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靈活就業人員工傷保險費調至基本工資0.5%
從今年7月1日起,靈活就業人員的工傷保險費將由過去的每人每月10元,調至基本工資的.0.5%。南通市人社局昨日訊息,南通市對靈活就業人員工傷保險政策進行了修訂完善。
靈活就業人員中,不少是易發生工傷的農民工,以及城市低收入群體。早在2007年,我市就在全省率先出臺了靈活就業人員的工傷保險政策,至目前,參保人數已達72500人。
南通市人社局工傷中心主任王泰山介紹,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結合南通實際,修訂重點為:一是適用範圍修改為,凡在市區各級勞動事務所、人才交流中心等勞動、人事事務代理機構代理勞動保障關係的各類靈活就業人員(不含已經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均須辦理工傷保險參保手續。二是工傷保險費率調至基本工資的0.5%,保險費提前繳納,與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同步徵收。三是工傷認定和工傷鑑定申報人,由過去僅限參保人員增加了其近親屬。四是明確待遇支付,靈活就業人員發生工傷,經工傷認定、工傷鑑定後,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與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同等醫療、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喪葬費、工亡補助金及供養親屬撫卹金等工傷保險待遇,但不享受因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而支付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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