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勞動合同

企業公司勞動合同

企業公司勞動合同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企業公司勞動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企業公司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員工)

名稱_________ 姓名________

住所_________性別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證(護照)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為(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________用期,則填寫“無”)。

(三)乙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崗。

(四)合同有效期屆滿即行終止.因甲方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基礎上,雙方可協商續訂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經雙方協商,約定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從事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作生產需要,調換或變更乙方工作內容或工作地點,如雙方對工作內容的調換或工作地點變更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則本合同自然解除.因本條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按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手續後,甲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向乙方發放補償金。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需要加班加點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為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除外)、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三)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如乙方的職務、崗位發生變動時,甲方可對乙方的工資作出相應調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按國家相應規定自行繳納。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按月代為扣繳,乙方應配合甲方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四)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之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五)乙方如毀損或遺失甲方財物或生產工具的,依市場價格作出賠償。

八、合同變更

除合同第二條約定內容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項下其它內容。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字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經濟補償

(一)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地區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二)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三)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四)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證明書,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六)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按《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執行。

(二)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三)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四)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六)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七)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八)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資訊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二、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公司勞動合同2

1、過錯性解除合同

【法條】第39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26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26條第1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非過錯性解除(用人單位需預告的解除)

【法條】第4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裁員

【法條】第41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企業公司勞動合同3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對勞動者而言,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並非“終身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只要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同時也不代表成了單位的“永久員工”就可以放任自流,如果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或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用人單位也可以根據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終止並解除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是勞動合同的一種型別,在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由於某種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就可以依據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當法律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或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條件或約定條件解除。如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出現時,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時,勞動者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此可見,無固定期限合同並不是沒有終止時間的“鐵飯碗”,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十四種情形:

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以下十四種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終止勞動合同的五種情形: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草案還規定,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五種情形之一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終止。這五種情形是:

(一)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二)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三)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四)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勞動合同補償:

若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若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違法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雙倍賠償金。

1、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四、勞動合同可以續簽:

勞動合同終止後,經雙方協商一致,還可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續訂勞動合同是指合同期滿後企業與員工不終止勞動關係,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情況下繼續履行原合同確定的權利與義務,即原訂立即將到期的勞動合同延長有效期的法律行為。

續訂勞動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訂立勞動合同一樣,應堅持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根據《天津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延續勞動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續延手續。

勞動合同未明確勞動報酬的,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予以明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調不一致的,以勞動合同期滿前12個月的平均勞動報酬作為勞動報酬最低標準。

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在實際履行中發生變化而勞動合同未依法變更的,實際履行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如低於勞動合同約定,不得作為續簽勞動合同的最低標準。

企業公司勞動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1、本合同期限型別為有固定期限合同。

2、本合同有效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為試用期)

3、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公司擔任崗位的工作。

2、甲方可根據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及乙方的業務能力和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在受僱於甲方期間應始終保證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交付的工作任務,履行職責。

4、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從事其他公司的工作或私接業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公司實行

()標準工時制度

()不定時工時制度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如需加班,須經主管上級批准。公司將按公司的規定給加班員工一定的報酬或調休。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員工,按照標準工時制度的原則確定工作量,不再執行加班的規定。

第四條乙方享有中國政府規定的公休、節假日,包括新年一天;春節三天;勞動節放假三天,國慶節放假三天。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1、甲方按乙方的職責、績效進行報酬分配。乙方試用期內,月收入為試用期滿後,月收入為_____。本收入包括國家規定的各類津貼、補貼。乙方在受聘期間必須遵守收入保密制度。

2、甲方可以根據業務財務狀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調整乙方的工資和收入。

3、隨著崗位變動,乙方根據甲方工資標準享受新崗位的薪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住房、失業和醫療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八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公司將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醫療期。

醫療期間的生活費用和醫療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享有中國政府規定的婚喪假、女員工孕期產假及哺乳假以及其他以法律形式規定的假期及福利。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違反公司的章程、制度,甲方將給予乙方紀律處分,嚴重者公司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不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①乙方不能滿足甲方在招聘時的用人要求;

②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上級有權確定乙方是否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形象、利益形象、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者勞動教養的;

5、乙方因個人原因喪失目前工作需要的專業資格,如司機喪失駕駛執照,財會人員喪失會上崗證等;

6、甲方因業務經營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內容,乙方在被提供轉崗機會後仍拒不接受的;

7、因乙方個人不道德或不文明行為對甲方造成名譽、形象、業務上等損失的。

乙方在受聘期間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在合同解除後,甲方仍保留向乙方追索賠償的權利。

第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能力的。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在未辦妥解除合同手續之前,乙方不得擅自離開公司。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2、被國家有關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3、與甲方出資培訓、購房補貼等有服務期約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如果在解除勞動合同後,查實乙方在受聘於甲方期間或在辦理解聘手續期間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追索乙方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使用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商業秘密和智慧財產權

第二十一條甲方商業秘密包括:

1、計劃、專案,方案,銷售、市場廣告、產品開發、財務等有關的資訊。

2、甲方人力資源方面資訊,如人力資源政策或計劃。

3、其他甲方有合作義務保密的其他公司資訊。

第二十二條乙方不得在受聘於甲方期間的任何時間或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向第三方洩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應將在受聘期間甲方提供或乙方獲得的屬於甲方的財產、檔案及客戶、代理商有關的記錄歸還給甲方(如涉及甲方經營的檔案、資料、圖紙、磁帶、磁碟、筆記等),不得自行轉讓他人或銷燬、帶出。

第二十四條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不得洩露在受聘期間獲得的商業秘密,除非乙方事先向甲方的法律顧問或其他指定人提出請求並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根據當地勞動法規的要求同意增加以下條款:

第三十條雙方確認依照下列通訊地址互相送達有關文書。如一方需更改以下資訊,需及時事先通知另一方,否則責任自負。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公司勞動合同5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_工種。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二款第(2)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範本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滿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_________。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專案,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___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___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___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範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標準是:_________。

第十條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企業公司勞動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條例,就聘用事宜,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試用期及錄用

(一)甲方依照條款聘用乙方為員工,乙方工作部門為_________職位,工種為,乙方應經過三至六個月的試用期,在此期間,甲乙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但必須提前七天對方或以七天的試用工資作為補償。

(二)試用期滿,雙方無異議,乙方成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勞務工,甲方將以書面方式給予確認。

(三)乙方試用合格後被正式錄用,其試用期應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

第二條工資及其它補助獎金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經營狀況實行本企業的等級工資,並根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以銀行轉帳形式支付,按月發放。

(二)甲方根據盈利情況及乙方的行為和工作表現增加工資,如果乙方沒達到甲方規定的要求指標,乙方的工資將得不到提升。

(三)甲方(公司主管人員)會同人事部門,在如下情況,甲方將給乙方榮譽或物質獎勵,如模範地遵守公司的,生產和工作中的突出貢獻或物質獎勵,技術革新、經營管理改善,乙方也由於有突出貢獻得到工資和職務級別的提升。

(四)甲方根據本企業利潤情況設立年終獎金,可根據員工勞動表現及在單位服務年限發放獎金。

(五)甲方根據政府的有關規定和企業狀況,向乙方提供津貼和補助金。

(六)除了法律、法規、規章明確提出的要求補助外,甲方將不再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其它補助津貼。

第三條工作及公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每天為8小時(不含吃飯時間),每星期工作五天半或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除吃飯時間外,每個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時間。

(二)乙方有權享受法定以及婚假、喪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在徵得乙方同意後,須安排乙方相應的時間輪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

(三)乙方成為正式員工,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後,可按比例獲得每年根據其所擔負的職務相應享受________天的有薪年假。

(四)乙方在生病時,經甲方認可的醫生及醫院,過試用期的員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一天,病假工資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調整變動工作時間,包括變更日工作開始和結束的時間,在照顧員工有合理的休息時間的情況下,日工作時間可做不連貫的變更,或要求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到崗工作。乙方無特殊理由應積極支援和服從甲方安排,但甲方應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第四條員工

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須經常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及社會,乙方應積極接受這方面的教育。

第五條工作安排與條件

(一)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二)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要求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工作或終止合同。

第六條勞動保護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食品。對女職工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提供相應的保護,具體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國家勞動保險條例規定,為乙方支付醫藥,病假工資、養老保險費用及工傷保險費用。

(二)甲方根據單位規定提供乙方宿舍和工作餐(每天________次)。

第八條解除合同

(一)符合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的職工又不能改換其它工種。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調換其它工種

(3)乙方嚴重違反企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造成一定後果,根據企業有關條例和規定應予辭退

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4)乙方因觸犯國家法規被拘留,勞動教養、判刑,甲方將作開除處理,勞動合同隨之終止。

(二)符合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了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法規、侵害乙方合法利益。

(3)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三)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不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和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正在進行治療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

(四)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終結經政府有關部門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予妥善安置。

(五)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或以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解除合同的程式按企業有關規定辦理。

(六)乙方在合同期內,持有正當理由,不願繼續在本企業工作時,可以提出辭職,但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批准後生效。辭職員工如系由企業出資培訓,在培訓期滿後,工作未滿合同規定年限的,應賠償甲方一定的培訓費用。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透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崗位,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規定和企業的《xxx》以及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如觸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違反《員工手冊》和甲方規定的其它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員工手冊》等規定,分別給予乙方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因乙方違反《員工手冊》和其它規章制度,造成本企業利益受到損害,如企業聲譽的損害、財產的損壞,甲方根據嚴重程度,可採取一次性罰款措施。

(三)如果乙方違反合同規定,貪汙受賄,嚴重翫忽職守或有不道德、粗魯行為,引起或預示將引起嚴重損害到他人人身和財產利益,乙方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上述種種,甲方有權立即予以開除,並不給予"合同補償金"和"合同履約金"。乙方貪汙受賄或損害他人人身和財產利益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完全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和以後,不得向任何人洩漏本企業的商業機密訊息。乙方在職期間不得同時在與本企業經營相似的企業、團體以及與本企業有業務關係的企業團體兼職。乙方合同終止或其他原因由本企業離職時,應向部門主管人員交回所有與經營有關的檔案資料,包括通訊、備忘錄、顧客、圖表資料及培訓教材等。

第十條合同的實施和批准

(一)本合同經_____________討論制定,報經_______批准,用_______文字書寫,內容以中文為準,合同解釋權屬本公司人事部。

(二)單位《員工手冊》、《僱員犯規及警告》及其它經濟紀律規定均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經鑑定,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府有關規定牴觸時,按政府有關規定處理。

(四)本合同自鑑定之日生效,有效期為______年,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合同期滿前兩個月,如雙方無異議本合同自行延長______年。

(五)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由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和國家勞動管理部門監督執行。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企業公司勞動合同7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

簽訂說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先認真閱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後順延30天。30天到期後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後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第二條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條錄用條件為:

A。文化知識:。B。身體狀況:。C。勞動技能:。D。工作能力:。E。團隊精神:。F。其他:。

第四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的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點:,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於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喪、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元,其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元(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若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為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則視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資日期。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放時間為。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第十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如在績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後經培訓仍被考核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不負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按規章制度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工作經歷、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等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條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部門副經理以上級別需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無法交接,馬上離去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暫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訂合同時,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經過對方同意後,可辦理續簽手續。

第三十條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下列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十、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二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1、技術資訊。技術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資訊。經營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三十三條補充條款:(根據需求調整內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專案現場工作時,工作時間及地點按專案管理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行使本協議中約定的解除權時,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時,應有兩個以上在場人在書面通知上簽名作證,即視為送達對方(在場人可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員)

3、甲方採取無紙化辦公,乙方應定期閱讀公司內網中釋出的各項通知及規章制度,並嚴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規定》、《員工手冊》、《職位說明書》及其他內部規章制度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並認可。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想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字(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七條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三十八條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絡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許可權。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勞動合同範本注意事項】

1、如果求職者進入到單位是透過熟人牽線的,礙於情面關係,求職者或者用人單位只是簡單地達成了口頭用工協議合同,但這種口頭合同對求職者是相當不利的,因為一旦日後求職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利益糾紛後,用人單位可以隨意對待求職者,而求職者本人因無字據為證,只能承受可能發生的一切損失。為了保障個人的利益,求職者在正式進入到用人單位工作時,一定要與用人單位簽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

2、在求職者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許多個人單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勞動合同文字,在文字中約定的責、權、利明顯對單位,正式簽定合同時用人單位只需要求職者簡單地籤個字或者蓋個章就可以了。但求職者仔細推敲合同後,發現條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內容只約定求職者有哪些義務、要何遵守單位的各項制度,若有違反要承擔怎樣的責任等等,而關於求職者的權利,除了報酬外幾乎一無所有。為穩妥起見,筆者建議求職者在正式簽定勞動合同時,最好要求用人單位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勞動事務諮詢事務所進行勞動合同文字鑑定為好。

3、求職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本意就是想透過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簽定的合同本身就是違法的,那麼求職者的權益照樣得不到法律保護。為此,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定的勞動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包括: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營企業必須符合法定條件。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權利與義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勞動政策,不得從事非法工作;此外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式、形式必須合法。

4、為了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障和維護自己的個人利益,求職者在簽定合同之前,最好應該認真學習和了解一些勞動法律和法規方面的知識,例如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除,勞動保護和保險,法律責任等,這樣求職者在與用人單位起草勞動合同文字時,就能爭取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權利和義務,或者一旦日後用人單位違反合同規定,求職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5、一份正式的合同應該條款齊全,日後雙方一旦發生利益衝突,可以便於查證核實。為此,求職者在簽訂前一定要讓單位負責人拿出合同原文,仔細審看合同條款是否齊全,如名稱、地點、時間、勞動規則、具體工作內容和標準、勞動報酬、合同期限、違約責任、解決爭議方式、簽名蓋章等。如無異議,再當面同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以防某些單位負責人利用簽字時間不同而在合同上動手腳。

6、如果求職者所進的單位主要從事一些對人身安全有較大威脅的行業時,求職者一定要向用人單位確認,遇到工傷應該按照法律的規定來處理。現在不少單位只知道要求職者為他們賣命,一旦求職者傷殘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後,他們就毫不留情地一腳把求職者踢開,因此用人單位在起草合同時,為逃避承擔的責任,要求職工工傷自理,或只是約定一些無關痛癢的條款,與國家法定的償付標相關很遠。

7、許多私營單位為了達到要挾、控制求職者的目的,常常在簽定合同之前要求求職者先交納一定的上崗抵押金,這樣求職者一旦違反約定,其上崗抵押金就會被沒收,而用人單位因此有了有恃無恐的把柄,求職者只好惟命是從。為此,求職者應該首先弄清單位收取抵押金的用意,另外可以私下向內部員工打聽一下該單位的聲譽,以權衡一下到底是否應該交納抵押金。

8、最後求職者還應該瞭解一下其他的細節問題,例如當合同涉及數字時,一定要用大寫漢字,以使單位無隙可乘;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和附加條件(如簽證、登記);合同至少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妥善保管;雙方在簽訂時如有糾紛,應透過合法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