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說詞的含義與寫法
含義
解說詞,即口頭解釋說明的詞。它透過對事物的準確描述、詞語的渲染,來感染觀眾或聽眾,使其瞭解事物的來龍去脈和意義,收到宣傳的效果。
解說詞有補充視覺和聽覺的作用。電影解說詞,文物古蹟解說詞,專題展覽解說詞等,可幫助觀眾觀看實物和形象的過程中,讓其在發揮視覺作用的同時,也發揮聽覺的作用。
解說詞是供群眾聽的,是透過語言的表達來宣傳和教育群眾的,為此要求讀起來上口、聽起來順耳。另外,解說詞是對實物和形象的解說,以實物和形象為寫作依據,它起著啟承和轉合的作用。全篇結構不苟求嚴謹,段落之間不苟求緊扣。這種文體不是乾巴巴的說明和說教,而是透過形象的語言對實物和形象進行描繪,文藝性很強。從某種角度上看,它是說明和詩詞的'結合。一篇好的解說詞,就是一首感人的詩詞。
特點
解說詞是配合實物或圖畫的文字說明,它既要便於講解,又要便於觀眾一目瞭然。這就必須三言兩語,用不多的文字把實物介紹給觀眾,使觀眾在觀看實物或圖畫時,藉助於簡明的文字介紹,對實物或圖畫獲得深刻的認識。
解說詞是按照實物陳列的順序或畫面推移的順序編寫的。陳列的各實物或各畫面有相對的獨立性,反映在解說詞裡,應該節段分明,每一件實物或一個畫面有一節或一段文字說明。在書面形式上,或用標題標明,或用空行表示。
寫法
解說詞是解說客觀事物的,而客觀事物是複雜的,只有仔細地觀察,深刻地研究,才能把它如實地反映出來,介紹給讀者。因此,要寫好解說詞,就要認真觀察、研究被解說的事物,準確地把握它們之間的關係。在物與物之間,有並列關係,有先後關係,有總分關係,有主次關係,等等。這些關係,有分有合,分則相對獨立,合則相互聯絡,在一定的範圍組成一個有機的統一體。
解說同寫作的形式多樣,方法靈活,可用平實的語言,也可用文學的語言;可用散文形式,也可用韻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