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愛生命的讀後感(通用5篇)
當認真看完一本名著後,相信大家的收穫肯定不少,是時候抽出時間寫寫讀後感了。那要怎麼寫好讀後感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熱愛生命的讀後感(通用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熱愛生命的讀後感1
今天,我讀完了美國作家傑克倫敦寫的《熱愛生命》,這本書講述的是這樣一個故事: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闊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他只能艱難地行走在佈滿沼澤和丘陵的荒原上。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狼,那匹狼一直尾隨著他。就這樣,兩個快死的生命互相博鬥著。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惡狼,主人公依靠自己頑強的意志,在與狼的戰鬥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我覺得這個故事最讓我敬佩的是主人公那種熱愛生命的精神。因為大多數人遇到眼前這種情況可能就很悲觀,從而放棄生存的機會。而他明明知道活的機率很小,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他一次次的掙扎,尋找一絲絲生的希望,儘管意識漸漸模糊,但他心中的毅力卻沒有消失不見,那種奇怪的心靈作用應該就是有了一定要活下去的念頭在起作用吧!在那麼惡劣的環境下,主人公仍然以非常人所能擁有的毅力堅持了下來。這篇文章,讓我認識到生命的可貴,作者所要表達對生命的熱愛使我感觸頗深。
《熱愛生命》給了我深刻的啟示:為了達到一個人生的目標,就要勇敢的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艱難險阻做鬥爭;一個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煩和困難,都永遠要堅強;因此,面對生活、工作遇到困難甚至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我們不能坐以待斃,只有奮起抗爭,才能取得勝利!而且,這篇文章還教我一個道理:能活下來,就是人生最大的饋贈。
熱愛生命是我們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每個人都要有著這樣的精神力量,這樣強大的力量會使我們像文章中堅韌不屈、頑強拼搏不放棄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樣,讓我們可以勇敢的戰勝困難,努力向前,最終走向成功。
熱愛生命的讀後感2
《熱愛生命》講述的是這樣一個故事: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著。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發現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後,舔著他的血跡尾隨著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最終在人與狼的戰鬥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熱愛生命》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小說家傑克?倫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說,這部小說以雄健、粗獷的筆觸,記述了一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小說把人物置於近乎殘忍的惡劣環境之中,讓主人公與寒冷、飢餓、傷病和野獸的抗爭中,在生與死的抉擇中,充分展現出人性深處的某些閃光的東西,生動逼真地描寫出了生命的堅韌與頑強,奏響了一曲生命的讚歌,有著震撼心魄的力量!
傑克?倫敦筆下的生命很奇妙,它有頑強的意志,它告訴我們:為了達到一個人生的目標,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艱難險阻做殊死的搏鬥,並且敢於勝利。
人之所以成為人,是多少年進化的產物,這漫長、痛苦的過程不僅產生了現在的主宰地球的生物,更培養了人類頑強的意志,人類逐漸成為挑戰自然的勝者,頑強的意志是很重要的因素,這種意志頑強的背後其實就是很簡單的想法--活下去,不管情況怎樣,活著就有希望,就有明天。意志應該是我們對待挫折的有力武器,我們每個人在生活中不可能都一帆風順,誰都會遇到挫折,甚至是難以承受的磨難。我們會想到放棄,在這個時候如果想想傑克?倫敦筆下的淘金者與狼血肉搏鬥的過程和他所表現的那種超凡意志,我們就會感到一種不可抗拒的力量,鼓勵著我們堅持下去。
熱愛生命,就要有頑強的意志,並且要敢於勝利!活著,會遇到各種各樣的艱難、失意和挫折;活著,要面對來自各方面的壓力和阻力,因為人生的道路從來都是曲折坎坷的,灑滿陽光、鋪滿鮮花的道路永遠只是人生的一種美好祈願。這篇小說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轟轟烈烈,成就一番事業,在生活中要有頑強的意志、學會抗爭和不懈的努力,只有這樣,我們才能不辜負生命的重託,才能對得起生命的.流程。
同樣是鮮活的生命,在有些人那裡就黯淡無光,而在另外一些人那裡卻堅韌得令人不可想象,汶川大地震中創造的一個個生命的奇蹟讓人感動、令人震撼,他們的生命璀璨的有如正午的太陽!為了讓我們的生命更有價值、意義,讓我們熱愛生命,以頑強的意志克服生命中遇到的磨難,使生命之花綻放地更加絢爛!
熱愛生命的讀後感3
“生命屬於每一個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時,不會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會因碌碌無為而愧疚。這樣,在臨死的時候,他就能夠說我把自己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解放而奮鬥。”
是啊,生命是多麼的神聖,多麼的寶貴。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有人慨嘆生不逢時、人生如夢,有人抱怨活著真沒意思,更有人說人生就是痛苦和無聊,甚至有人因為那麼一點點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棄,一生都碌碌無為。
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講的就是一個關於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現出的強烈的大自然氣息,勇敢和冒險的浪漫精神,還有人“要活下去”的堅強意志深深地吸引著我,使人讀來激動不已: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著。甚至到了最後,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強前進。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幾經昏倒的時候,他的危險來臨了!
他遇到了一匹同樣飢餓不堪的病狼!
這匹病狼緊緊的跟隨在他的身後,舔著他的血跡。就這樣,一場激烈的生死爭奪戰開始了!
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儘管病餓交加,筋疲力盡,仍然在徒手搏鬥中用盡所有力氣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透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著來到海邊,終於被一艘捕鯨船救起。
這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這篇小說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這與現在社會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現在電視,網路,報紙上,隨便一看都會看到幾則自殺的新聞。什麼職場壓力太大、學習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問題拉,這些小事情也都能讓人聯想到死亡。可見現在社會上的人類比起小說的主人公來是多麼的卑微啊。
即使一個人窮的什麼都沒有,那有什麼大不了的呢?還有生命啊。一個人身上最寶貴的東西不就是生命麼!
生命有的時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可是生命有時卻又如此強大,強大得令人驚歎。這種力量讓你不管面對什麼,哪怕是荒野、野獸,還是飢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著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後支撐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堅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還有生存的信念,不輕易放棄自己的生命,那麼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
而這個小說最讓我記憶猶新的,卻是狠心丟棄腳受了傷的主人公的朋友--比爾。曾經是那樣的同甘共苦,卻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棄深厚的友情……那時候我很疑惑,生命難道真的那麼重要麼?難道真的為了生命,連愛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後來我發現: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親情,愛情,友情麼?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項,這樣的生命是沒有意義的。然而,比爾可能到死的時候,才會體會到這一點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體。而一那則代表著心靈。只有擁有偉大心靈,才能成為一個大寫的人!
熱愛生命的讀後感4
正如這本書的名字一樣,我在通讀全篇之後比以往更加熱愛我的生命了,我充分意識到人在面臨對自己的生命有巨大威脅的事物時的那種絕望和本能地隨之而來的讓自己活下去的堅定信念。這種信念甚至連金子——多數人們活著的最大追求——也沒能將它推翻,可見生命之可貴了。
《熱愛生命》說的是一位淘金者被和他同樣身處險境的同伴拋棄,獨自一人同荒原上的險惡環境作鬥爭,最後在垂死之際得救的故事。
在這一段艱難的日子裡,他幾乎像一個原始人一般生活,所有的時間都是用來尋找食物和不停地走路,甚至爬。儘管吃進去的遠遠抵不上跋涉所花去的力氣,但是他情願爬,也不願停下來,因為一旦停下,他的結局便可想而知,還有什麼比眼睜睜看著自己生命的火花漸漸熄滅更為痛苦和焦心的呢?只要不停止,那怕只存在一絲希望,生命也便會因它而發光,不管那光是多麼微弱。生命是永不停息的。
他和大棕熊相遇過,他首先想到的不是害怕,而是在嚼厭了難以下嚥的燈芯草和苦辣的漿果之後,想吃上一點肉。這是多麼可怕啊,飢餓已經將他逼到絕路上,看見了能將自己一口吞下的動物竟不覺得害怕了,卻反過來想將它吃掉。而他隨後為了嚇跑棕熊而發出的喊聲,不,那已經不能叫做喊聲,而是咆哮,兇猛的食肉動物發出般的咆哮,儼然是發自人內心最深處的一首悲壯的對生命的熱愛之歌。
此外,他因激動而手忙腳亂地抓松雞,卻只抓到幾根羽毛;將一個小水坑裡的水幾乎舀光來捉魚,那魚卻透過一條縫隙游到一個大水坑裡去了……類似的困難數不勝數,以至於他最後和一頭狼互相較量,他那時已沒有力氣直立著走路了,只有慢慢地爬,他就這樣在前面爬著,後面跟著那頭有著一條幹枯粗糙的舌頭和可怕耐心的病狼……
然而,在我看來,最可怕的卻是在故事一開始,他由於受了傷,向自己的同伴求救,那是“一個堅強的人在患難中發出的求救聲”,可是同伴比爾卻一句話也沒說,荒原的殘酷生活已經將比爾的人性磨滅了,他連一個表情也沒有,就頭也不回地一直向前走,只留下另一人在蒼涼可怕、毫無生機的荒原上拖著他那條受傷的腿獨自面對眼前的這個噩夢。那是一片灰色,灰濛濛的天空,灰濛濛的荒原,整個世界彷彿都被浸染在灰色的顏料中間,唯一的一絲雜色就是他,再沒有別的了。他的內心此時就像周圍的世界一樣冰涼、失落,同時只感覺自己像要被這片怪獸般巨大、可怖的灰色吞沒一樣,他著實感覺到了自己的渺小,全身似乎都被恐懼佔領了。如果他不是獨自一人,而是和另外一個人並肩作戰,那麼不論這裡的世界有著怎樣猙獰的面孔,他也不會覺得害怕,始終有一種東西會溫暖他被寒風吹得冰冷的雙手和臉龐,會在他身處險境時帶給他希望和勇氣。所以他此刻的心情便不言而喻,在患難之時遭到同伴的拋棄也許是一生中最痛苦和悲哀的了。
儘管頻遭打擊,他仍然以非常人所能擁有的毅力堅持了下來。他用自己的辛酸和淚水譜寫成的生命讚歌將會一直迴響在我的心中。作文
熱愛生命的讀後感5
今天,我在家中讀了一篇關於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熱愛生命》的這篇文章,透過一個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極圈內遇難後,被朋友拋棄以後,最終戰勝飢餓、恐懼、傷痛、以及病狼的威脅,依靠自己堅韌不屈、頑強的意志最終得救的事,表達出作者非常熱愛生命的情感。
面對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懼,而正是這種畏懼,激發了他頑強的生命力,並且在掙扎的過程中越來越頑強。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憑著對求生的渴望,頑強地活了下來。
生命有時極其脆弱,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生命有時極其強大,強大得讓令人驚歎。這種能量讓你不管面對什麼,哪怕是吞噬你的野獸、荒野,還是飢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著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後支撐生命的就是信念和希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希望還在,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
我喜歡胡楊,喜歡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堅韌品質。無論命運多麼坎坷,都堅強不拔,百折不撓,向生命挑戰,實現生命的價值。
我們雖然沒有文中主人公身處的惡劣環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明白生命的可貴,不能在你遇到疾病、面對死亡時才悔恨當初沒有好好珍惜生命。趁著我們現在還年輕,好好感悟生命的價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邊愛你的人,珍惜你所擁有的一切!
不僅是在生命受到威脅時,在我們遇到挫折時,也要有頑強的鬥志,只有在克服了種種困難之後,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貴與美好。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麼呢?丟下主人公的夥伴比爾至死也沒把金子丟棄,可此時金子和石頭又有什麼區別呢?沒有生命,金錢也沒有了任何意義。但主人公為了能活下去,丟棄了兩袋金子,如果他不這樣做,也許早已死在狼的腳下。與生命相比,金子顯得那麼微不足道。金子有價,生命無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