收入、廣告費收入及其他服務性收入由乙方收取,甲乙雙方共同商議分配方案,按比例合理分配。

17、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18、凡變更、修改小區內各項管理規定、制度,乙方須在執行前向甲方報告並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五章 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的收費標準、付款方式與利益分配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a:住宅:1.10元/㎡·月;

b、商業門面:2.00元/㎡·月;

c、業主自購車庫:每個車位30元/月。

第二十一條 裝修管理費及裝修垃圾清運費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第二十二條 其他費用收支

1、乙方接受委託代售水(按政府相應用途標準單價加收8%損耗費後為實收單價)、電(按政府相應用途標準單價加收6%損耗費後為實收單價)。水費按月向市水、電經營單位支付費用,自負盈虧;如遇政府價格調整,則乙方作相應調整;二次供水按實耗電費的50%分攤到每噸水中向有關使用者收取能耗費。

2、乙方不向業主和住戶收取電梯電費、電梯年檢費等。

3、小區內其他費用(直飲水、有線電視費、電話、寬頻使用費、燃氣費等)由相關單位直接向用戶收取,亦可委託乙方代收。

第二十三條 共用場地停車位收費

1、共用停車場地、停車位的收費按物價局審批檔案以及經甲方確認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 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全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小區住宅、為住宅配套的建築及設施

坐落位置:

四 至:東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地下室。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煙囪、內外共用照明、有線電視線路、共用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低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汙水泵、水箱、寬頻網線、電信線路、樓宇單元門與戶門對講系統、高低壓變配電裝置及供電線路、避雷及接地保護 、標識、安全監視系統、電話交換機。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腳踏車棚、停車場、圍牆欄杆。

第七條 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噴水池、鋪裝地面等的養護與維修。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會所 。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箱及垃圾的分類、收集和清運、攔杆及外建築外牆面清潔 。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小區治安。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業主和租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工程維修記錄。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建設社群專項活動組織。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服務費;

2、有償使用設施的費用;

3、供暖費。

4、受委託的代收代繳費用,如:水費、電費等。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公告、起訴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託事項

1、協助業主委員會(籌)或業主代表清理ZZZZ物業管理公司遺留的問題,分清類別(服務、工程、財務等),並協助逐步解決;

2、接受業主委託,辦理業主與開發商之間費用結算的具體手續;

3、執行業主大會有關決議及業主委員會(籌)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權利義務(同樣適用於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修改)乙方擬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和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工作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甲方有責任在合同生效後為乙方進駐小區提供管理用房,乙方無償使用。

7、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採取協商、規勸、書面公告或授權乙方採取起訴等方式協助乙方催交。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管理遺留問題。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二十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行業服務標準及本合同的約定,建立物業服務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乙方制定的服務標準應徵得甲方同意.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按照本合同的第十六條的約定辦理。

3、選聘專業公司承接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5、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6、負責編制物業年度工作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7、每6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乙方保證執行“XXXX小區業主大會決議”,按照決議規定的時間準時進駐小區實行物業管理服務,並在進駐後儘快完成與原物業公司的交接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無條件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的全部檔案資料、收費情況、專項管理的資金和帳戶等。

第五章 物業服務質量及方式

第二十一條 乙方必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小區整體達到桐城市優秀管理住宅小區標準”。

2、物業公司應積極引入國內先進管理經驗,提高服務管理水平,並應適時建立ISO-9001和ISO14001管理體系。

3、業主投訴服務實行首問負責制,有始有終不允許推諉扯皮。

4、本物業的服務採取專業方式,即小區內保安、保潔、綠化、電梯、網路等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由乙方組織專項招標,甲乙雙方共同決定,乙方負責對承包專業公司進行監督管理,以保證小區物業狀況始終處於專業、良好水平。

乙方的主要服務重點是:

(1) 業主的投訴和報修;

(2) 工程維護和維修;

(3)協助業主委員會(籌)工作;

(4)整頓小區私搭亂建、亂停車輛等損害業主整體利益的狀況;

(5)不斷提升小區物業整體服務水平,爭創桐城市一流的居住小區。

第六章 物業服務費用及收入

第二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

1、本物業的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XX元/m2(不帶電梯)或XX元/m2(帶電梯)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服務費的千分之一交納滯納金,但滯納金總額不應超過應收款總額的30%。

3、乙方對物業服務費的收取採取“先服務後收費”的原則,每月1-5日收取上月物業管理費。

4、乙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扣除營業稅後,提取8%作為乙方的利潤,但在經營虧損時不得提取。

5、物業費在乙方提取應得利潤後的結餘部分,應該用於對小區業主的服務或者適當減免次年的物業服務費。

第二十三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按桐城市標準

2、車 庫:230元/位.月

3、腳踏車存放不收費。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並公示。

第二十五條 其它收費:

1、乙方利用業主所擁有的物權取得的收益,如:房屋租賃、廣告、地面停車、物業用房出租、會所經營收費等,進入專項資金賬戶,扣除相應的一定比例乙方的管理費用(管理費用比例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後,由業主委員會(籌)決定其使用,專款專用。

2、採暖費為代收代繳,不納入乙方的收入,專款專用、封閉管理。

第二十六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業主交納的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2、房屋共用設施、裝置的小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按照與有關部門協議執行,小區界內部分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界內部分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協商。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改造、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章第二十條不能履行責任,違反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金額20%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應在小區內公示,生效後根據業主大會決議乙方進駐並應與原物業公司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並享有優先權。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負責向開發商追索並由開發商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或者有資質檢查單位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戰爭、水災、地震、龍捲風等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透過司法程式解決。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15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 年月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8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龍城工業園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總建築面積:

物業型別:工業園;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中央空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三)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五)車輛行駛及停泊(不包括車輛保管責任);

(六)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七)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八)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九)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十)甲方要求符合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年。自__日起至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二)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三)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繳催改措施;

(四)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其中包括辦公用房、員工宿舍、等其它管理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

(六)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使用者資料等),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八)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及有關歷史遺留問題;

(九)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

(十)甲方承擔自用面積及配套服務場所的管理費、水電費、公共水電費等其他公共分攤費用;

(十)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

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二)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三)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四)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五)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六)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七)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明細。

(八)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九)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十)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十一)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有關財產,各類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十二)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

(十三)完成甲方符合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要求事項。

第六條 管理目標

1、房屋及公共設施完好率85%以上;(不包含裝置設施老化及非管理責任造成的損壞)

2、每年進行不少與兩次物業使用者滿意度調查,使用者滿意率達不低於80%;

3、管理人員專業培訓合格率100%;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已出租給企業的面積按0.00元/㎡/月由乙方直接向企業計收物業管理費;

2、甲方承擔空置物業面積的物業管理費,乙方按0元/㎡/月計收;

3、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以物業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執行:電梯房按0.25元/㎡/月標準收取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樓層房按0.15元/㎡/月標準收取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只涉及公共部位及公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修和養護;如龍城工業園房屋及裝置維修費用超過人民幣壹仟元整或當本體維修基金已提前使用完畢的情況下,則由乙方提出申請,經與甲方議定方案後實施,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於每月5日前透過銀行直接轉賬或到乙方辦公場所繳納現金等方式,向乙方繳納當月物管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和上月水電費,甲方逾期不能正常轉賬或繳納現金的,則由乙方按日收取0.5%的違約金;

5、管理服務費標準如有調整則按雙方議定的標準執行。

第八條 收款收費專案約定

1、甲方委託乙方與龍城工業園所有入園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合同,並負責向企業進行相關的解釋工作及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直接向龍城工業園所有入園企業收取物業管理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水電費、電梯使用費、垃圾清運費、停車費和相關保證金;

2、乙方無法處理的收款收費問題,由甲方協助乙方進行處理。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若各級政府對龍城工業園的政策有變動需要解除本合同的,或因政府採購、招標等原因需要更換物業公司而解除雙方合作關係的,甲方在得知訊息後應提前三個月告知乙方;

2、若發生上述情況後,甲方不能及時通知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5、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6、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甲乙雙方如解除合同應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自然終止。如無疑義則合同自動順延。

(三)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六)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9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為加強____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物業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一、物業管理範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區____路的____住宅區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區內公用設施、裝置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裝置、路燈、連廊、腳踏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住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合和社群

二、委託管理原則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託管理期限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託管理期限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商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定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透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元(全國)、____元(省)、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間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裁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小區廣大業主的共同利益,嚴格遵照小區紅線內設計規劃的各項要求,保證小區的正常秩序,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就南湖雅園小區商業門面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權利

一、乙方可以在自已購買或租賃的地點進行辦公或經營,同時在劃定的範圍內張貼自已公司的形象標誌,同時發放自已公司的宣傳資料、介紹自已公司的業務。

二、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關於水、電方面使用的正當要求;但必須按時交納水、電費及物業管理費。

三、乙方享有在辦理手續等方面的優先權,在同等情況下,甲方應當先行辦理乙方公司事宜。

第二條:乙方義務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公司資質、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以及房屋產權證、土地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原件並提供影印件以供甲方公司備案。

二、乙方委派現場代表開具公司法人代表委託書,授予期全權代表本協議所涉及的各項事宜。

三、乙方有義務在裝修時按照行業標準對排汙、排煙和噪聲進行技術處理,不得影響小區其它業主的正常生活。若有業主投訴,且確實存在必須配合整改。

四、物業管理費的收取辦法與標準及供電協議。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交納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此門面面積為________平方,物業管理費標準為____元/平方。________年每月物業管理費為________元,預交一個月。乙方交納安全用電保證金________元,電費為________元/度,按月交納。

2.乙方每月五日之前帶現金到物業辦公室財務處同時交納下月物業管理費及當月電費,逾期不交電費或物業管理費甲方有權立即停止供電及相關服務。

五、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小區人員管理規定》,文明經營,不得騷擾和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生活,在經營過程中,不得損壞公共設施、裝置。垃圾按服務處指定的時間從指定的通道運到指定地點。

六、經營過程中,乙方須指派專人負責治安工作,嚴密巡視,防止案件發生,發現情況及時向甲方報告並酌情現場處理。

七、乙方須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每戶根據經營場所的實際面積不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配備消防器材,並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捲簾、消防安全疏散標誌、應急照明燈、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同時注意安全用電,不得使用高負荷電熱絲、大功率電爐等電熱器件,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八、乙方須加強內部管理,不得使用三無人員,同時政府規定須持證上崗的工種,工作人員須證件齊全,工作人員只能在規定的範圍內逗留、作業,違者服務處有權將人員請出小區。

第三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須根據《小區管理規定》、《xx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制度對乙方在小區範圍內經營場所的水、電實施統一管理。

二、甲方應制定監管制度,成立監管巡視隊,對小區範圍內的經營場所的水、電實行全方位的監管和服務。

三、在監管過程中,甲方如發現乙方人員有違規、違章時,其監管人員有權在現場予以制止;乙方人員如有不服從管理的行為,則甲方有權採取強制糾正措施,並責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力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相合作的精神,甲方將東方聖景花園的物業管理承包給乙方,並達成以下協議。具體細則如下:

一、對於20_年5月1日之前的工作與賬目交接如下:

1、20_年5月1日之前業主所欠甲方費用為22萬元;20_年5月1日至20_年4月30日乙方應上交甲方管理費為20萬元,甲方共計應收42萬元,扣除截止到20_年8月27日甲方已收費用333132.6元及需抵充業主費用6萬元,截止到20_年4月30日甲方應收費用為:420_0-(333132.6+60000)元=26867.4元。

2、乙方所欠26867.4元費用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全額付給甲方,此項費用乙方支付後乙方與甲方關於20_年5月1日前的所有費用(包括業主欠費、物業抵充費用)及20_年5月1日至20_年4月30日甲方管理費20萬元全部結清,甲乙雙方不存在任何爭議。

3、甲乙雙方同意該接管工作自20_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乙方自即日起接替甲方在東方聖景花園的物業管理工作,並可沿用甲方名稱至20_年12月31日。

二、承包期限及管理費:

1、乙方的承包期為四年,自20_年5月1日至20_年4月30日。

2、每年的管理費為10萬元。20_年5月1日至20_年4月30日的管理費第一條已經約定。20_年5月1日至20_年4月30日的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東方聖景花園物業管理中心公章由甲方統一管理乙方使用至20_年12月31日。20_年1月1日起,乙方啟用乙方自行註冊的公司與公章。公司變更不影響甲乙雙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由自然人許志國全權負責。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對東方聖景花園物業管理工作進行正式的移交,移交事項包括執業檔案、原有裝置、設施、原有物品及小區內樹木、花卉綠化等,甲乙雙方派出代表,在有關移交清單及現狀圖上簽字確認。

3、甲方不再參與乙方任何的物業管理範圍內的事項,全權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接管東方聖景花園物業管理後,由乙方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乙方用人自主招聘,風險自擔。

2、自20_年5月1日起,東方聖景花園物業管理事務全部由乙方負責,乙方對即日起所產生的一切物業管理債權債務及法律規定內的物業管理工作承擔一切責任。

3、自20_年5月1日起,東方聖景花園物業管理中心員工的勞資、人事關係(包括員工的薪金、福利待遇及勞資糾紛等)均由乙方全權

4、乙方須按有關規定及時為業主服務到位並收取物業服務及管理費、車位費等,按時交納電費,發放工資。若因服務不到位造成業主投訴、上訪等事件,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與甲方無關。

5、開發商遺留物業管理範圍內的房屋質量問題歸乙方負責,不再向甲方報銷任何費用。

6、合同到期乙方將接收物業時的現狀交予甲方,包括辦公室所有物品(易損及正常辦公用品等除外)、室外接受時期現狀樹木、綠化(後附現狀統計表)。截止合同到期日交接物品及現狀樹木、綠化若有遺失、損壞或增加由甲乙雙方對賬作價處理,物業超收業主費用及業主欠費由財務對賬處理,多退少補。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由違約方補償守約方五萬元整,並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仲裁及市中法院。

七、原杜家慶與王殿生與20_年4月26日簽訂的物業管理承包合同作廢。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與第三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第三方:

電話: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12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型別: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腳踏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material);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檔案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material)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定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透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material);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八條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九條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省)、 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

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的_________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條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material),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 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

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13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業主公約》、《______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及有關法律、法規,______業主委員會委託______公司為______小區提供物業服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受託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遵守本合同約定。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住宅及配套設施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

佔地面積: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委託服務的事項

受託方應提供以下服務: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2、共用設施、裝置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執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腳踏車棚、停車場、汙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門禁、電梯等;

3、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處理等;

5、小區內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維護;

6、用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手段維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進入本小區,將在本小區內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辦;

7、保管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8、按______市政府有關規定代收、代繳水電等費用;

9、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根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限於緊急狀態且不得使用器械)向業主委員會報告、向法院起訴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應當由物業服務公司提供的小區公共服務,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受託方可以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或服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嫁給第三方。

受託方不履行上述某項義務或提前終止合同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三條服務收費標準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向受託方交納以下費用:

1、保潔費(含化糞池清掏費和垃圾清運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2、保安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

3、小區綠化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

4、門禁、監控、消防系統執行費公共照明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

5、水泵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無水泵的二、三號樓不收;

6、電梯費(含電梯檢驗費與電梯用電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無電梯的二、三號樓不收;

7、公共設施維修費,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______元收取;

8、管理費(含營業稅與物業服務公司的利潤),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______元收取;

9、供暖費,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個供暖年度______元收取;

10、停車管理費,由受託方按地上每車每季______元、地下每車每季______元收取;停車場地使用費,由受託方按地上每車每季______元、地下每車每季______元收取;臨時停車,每次逗留時間不超過2小時的來客免收,超過2小時的按地上每車每小時______元、地下每車半小時______元收取管理費,超過半小時算一小時,不足半小時不算,大型車輛加倍。

商鋪的管理費、暖氣費按套內面積收取。第1-6項收費按每100平米套內面積折算為一戶,電梯費暫不收取。如商鋪需要經常性地使用電梯,須事先與業主委員會商定電梯費價格。

第四條交費辦法

上述第1-7項收費及第9項供暖費、第10項車輛管理費應與受託方完成相關任務的支出(含提供相關勞務的工人工資)相符,多餘部分受託方應交給業主委員會,歸全體業主共有。停車場地使用費應於收費後按季交給產權人或共同產權人(由業主委員會代表)受託方的利潤與受託方管理層的工資只能從管理費中提取。

管理費於提供服務後按季交納,暖氣費按供暖年度預交,其他費用均按季預交。相關服務開始提供滿一月後尚未交納的,受託方可以在公告欄公示催交。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費或由物業代收、代交的費用逾期的,從享受服務滿一月之日起受託方可以加收滯納金:逾期的第一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逾期的第二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從逾期的第三個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五條家庭服務

受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一週內製定各種家庭維修服務的收費標準(維修輔助材料如螺絲、釘子、凝結劑等包括在維修服務費內)與保證修理質量的時間,報業主委員會備案後公佈。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在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提出委託時,受託方必須接受委託並按公佈的標準收費;在保質時間內出現修理質量問題的,受託方應當免費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需要的主要材料使用者可自行購買,如需受託方提供則應先跟使用者就材料價格達成一致意見。

第六條服務標準

受託方的服務質量應達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和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建立維修服務回訪制度,每年進行年檢並儲存大、中、小修的相關記錄,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

2、保潔服務:居住區域的道路、樓梯每天清掃一次,垃圾每天清運一次,及時清理居住區內公共場所的廢棄物,及時清掃積水和積雪,及時組織清理亂堆放的物品、亂張貼的宣傳品。

3、保安服務:24小時專人值守,進行日常巡查,對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緊急情況有處理預案並於事發時及時處理,配合派出所處理區內的違法現象,不得對業主及其家屬使用暴力,對來犯外人使用暴力時不得超出正當防衛限度。

4、綠化管理:綠地無雜物,基本無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時,無明顯枯枝及病蟲害現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責任制,定期進行消防訓練,定期巡查、檢修消防裝置,保證消防裝置完好並有明顯標誌。

6、車輛管理:車輛停放有序,設有專人負責看管,對區內停放車輛的人為損傷與區內停放車輛的失竊負補充責任(就侵權人或保險公司賠償後剩餘的損失負責)

7、裝修管理:監督業主和施工單位遵照有關規定進行裝修並對裝修過程進行監控。

8、檔案資料管理:設專人管理,建立檔案資料管理辦法,並對物業基礎資料和業主入住後的相關資料統一管理。

9、急修:1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95%以上;小修:7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80%以上。

10、供暖:保證門窗長時間關閉的情況下頂樓北向房間氣溫不低於15度。

第七條保障措施

為保證以上約定達到目的,委託方享有下列權利:

1、審定受託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及需要業主與物業使用人遵守的各項規章制度;

2、檢查受託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執行情況;

3、審查受託方的費用支出情況(管理費除外)並在小區內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眾意見的強烈程度而定)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託方工作的滿意程度進行民意測驗,民意測驗的樣本數不得低於100人。

委託方在享有上述權利的同時應履行如下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向受託方無償提供套內面積______平方米的物業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託方提供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這些材料已由開發商交給受託方);

3、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受託方催交;

4、協助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服務與收費遺留問題。

第八條獎懲

受託方提供服務或進行管理應儘量做到服務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使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託方的服務與管理滿意。民意測驗將對本合同第二條、第四條規定的委託事項分別按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四個指標打分後取平均值。民意測驗對受託方的平均滿意率達到60%為受託方取得全部管理費的條件。平均滿意率每降低5個百分點,應扣減測驗前一季度和測驗後一季度的管理費各5%.平均滿意率不足40%,委託方可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並免除負違約責任。平均滿意率超過80%,或平均滿意率超過70%且有明顯的通貨膨脹(10%以上),委託方應建議業主大會適當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費標準。

第九條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時,任何一方不願續約的,應當提前30天告知對方,否則視為同意本合同自動順延一年。但因服務質量太差導致業主與物業使用人抽樣調查平均滿意率低於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條款限制。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受託方必須於10日內向委託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委託方應當採用公告催交、出具證明材料、出庭作證等方式協助受託方追收欠費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當交納的費用。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草簽後需依《______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進行公示,公示15天后無異議或異議者不足規定人數的,加蓋業主委員會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可對合同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補充協議實質性地修改了合同條款的,需要完成《______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公示程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當向__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委託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 市 區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管理、維修養護。

第五條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修養護。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一條 協助社群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

3、停車費;

4、裝璜垃圾清運費。

第十三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並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議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房屋及設施維修計劃。

6、按《寧波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其租金用於物業管理。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協助做好協調和思想工作,幫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和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 、綠化帶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上年度相關管理經費的使用情況;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按《寧波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參考標準》中“ 級服務等級標準”實現目標管理,具體詳見附件。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按全額收取。

3、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的,按下列方法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應按費用的千分之 一 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條 公共設施日常維修費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按多層住宅每年每平方米 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 收取,並按照下列標準執行:日常小修、養護費用,從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中承擔;大中修費用、更新費用,由乙方制定計劃,報甲方稽核,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照《寧波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停車收費辦法》和《住宅小區機動車地下停車收費標準》規定,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於彌補物業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以用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業主、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雙方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南門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 三十 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表 人(簽名): 代 表 人(簽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15

二〇XX年十二月

編號:W

XX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甲方:主委員會

地址:

乙方:X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資質等級: XXX

地址:XXXXXXXXX

聯絡電話:XXXXX

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中洋水景園管理規約等相關規

定,甲乙雙方就 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的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

四至範圍: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管理面積:住宅

第二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查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

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規約的行為進行處

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拆除違章建築、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納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有效措施催繳催改;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

動;

5、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6、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服務、相關宣傳教育和文化活動;

7、全力支援乙方對拒繳物業費的業主採取的有效措施;

8、按照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籌集、使用、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9、法規政策約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事項和責任。

第三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綠化、環境衛生、安全秩序、

交通等實施管理與服務。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物業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行為;

5、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進行來訪人員登

記控制,安全巡邏。

6、汽車、兩輪車停車位無償提供全體業主停放車輛,乙方負責場地清理、車輛整理,不負保管責任

7、對交通秩序、車輛停放、出入登記進行管理。

8、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9、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10、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11、提前將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業主,並與業主訂立《裝修管理協議書》,每日對裝修現場不少於2次的巡查監管;

12、向業主提供房屋自有部位、設施裝置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3、開展有效的便民服務工作;

14、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

15、適時向甲方報告本管理區域內重大物業服務事項;

第四條 維護物業及業主安全和美好環境的規則

業主在使用物業時,以下為禁止條款: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改變住宅入戶門、外立面等部位設施的顏色、形狀、規格、功能和佈局,改變房屋設計用途。

2、在外牆面安裝各種裝置設施,影響整體建築美觀。

3、更改陽臺佈局、功能及外觀顏色,隨意打孔、改變排煙、排汙、排氣管道,改變安裝空調位置等。

4、佔用或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相關場地,移動物業共用設施裝置。

5、在區內道路、活動廣場等公共區域,搭建、晾曬、私設攤點。

6、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即家教、麻將館、生產加工場所,或產生噪聲、汙染等經營性活動。

7、安裝衛星接收器、外接防盜柵欄、雨棚、搭建陽光房、封閉晾曬陽臺、外接花盆架等,在非預留的平臺或牆面上安裝其它物品等。

8、破壞住宅圍牆燈光、景觀照明。

9、入戶門廳、樓道、樓梯間擺放車輛及雜物。

10、封閉排氣、排水口;不配合物業公共部位、裝置設施維護。

11、在非指定位置傾倒或拋棄

垃圾、雜物。

12、汽車、兩輪車在道路公共區域亂停放。

13、車庫、小車庫單獨出售出租區外停車、儲物、住宿、經營等。

14、不按規定飼養寵物。

15、高空拋撒物品。

16、踐踏損壞綠化。

17、在區內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發出超標噪聲。

18、在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焚燒紙錢、敬斗香、做佛事等。

19、在大樹、共用部位和相關場所懸掛物品、張貼廣告、塗改宣傳文字、畫面或隨意刻畫等。

20、利用物業窩藏犯罪人員、贓物或其他從事危害共有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1、管理服務費構成 主要有公共物業維護保養費,包括物業的外牆、地面道路、共用活動區域、樓梯、消防系統、智慧化系統、燈光照明系統、給排水系統等;共用水電費,包括共用照明、保潔綠化等;聘用的管理服務人員工資、福利;小區公共秩序維護、環境保潔維護、綠化維護費;物管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辦公及法定稅費等。

2、管理服務費調整 根據用工成本上升、維修費用加大、物價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