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合同9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證券投資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證券投資合同 篇1
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事務所(以下稱甲方)與____________證券公司經充分協商,就乙方承銷甲方設立時發行股票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經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文號)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文號)批准,決定以募集方式設立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共________股,其中發起人認購股份________股,其餘________股委託乙方以代銷(或包銷)方式向社會法人及自然人銷售。
二、本次發行甲方股票全部為普通股。其中法人股________股,社會個人股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元,每股發行價額____發行總價額為________元。
三、承銷期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屆滿而無人認購的股份,由甲方自行處理(或由乙方認購)
四、甲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認股書樣本交乙方,乙方代為尋求印刷單位。印刷單位須是中國證監會指定廠家。印刷費計人承銷費,由甲方和其他費用一併支付。
五、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開辦____個認購點,負責向認購人發放認股書、接收認股人填好的認購書。每日向甲方書面報告認股情況。認股期間屆滿後3日內,乙方應以書面向甲方交付認股人名冊。
六、認股數量超過公開發行數量時,由甲方從下列方法中採取一種方法,委託乙方按此方法,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確定認股人:
1.抽籤;
2.比例配售;
3.比例累退;
4.認股多者優先。
七、乙方按甲方指示方法確定認股人後,應向甲方交付確定認股人清冊。經甲方確認後,由乙方向各認股人發書面通知(公告),通知認股人去甲方指定銀行繳納股款。
八、股款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內,甲方或由甲方委託指定銀行將繳款人清冊交乙方。對逾期不繳股款的認股人,由乙方以甲方名義向其發出催繳通知書。經催繳仍不繳納者,由乙方向其發出失權通知書。
九、甲方經登記正式成立後,應通知乙方向認股人發放股票,發放方法由乙方定。乙方發放股票後,應按甲方要求製成股東名冊交付於甲方。
十、本次承銷費用(含廣告費、股票印刷費、通訊費等)為承銷總價額____%……乙方發放股票結束後____日內,由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代甲方向乙方一次劃撥完畢。
十一、甲乙一方違反本協議時,應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十二、甲乙雙方對協議執行有爭執時,應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任何一方不得宣告不服。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四、________股份公司成立後,無條件繼受甲方權利義務。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務所(章)___________________
發起人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券投資合同 篇2
一、託管協議當事人
列明訂立託管協議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組織形式、營業期限等。
二、託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訂明託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例如:
(一)訂立託管協議的依據是《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
(二)訂立託管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明確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在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基金資產的保管、基金資產的管理和運作及相互監督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基金資產的安全,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三)訂立託管協議的原則是平等自願、誠實信用。
三、基金託管人與管理人之間的業務監督、核查
訂明基金託管人與管理人之間業務監督、核查的事項:
(一)基金託管人如何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行使監督權,以及發現基金管理人違反《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時的處理方式和程式。
(二)基金管理人如何對基金託管人託管基金資產進行核查,以及發現基金託管人違反《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時的處理方式和程式。
四、基金資產保管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基金託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資產;基金資產應獨立於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資產;
(二)基金成立時,所募資金的驗證事宜;
(三)基金銀行帳戶的開設和管理;
(四)基金證券帳戶的開設和管理;
(五)基金資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的保管;
(六)和基金資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五、投資指令的傳送、確認及執行
具體訂明有關基金管理人在運用基金資產時向基金託管人傳送資金劃撥及其他款項收付的投資指令的事項:
(一)基金管理人確定可傳送投資指令給基金託管人的授權人員名單和許可權,並通知基金託管人;
(二)投資指令的內容;
(三)投資指令的傳送、確認及執行程式;
(四)授權人員更換的程式。
六、交易安排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代理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的選擇標準、程式等;
(二)基金投資於證券後,有關清算交割安排,以及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進行資金和證券帳目對帳的時間、方式等;
(三)封閉式基金成立後,可申請上市及擬上市的證券交易所、擬上市時間;
開放式基金成立後,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就開放式基金申購與贖回的時間、場所、方式、程式、價格、費用、收款或付款等方面的業務安排。
(四)基金持有人買賣基金單位的清算、過戶與登記方式。
七、資產淨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基金資產淨值及基金單位每份資產淨值計算和複核的完成時間及程式;
(二)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職責建立基金帳冊並定期對帳的事宜,以及基金財務報表編制和複核的時間、程式。
八、基金收益分配.
具體訂明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據、時間及程式等事項。
九、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具體訂明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和保管事宜。
十、資訊披露
(一)說明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除按《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進行資訊披露外,基金的資訊在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洩露。
(二)訂明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資訊披露中的職責及資訊披露程式。
十一、基金有關檔案檔案的儲存
說明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職責完整儲存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基金帳冊、交易記錄和重要合同等,並確定儲存期限。
十二、基金託管人報告
訂明基金託管人在基金年度報告中出具託管人報告的事宜,並在報告中說明上一基金會計年度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契約的情況。
十三、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換
(一)訂明基金管理人提議更換基金託管人的條件及更換程式。
(二)訂明基金託管人提議更換基金管理人的條件及更換程式。
十四、基金管理人的報酬和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訂明基金管理人的報酬和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的計提比例、計提方法、複核程式、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等。
十五、禁止行為
列明託管協議當事人禁止從事的行為,例如:
(一)除《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不得為自己或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二)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正常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絕執行;
(三)除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基金契約另有規定外,基金託管人不得動用或處分基金資產;
(四)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應當在行政上、財務上相互獨立,其高階管理人員不得相互兼職。
十六、違約責任
(一)說明由於託管協議當事人過錯,造成託管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因託管協議當事人雙方的過錯,造成託管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說明託管協議當事人違反託管協議,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
(三)說明因託管協議當事人違約給基金資產造成實際損害的,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十七、爭議的處理
說明發生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透過協商或者調解予以解決。當事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基金契約的規定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八、託管協議的效力
(一)託管協議經雙方當事人蓋章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後,自基金成立之日起生效。託管協議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至基金契約終止之日。
(二)託管協議一式××份,除上報有關監管機構××份外,託管協議每一簽約人持有××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託管協議的修改和終止
(一)訂明託管協議的修改程式以及修改部分的效力。
說明託管協議的修改應當報中國證監會批准。
(二)訂明託管協議終止出現的情形。
二十、其他事項
二十一、託管協議當事人蓋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簽訂地、簽訂日
基金託管人(章) 基金管理人(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 簽訂地:
簽訂日: 年 月 日 簽訂日: 年 月 日
證券投資合同 篇3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程式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以及滬、深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開通_________業務,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並透過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種接入方式進行證券委託交易等事項,達成本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甲方熟悉並自願遵守成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證券交易規定》和《_________儲蓄卡章程》、《儲蓄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保證在申請開通_________時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並對其所提供資料形成的結果負責。提供的資料包括本人建行儲蓄卡、居民身份證及影印件、上海股東程式碼卡/深圳證券帳戶及影印件。
第三條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於國家法律、法規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標準繳納有關交易費用。
第四條 甲方若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本協議上所填上海股東程式碼即為甲方指定交易的帳戶,雙方同意並遵守上海證券交易所擬訂並公佈的《指定交易協議書》內容。
第五條 甲方使用網際網路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後果。
第六條 乙方鄭重提請甲方務必注意股東程式碼、資金帳號、網上委託證書、證書密碼及交易密碼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設定的密碼以及此類資料資訊進行的交易,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的有效交易。依據密碼等電子資訊辦理的各種委託交易所產生的電子資訊記錄均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其所產生的全部經濟和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透過乙方提供的各種接入平臺進行證券交易委託時,應遵守乙方相關的使用規定。甲方的委託記錄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為準,甲方對其委託交易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甲方在開通__________________後,乙方將為甲方從事下列委託事項
1.接受並執行甲方透過__________________等多種接入方式所發出的委託指令;
2.代理甲方進行與每次有效委託買賣交易有關的成交後的有價證券的交割結算事宜;
3.代理領取甲方應有的分紅派息;
4.協助辦理甲方證券帳戶中有效證券的託管和轉託管事宜;
5.以適當方式為甲方提供交易查詢、對帳及其他與證券交易有關的市場服務。
第九條 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銀行同名儲蓄卡帳戶。_________銀行按照甲方的申請和授權以及乙方提供的資料,代理甲方辦理交易結算資金的自動劃轉。
第十條 _________根據乙方提供的資料,將分紅派息款轉入甲方交易結算資金帳戶對應的儲蓄卡帳戶。
第十一條 乙方承諾:保守甲方開戶資料和委託事項的秘密。但因司法機關和證券監管機關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有權調查機關要求提供甲方的開戶資料、委託交易紀錄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條 甲方若已經在其他證券公司辦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須在向原指定證券公司辦理撤銷指定交易後,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請辦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銀行對甲方因在原指定處辦理有關手續不妥而影響在乙方處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預設甲方參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擔因申報成功或認購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甲方承諾其用於接駁_________的電腦系統是安全可靠的,對於因甲方電腦系統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五條 甲方若遺失儲蓄卡及對應活期儲蓄存摺,應按照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辦理掛失手續;若股東程式碼卡遺失,還需向證券登記公司等相關機構辦理掛失。在掛失手續生效前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六條 乙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形式和期限儲存甲方的委託記錄和交易資料。
第十七條 因地震、颱風、火災、水災、戰爭、罷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和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乙方按甲方的委託指令向交易所申報,但委託在有效期內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銀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九條 因政策重大變化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 因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統故障、裝置故障、通訊故障、停電及出現其他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一條 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提供的所有諮詢服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應以自己的獨立判斷進行投資。甲方透過乙方進行的任何證券投資所產生的風險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二條 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責任或由於系統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買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對甲方託管在乙方證券的留置權。甲方在經催告後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銀行通知履行義務或予以賠償的,乙方和_________銀行有權處置與甲方債務相當的證券和資金。當甲方的全部證券和資金不足以抵償其債務時,乙方和_________銀行對甲方保留追索權。
第二十三條 乙方對本協議條款有修改和解釋權。若需補充或修改協議條款,則須將新內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異議應在公告後30天內到原開戶點辦理相應手續,否則視為甲方接受新內容,並將公告的內容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 《_________證券交易規定》的修改一經公佈即為有效,無須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條 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儘可能透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籤並蓋章後生效,在甲方辦理_________銷戶手續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證券投資合同 篇4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價證券網上委託業務簽署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簽署此協議書時,須認真閱讀下列證券交易可能存在的投資風險
1.因《風險揭示書》中所提原因,使投資者面臨可能得不到投資決策時所預期的收益,甚至虧損的風險。
2.因投資者對交易操作不熟練或對證券交易有關規則不甚瞭解、甚至誤解而導致的風險。
3.因投資者個人操作密碼洩密、有效證件遺失,被他人非法使用並導致經濟損失的風險。
4.投資者須承擔因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所致停電、通訊線路故障、電腦故障、衛星傳輸中斷等意外事件導致投資者委託交易指令無法執行,以致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網上證券交易,雙方就委託、代理事項達成以下條款
1.甲方的所有證券交易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證券管理部門及乙方有關規定。網上委託的證券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證券。
2.甲方在乙方申請開立網上委託時,須當面提出申請,並提供其本人身份證、證券帳戶、安全數證書及資金帳戶,不得委託他人代理辦理。甲方願對其向乙方所提供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同一性,承擔全部法律、經濟責任。
3.甲方在辦理網上委託的同時,乙方為其開通電話委託,做為替代的交易方式。
4.甲方開戶時自行設定和掌握操作密碼,並負有保密責任,承擔使用密碼進行交易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凡使用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的有效委託,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透過internet向甲方提供證券市場行情資訊,提供與交易有關的資訊資料,並註明資訊來源的釋出時間,甲方透過電話等其他方式對行情信其他資訊進行查證、核實。
6.甲方證券交易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的委託須在交易所規定的時間和證券漲跌幅限額內進行,否則視為無效委託。參加集合競價未能成交的委託將自動轉入當日的連續競價。
7.成交確認以交易所收市後的.最終回報資料為準,在此之前的成交即時回報僅作參考之用。乙方每週定期向甲方提供書面的對帳單。甲方如有異議,可電話或當面到乙方查證。
8.甲方買入委託須有足額交易結算資金;賣出委託須有足額證券,否則,乙方不予受理。
9.甲方憑其身份證及證券帳戶和資金帳戶卡 到乙方資金櫃臺辦理甲方資金帳戶的存取,同取款有效證件遺失造成甲方帳戶資金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乙方不提供網上或電話形式的資金轉帳服務,也不得提供網上證券轉託管服務。
11.甲方在進行網上委託時。單筆委託金額不得超過_________元,單日委託金額不得超過_________元。
12.除經甲方同意;或應司法機關要求,乙方不得透露甲方的委託事項及開戶資料。
13.對在證券交易中因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所致通訊、供電等因素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負。
14.在委託代理期間,如遇有關證券法規、管理辦法及交易所交易規則等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更改後的有關規定。
三、乙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及各項委託系統使用說明擁有解釋權,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本協議由乙方授權營業部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署後即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代表人(籤):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券投資合同 篇5
甲方:XX公司
乙方:________ 先生(或女士,下同)
上海永達證券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客戶名}(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股票推薦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元資金,甲方協助乙方在_____個交易日內總獲利達到____%利潤。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薦股機密,乙方應嚴格做到保密甲方提供的所有薦股資料,不得因己方原因洩露甲方薦股資料而使甲方商業利益、信譽受到損害。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薦股機會時,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具體介入、丟擲股票時間價格實施,確實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失後果自負!甲方不做任何賠償。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介入、丟擲股票時間價格必須提前三十分鐘以上通知乙方。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利益受到損失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_____萬元的經濟賠償要求。
2、如因甲方沒有協助乙方達到利潤要求造成乙方損失應退還所有會員費用,同時賠償乙方損失(賠償事宜如下: 100萬以下(含100萬資金量)做全額賠償, 100 萬元以上資金賠償90%. 按交易明細清單上的數額為準) 。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受損方可向上海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到期後,雙方認可不再延長,可自然終止。
八、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九、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公司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
簽署日期: ___年 ___月___ 日 簽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證券投資合同 篇6
基金髮起人: 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錄
一、前言
二、釋 義
三、基金合同當事人
四、基金髮起人的權利與義務
五、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六、基金託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七、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
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更換條件與程式
十、基金的基本情況
十一、基金的設立募集
十二、基金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十三、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十五、基金的轉託管
十六、基金資產的託管
十七、基金的銷售
十八、基金的註冊登記
十九、基金的投資
二十、基金的融資
二十一、基金資產
二十二、基金資產估值
二十三、基金費用與稅收
二十四、基金收益與分配
二十五、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二十六、基金的資訊披露
二十七、基金的終止與清算
二十八、業務規則
二十九、違約責任
三十、爭議處理
三十一、基金合同的效力
三十二、基金合同的修改與終止
三十三、基金髮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簽章
一、前言
為保護基金投資者合法權益,明確基金合同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規範基金運作,依照《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充分保護基金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基礎上,訂立《__________基金合同》(以下簡稱“本基金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本基金合同同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之規定,若本基金合同內容存在與該法衝突之處的,應以該法規定為準,本基金合同相應內容自動根據該法規定作相應變更和調整。屆時如果該法和/或其他法律、法規或本基金合同要求對前述變更和調整進行公告的,還應進行公告。
本基金合同是規定本基金合同當事人之間基本權利義務的法律檔案。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包括基金髮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髮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自本基金合同簽訂並生效之日起成為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基金投資者自取得依據本基金合同發行的基金份額時起,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按照《暫行辦法》、《試點辦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__________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由基金髮起人按照《暫行辦法》、《試點辦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設立,並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批准。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設立的批准,並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於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保證依照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由於證券投資具有一定的風險,因此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證券投資合同 篇7
一、協議雙方
(一)甲方(委託投資方):***,*,現年**歲,**省**市**縣人,家住**縣**小區**號。身份證編號***。
(二)乙方(受委託方):***,*,現年**歲,**省**市**縣人,家住**縣**小區**號。身份證編號***。
二、協議標的
人民幣**元,大寫**圓。
三、協議內容
(一)、協議標的使用權問題
1、協議標的由甲方提供,甲方獲得所提供標的的所有權。
2、甲方委託乙方用協議標的進行證券投資,時間*年,在該期間,協議標的的使用權屬乙方。
(二)標的的安全管理問題
1、由甲方在證券公司開設證券投資賬戶,自己保留資金賬戶。
2、甲方將證券賬戶內的證券賬戶交由乙方,委託其代為全權進行證券投資。
3、在協議的投資年限內,協議標的封閉執行,甲方不得提前撤資。
(三)證券投資服務
1、乙方受託全權負責標的的證券投資服務工作,每半年定期通報投資盈虧。
2、乙方具體的投資計劃屬核心商業機密,甲方無權知曉。
(四)投資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1、投資的利潤與風險匹配,由甲乙雙方共擔,各佔50%。如果投資出現虧損,所虧損的本金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如果投資盈利,除本金外的盈利部分由甲乙雙方各分配50%。
2、利潤與虧損結算日:投資期滿後的15日內(含15日)
(五)投資協議生效日期
該投資協議經雙方簽訂後,從甲方將標的劃入乙方管理的證券賬戶之時起生效(憑證為:《乙方收款書》)。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所造成的投資虧損自負,並付給乙方年10萬元(大寫壹拾萬圓)人民幣的委託理財費。
2、乙方違約,造成的投資虧損由乙方承擔,並付給甲方年10萬元(大寫壹拾萬圓)人民幣的資金使用費。
四、其他
協議未約定的其他內容以雙方補充協議為準。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方一份。
協議雙方簽字
甲方:
乙方:
見證方:
20xx年*月*日
證券投資合同 篇8
立合同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西安天富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就證券投資,委託乙方提供投資諮詢顧問服務事項,經雙方同意簽定合同約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諮詢服務的範圍及方式
(一) 乙方提供甲方有關證券投資研究分析或建議服務。
(二) 就本合同規定的諮詢內容應以下列方式提供有關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
1.以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關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報告(約定方式含電話、手機簡訊、傳真、 e-mail )。
2.於營業時間內接受甲方機動性諮詢。
第二條諮詢合約期間付費方式
(一)會員制
1.簡訊會員________/季 送一個月
2.金卡會員________/季 送一個月
3.貴賓會員________/季 送一個月
若因大盤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諾在服務期內至少為甲方創造四倍於其所交付相應級別會員會費的盈利,否則將免費延期,直至達成此項承諾為止。
合同資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甲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同時,以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給乙方。
(二)提成制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筆盈利部分的________% 做為該筆操作諮詢費用,若甲方嚴格按照乙方所指導的操作產生虧損,將由下筆操作盈利部分補足虧損後再行提成。
第三條乙方及其從業人應本著善良管理人之責任處理受託事務,除應遵守主管機關釋出的相關法律、法規外,並應確定遵守下列事項
(一)不得收受甲方資金,代理從事證券投資行為。
(二)除法令另有規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對因委託關係而得知甲方的財產狀況及其他個人情況,應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條甲方在簽訂合同前已詳細閱讀本合同書的內容,並瞭解及同意以下事項
(一)甲方是基於獨立的判斷,自行決定證券投資。
(二)甲方的證券投資行為,是甲方與證券發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證券經紀商間的關係。乙方僅是提供證券投資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不代理甲方決定或處理投資事務。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資訊傳送中斷與錯誤,乙方不負此責任。
(四)甲方不得將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洩露予任何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資證券所產生的利益及風險悉由甲方自行享有與負擔。
第五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按照________執行,有效時間自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共計________個月。
第六條合同經雙方共同協商,因法律政策法規原因產生的變動,應對書面形式進行修改。
第七條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一)立合同雙方書面同意終止本合同時,合同得以終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合同終止,甲方有權請求乙方退還扣除已使用諮詢時間成本後剩餘的費用。
(三)合同終止時,因提供證券投資諮詢服務所必要的傳輸出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與已繳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將從退還的諮詢報酬中扣減或向甲方請求給付。
(四)甲方一簽定合同,乙方即預收全額諮詢費,並出具收據。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立合同人: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券投資合同 篇9
茲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並自願簽訂以下協議,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並具法律效力。
一、甲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諮詢資格證書_________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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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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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方(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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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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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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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傳真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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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類別│① 5萬以下 ② 5-15萬 ③ 15-30萬 ④ 30-100萬 │
│ │⑤ 100萬以上 ⑥ 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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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方僅就中國股票、基金、債券等有償向乙方提供證券投資研究分析成果、投資資訊與具體操作策略、建議等諮詢服務。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甲方不得向乙方進行任何回報承諾。
四、甲方因工作關係而得知乙方之財產狀況及其他個人情況,應有保守秘密之義務。
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甲方所提供證券投資研究分析成果或建議內容,洩露予他人。
六、甲方以誠信、嚴謹、盡責態度謁誠為乙方服務,幫助乙方在服務期內獲得收益,但不接受乙方資金或股票代理其從事證券投資行為,亦不與乙方的證券投資損益分擔進行約定。
七、甲方僅提供證券投資研究分析成果、投資資訊與操作建議予乙方在證券投資決策時參考,乙方據此進行投資操作時所產生的盈虧由乙方自得。
八、乙方向甲方交納的諮詢服務費於本協議簽訂時可以現金、匯款或轉帳等方式繳付。郵匯寄_________。銀行帳號另附。
九、會員服務與諮詢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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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類別│ 服 務 項 目 │ 期 限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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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會員│簡訊、網站、e-mail指導操作、免費諮詢等│①季度 □│ │
├────┼───────────────────┤ │會員諮詢│
│高階會員│含a服務外加手機資訊、專家熱線、潛力投 │②半年 □│服務費和│
│ │資品種精選、黑馬報料建倉與出貨、大盤抄│ │帳號另附│
│ │底逃頂 │③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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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協議之變更與終止
1、自本協議簽訂繳付費用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終止本協議及退還任何已繳費用。
2、甲方若發現乙方私自將甲方所提供證券投資研究分析成果與建議之內容洩露予他人,視為違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協議書,且不退還乙方任何已繳費用。
十一、本協議之服務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若由於政策性原因導致乙方達不到預期效果,乙方同意展期並可要求甲方免費提供至少一期諮詢服務。
十二、本協議共壹式叄份,乙方執壹份與甲方執貳份,甲乙雙方確認各自知曉和明白本協議上述各條款之各自應承擔的權利與義務,以憑遵守。甲乙雙方若有爭議,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交由_________仲裁機構或法院進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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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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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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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蓋章簽字有效)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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