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行政人事規章制度3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行政人事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行政人事規章制度1
入職手續
(一)證件必須經人事部門確認新進人員核准聘僱應依下之規定向公司人事部辦妥下列手續方能入職:
1.個人半身彩色免冠近照二張.
2.身份證影印件二張(持臨時身份證者應在有效期內補交正本).
3.近期個人身體健康證(必須是鎮級以上公立醫院).
4.個人計劃生育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5.個人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6.入職人員必須填寫入職登記表等相關表格,並確保其資料的真實性.
(二)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人事部的培訓,熟悉公司相關制度
1.新入職員工報到後,人事部在三個工作日內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及日常工作生活中應遵守之事項進行入廠培訓.
2.人事資料建檔:員工之人事資料由人事部門於員工報到兩個工作日內建妥人事資料並存檔儲存(包括電腦檔案).
3.新員工之工作分配:員工報到後依上級主管之指派分發工作,由人事部將新員工介紹給所屬部門主管,由其安排工作並進行上崗前培訓,無特殊情況不得變動(特殊情況必須經上級主管核准後方可變更)。
(三)晉升:公司全體員工晉升機會均等。
(四)試用期間::所有新入職員工試用期為1至3個月(特殊崗位例外),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表現突出者或為公司做出重大貢獻者,經總經理批准可縮短試用期。
離職手續
(一)如果在試用期內無法適應工作或者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的,公司將隨時終止勞務關係。
(二)試用期滿的員工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由公司領導核准後交接完畢方可離職。
(三)所有離職人員必須到人事部領取《離職申請表》並交所在部門主管審批後由人事部轉交公司領導稽核並存檔.
(四)經公司領導批准離職人員須到人事部領取《離職員工交接表》由宿舍管理員簽名、部門主管簽名(證明其所有工作事項、物品移交完畢)後在門衛處等待,由財務部核實交接表無誤後領取工資。
(五)所有離職人員領取工資後不得再在本公司內食宿。
(六)特殊情況的離職人員,做特殊處理。
獎懲制度
獎勵:對改善管理、提高品質質量有重大貢獻者.嚴格控制成本、
對節約開支有顯著貢獻者.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卓有成效者.為保護公司財產安全、見義勇為者.檢舉違紀違規人員、揭發腐敗行為者.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業績突出者,對以上表現突出的員工由各部門主管提報,經公司領導評估後,將給予口頭或書面表揚、物質獎勵、特別加薪或者晉升等不同形式的獎勵。
處罰:對違反公司制度,將依據違紀情節給予罰款、警告、記過或合併處分,嚴重違反公司制度且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開除處分。
凡違反勞動紀律、住宿規定、就餐規定、門禁制度、安全衛生守則、翫忽職守者,視情節輕重及有無造成惡劣影響或經濟損失,處以上款所列相應之一處罰。
投訴制度
公司任何員工都享有投訴的權利,投訴的方式為:
1.將意見口頭或者書面交至直接上司或者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進行處理或上交。
2.將意見口頭或者書面交至人事部,由人事部進行調查,並將結果上報至公司領導。
考勤制度
2.公司依據《勞動法》之規定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時,延長工作時間按加班計時,作息時間為:8:00——12:00,13:30——17:30下午18:00以後為開始加班時間。
3.公司實行打卡考勤制度,員工上、下班必須依規定時間打卡,不打卡者視為缺勤。
4.上班時間起至三分鐘內(含)打卡視為正常出勤,超過三分鐘則以遲到論處,遲到半小時內給予扣款10元處理,遲到半個小時以上以曠工處理,每月遲到四次,第五次起即視為曠工半日,以礦工半日處理.曠工一日扣除三天工資處罰。
5.有事請假須提前向部門主管請示並經主管批准將請假條交至人事部存檔,未經請假或主管未批准就擅自不上班者一律以曠工論處,有突發急病或者特殊情況可事後補假,但須立即通知所在部門主管並在2個工作日內將補假條交至人事部存檔。
6.各部門主管每日必須將人員出勤異常情況及時報備至人事部,不得包庇或袒護,否則一律負連帶責任從重處罰。
7.未到下班時間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早退者每次以曠工半日處理。
8.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累計曠工四天者以自動離職處理(未按離職規定辦妥離職交接手續而自行離廠者也視為自動離職),不發薪資及補償金,自動離職者需承擔違約責任,因自動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9.代打工卡或託人代打卡者、弄虛作假、私自塗改考勤卡者一經查獲予以除名處理。
10.如果因卡機故障未打卡者必須經部門主管籤卡,否則做未出勤處理.
11.人事部將不定期對工卡進行查核,對違規者進行相應的處理。
行政人事規章制度2
第一條 協助總監組織、領導、管理人事系統工作,帶領團隊實踐公司“德、忠、實、勤”的企業文化,並對分管的工作承擔責任。
第二條 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層的要求,協助總監編制、調整公司組織機構,科學合理設定部門和崗位,分配部門及崗位的職能、職責。
第三條 協助總監組織、擬訂公司相關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人事管理制度體系,並組織全員學習和貫徹執行。
第四條 負責組織公司崗位職責的編制,不斷修訂、完善部門和員工崗位職責;貫徹、落實、督導全體員工學習、掌握並履行好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負責勞動法、經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公司的貫徹執行,擬定公司勞動合同,並組織全體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保障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協助總監完成人員招聘、錄用、任免和調配,()做好人員招聘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負責優秀人才(知名院校優秀畢業生、知名企業優秀人才及其他機關事業單位的.優秀管理人才)的招聘渠道開發與維護。
第八條 負責公司員工人事檔案、人事制度及其他人事管理資料的歸檔和管理。
第九條 負責執行公司培訓管理制度,根據公司業務需要,擬定年度、季度和月度人力資源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第十條 負責培訓團隊(教師團隊、院校、機關、協會、會議等資源)和培訓機構的組織、聯絡、建立和維護工作,提升員工培訓質量和水平,促進人力資源持續發展。
第十一條 負責公司各部門每月績效與任務考核、季度考評和員工年度評定工作,向總監和公司領導提出考核意見。
第十二條 協助總監貫徹執行公司薪酬與福利管理制度,負責員工薪酬與福利的日常管理事務。
第十三條 負責搞好考勤與薪酬、福利的核定工作。
第十四條 負責公司企業文化的宣傳、建設,組織員工宣誓,讓每位員工將企業文化“牢記在心中,落實在行動上”。
第十五條 負責公司員工勞動合同管理及離職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嚴格執行公司廉政制度,清正廉潔,杜絕腐敗。
第十七條 嚴格執行公司保密制度,嚴守公司機密。
第十八條 負責組織、編制公司每週/月工作計劃 ,負責檢查、跟蹤、反饋每項任務的執行情況,並按時提交考核意見,供總經理參考。
第十九條 完成上級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行政人事規章制度3
一、用工制度:
1、用工原則:充分體現“任人唯賢,唯才是用”。
2、用工標準:口齒清楚,身心健康,無異常體徵體味,女身高 1.55米以上,男身高1.65米以上,年齡16歲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不受戶口限制。
3、員工入公司必須經過7天考察期,經考評合格後方可進入試崗期。
4、員工入公司必須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一張、照片兩張、健康證,女職工必須提供生育證明,外地職工必須自行辦理暫住證等詳細個人資料,交建檔費10元。
5、員工入公司必須按公司規定交服裝押金方可辦理入公司手續。
6、用工期一年,所有員工均要經過三個月的試崗期,期滿後經考評合格方可正式聘用。
二、用工程式:
1、在編制範圍內,由用人部門寫出用人報告,經總經理批准後,交行政部辦理;
2、由行政部組織報名、填表、初步審查;
3、用人部門考核並提出意見;
4、總經理考核後試用,行政部為招用人員辦理手續,並將資料存檔;
5、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由上級主管領導提出,經行政部考核後解除勞動關係。
三、續約合同與解除合同:
1、合同期滿後經考評合格方可續訂合同;
2、合同期滿後如不再續用,自行解除勞動關係;
3、合同期內有以下行為者,按國家規定解除勞動關係:
(1)違法亂紀行為;
(2)患各類傳染疾病;
(3)不服從調配、工作消極怠工;
(4)工作中出現嚴重責任事故;
(5)私拿客人或公司物品;
(6)1月內,造成客人投訴2次;
(7)與客人吵架打架1次;
(8)上班時間,客人在場時,員工間吵架打架,雙方同時解除勞動關係;
(9)1月內曠工2次及以上;
(10)1月內被處理3次以上。
4、員工辭職必須提前半個月書面通知部門負責人及行政部,在此期間員工應嚴格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堅守崗位,否則不予辦理結算。
5、解除合同手續:
(1)員工到行政部領表,按要求到各有關部門簽字;
(2)員工必須將工作交接清楚,將辦公用品、工牌、工作服等退還有關部門,經行政部簽字確認,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到財務部辦理結算。
四、內部調動:
1、程式:
(1)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或部門經理申請、或總經理直接任命);
(2)總經理審批;
(3)行政部出具調令並辦理有關轉移手續;
(4)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5)到新部門報到。
2、申請調動人員,在批准前及手續辦理中,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接受領導安排的工作,私自脫崗的員工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工作時間:10:00—16:00 16:30—凌晨1:00
中途及晚上值班由經理安排
2、遲到30分鐘內扣獎金,超過30分鐘計為曠工半天,曠工3次予以解聘,曠工1次扣除當月所有獎金,每位員工全年累計遲到12次、曠工3次、事假12天(次)者予以解聘。
3、休假、病、事假均須經上級領導批准,否則按曠工處理,病、事假扣除當天工資,一月事假超過2天,扣除當月獎金。
4、員工休息以輪換方式進行,重大節假日均不安排休息,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費。
5、設大堂經理值班制度,每天均有一人在營業和休息時間內值班,處理當日發生事情,未處理完的事情做好記錄,交下一班處理。
6、公司派往外地工作的服務員、廚師及管理人員(大堂經理以上包括大堂經理),在異地工作滿一年者,可享受一次帶薪探親假,時間7天(含往返)。
六、勞動工資及福利制度:
1、試用期3個月滿後,經考評進行定級(公司派駐外地的員工工資應上浮,上浮幅度由當地分店掌握執行)。員工間收入互相保密,不許洩露,洩露者降薪或開除。
2、實行每年定崗定級一次,定崗定級時,所有員工均需參加考評,實行崗位能上能下制。凡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將視情況進行降級處理。若有重大貢獻者,可視業績提前獎勵晉升。
3、定崗定級工資制度和崗位補貼相結合,銷售掛勾獎勵和促銷獎勵分開,構成收入的四大結構,具體為:技能工資+崗位補貼+銷售獎+促銷獎。
4、廚房成本應控制在銷售額的50%以內,凡每降低10%,公司按降低額度的20%獎勵給廚房,由後臺提出分配方案報批後下發。損耗控制為前臺2%,後臺5%。
5、公司每月按下達的經營指標,完成任務的獎1%,分配比例為前臺50%,後臺50%;超額完成的,按完成額2%獎勵,前、後臺各得50%。其中前臺所得獎金額度的60%歸服務班組,40%歸吧檯、傳菜部、迎賓、門衛等。
6、公司免費提供所有員工三餐,原則上不安排住宿(特殊情況除外),未能安排住宿人員,工作滿全月,公司給予交通、住宿補貼50元人/月。
七、考核制度
1、考核時間:(1)轉正時;(2)年度考評時
2、考核成績劃分:100分
30%理化考評:包括企業精神、職業道德、服務技能理論、儀容儀表常識、衛生知識、消防常識等;
30%實作:服務技能
30%平時表現:包括勞動紀律、服務態度、服務能力、工作成績;
10%個人素質:包括談吐、應變能力等。
注:員工持中專文憑加5分,大專文憑加10分。
3、考試紀律:考試不得作弊,如發現取消考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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