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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諮詢服務合同

證券投資諮詢服務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證券投資諮詢服務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證券投資諮詢服務合同1

會員姓名

會員類別

會期

諮詢費

會員編號

客服人員

立合同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西安天富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就證券投資,委託乙方提供投資諮詢顧問服務事項,經雙方同意簽定合同約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諮詢服務的範圍及方式

(一)乙方提供甲方有關證券投資研究分析或建議服務。

(二)就本合同規定的諮詢內容應以下列方式提供有關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

1.以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關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報告(約定方式含電話、手機簡訊、傳真、e-mail)。

2.於營業時間內接受甲方機動性諮詢。

第二條諮詢合約期間付費方式

1.簡訊會員________/季送一個月

2.金卡會員________/季送一個月

3.貴賓會員________/季送一個月

若因大盤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諾在服務期內至少為甲方創造四倍於其所交付相應級別會員會費的盈利,否則將免費延期,直至達成此項承諾為止。

合同資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甲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同時,以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給乙方。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筆盈利部分的________%做為該筆操作諮詢費用,若甲方嚴格按照乙方所指導的操作產生虧損,將由下筆操作盈利部分補足虧損後再行提成。

第三條乙方及其從業人應本著善良管理人之責任處理受託事務,除應遵守主管機關釋出的相關法律、法規外,並應確定遵守下列事項

(一)不得收受甲方資金,代理從事證券投資行為。

(二)除法令另有規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對因委託關係而得知甲方的財產狀況及其他個人情況,應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條甲方在簽訂合同前已詳細閱讀本合同書的內容,並瞭解及同意以下事項

(一)甲方是基於獨立的判斷,自行決定證券投資。

(二)甲方的證券投資行為,是甲方與證券發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證券經紀商間的關係。乙方僅是提供證券投資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不代理甲方決定或處理投資事務。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資訊傳送中斷與錯誤,乙方不負此責任。

(四)甲方不得將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洩露予任何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資證券所產生的利益及風險悉由甲方自行享有與負擔。

第五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按照________執行,有效時間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個月。

第六條合同經雙方共同協商,因法律政策法規原因產生的變動,應對書面形式進行修改。

第七條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一)立合同雙方書面同意終止本合同時,合同得以終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合同終止,甲方有權請求乙方退還扣除已使用諮詢時間成本後剩餘的費用。

(三)合同終止時,因提供證券投資諮詢服務所必要的傳輸出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與已繳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將從退還的諮詢報酬中扣減或向甲方請求給付。

(四)甲方一簽定合同,乙方即預收全額諮詢費,並出具收據。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立合同人: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券投資諮詢服務合同2

茲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並自願簽訂以下協議,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並具法律效力。

一、甲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諮詢資格證書_________號)

┌──┬──────────┬──┬────────────┐

│名稱│ │地址│ │

└──┴──────────┴──┴────────────┘

二、乙方(會員)

┌────┬────────┬────┬──────────┐

│姓 名│ │聯絡電話│ │

├────┼────────┴────┴──────────┤

│通訊地址│ │

├────┼────────┬────┬──────────┤

│e-mail │ │傳真號碼│ │

├────┼────────┴────┴──────────┤

│投資類別│① 5萬以下 ② 5-15萬 ③ 15-30萬 ④ 30-100萬 │

│ │⑤ 100萬以上 ⑥ 機構 │

└────┴────────────────────────┘

、甲方僅就中國股票、基金、債券等有償向乙方提供證券投資研究分析成果、投資資訊與具體操作策略、建議等諮詢服務。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甲方不得向乙方進行任何回報承諾。

、甲方因工作關係而得知乙方之財產狀況及其他個人情況,應有保守秘密之義務。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甲方所提供證券投資研究分析成果或建議內容,洩露予他人。

、甲方以誠信、嚴謹、盡責態度謁誠為乙方服務,幫助乙方在服務期內獲得收益,但不接受乙方資金或股票代理其從事證券投資行為,亦不與乙方的證券投資損益分擔進行約定。

、甲方僅提供證券投資研究分析成果、投資資訊與操作建議予乙方在證券投資決策時參考,乙方據此進行投資操作時所產生的盈虧由乙方自得。

、乙方向甲方交納的諮詢服務費於本協議簽訂時可以現金、匯款或轉帳等方式繳付。郵匯寄_________。銀行帳號另附。

、會員服務與諮詢服務費

┌────────────────────────┬─────┬────┐

│會員類別│ 服 務 項 目 │ 期 限 │備 注 │

├────┼───────────────────┼─────┼────┤

│普通會員│簡訊、網站、e-mail指導操作、免費諮詢等│①季度 □│ │

├────┼───────────────────┤ │會員諮詢│

│高階會員│含a服務外加手機資訊、專家熱線、潛力投 │②半年 □│服務費和│

│ │資品種精選、黑馬報料建倉與出貨、大盤抄│ │帳號另附│

│ │底逃頂 │③一年 □│ │

└────┴───────────────────┴─────┴────┘

、本協議之變更與終止

1、自本協議簽訂繳付費用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終止本協議及退還任何已繳費用。

2、甲方若發現乙方私自將甲方所提供證券投資研究分析成果與建議之內容洩露予他人,視為違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協議書,且不退還乙方任何已繳費用。

十一、本協議之服務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若由於政策性原因導致乙方達不到預期效果,乙方同意展期並可要求甲方免費提供至少一期諮詢服務。

十二、本協議共壹式叄份,乙方執壹份與甲方執貳份,甲乙雙方確認各自知曉和明白本協議上述各條款之各自應承擔的權利與義務,以憑遵守。甲乙雙方若有爭議,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交由_________仲裁機構或法院進行裁決。

┌─────────────┬───────────────┐

│甲方: │乙方(簽章): │

│ │ │

│地址: │身份證號碼: │

│ │ │

│ (蓋章簽字有效) │地址: │

└─────────────┴───────────────┘

證券投資諮詢服務合同3

┌──────┬─────────┬─────┬─────────┐

│會員姓名││會員類別││

├──────┼─────────┼─────┼─────────┤

│會期││諮詢費││

├──────┼─────────┼─────┼─────────┤

│會員編號││客服人員││

└──────┴─────────┴─────┴─────────┘

立合同書人:(以下簡稱甲方)

西安天富投資:(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就證券投資,委託乙方提供投資諮詢顧問服務事項,經雙方同意簽定合同約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諮詢服務的範圍及方式:

(一) 乙方提供甲方有關證券投資研究分析或建議服務。

(二) 就本合同規定的`諮詢內容應以下列方式提供有關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

1.以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關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報告(約定方式含電話、手機簡訊、傳真、 e-mail )。

2.於營業時間內接受甲方機動性諮詢。

第二條諮詢合約期間付費方式:

(一)會員制

1、簡訊會員 /季 送一個月

2、金卡會員 /季 送一個月

3、貴賓會員 /季 送一個月

若因大盤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諾在服務期內至少為甲方創造四倍於其所交付相應級別會員會費的盈利,否則將免費延期,直至達成此項承諾為止。

合同資費共計人民幣¥元整,甲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同時,以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給乙方。

(二)提成制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筆盈利部分的% 做為該筆操作諮詢費用,若甲方嚴格按照乙方所指導的操作產生虧損,將由下筆操作盈利部分補足虧損後再行提成。

第三條乙方及其從業人應本著善良管理人之責任處理受託事務,除應遵守主管機關釋出的相關法律、法規外,並應確定遵守下列事項:

(一)不得收受甲方資金,代理從事證券投資行為。

(二)除法令另有規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對因委託關係而得知甲方的財產狀況及其他個人情況,應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條甲方在簽訂合同前已詳細閱讀本合同書的內容,並瞭解及同意以下事項:

(一)甲方是基於獨立的判斷,自行決定證券投資。

(二)甲方的證券投資行為,是甲方與證券發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證券經紀商間的關係。乙方僅是提供證券投資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不代理甲方決定或處理投資事務。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資訊傳送中斷與錯誤,乙方不負此責任。

(四)甲方不得將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洩露予任何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資證券所產生的利益及風險悉由甲方自行享有與負擔。

第五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按照執行,有效時間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共計個月。

第六條合同經雙方共同協商,因法律政策法規原因產生的變動,應對書面形式進行修改。

第七條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一)立合同雙方書面同意終止本合同時,合同得以終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合同終止,甲方有權請求乙方退還扣除已使用諮詢時間成本後剩餘的費用。

(三)合同終止時,因提供證券投資諮詢服務所必要的傳輸出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與已繳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將從退還的諮詢報酬中扣減或向甲方請求給付。

(四)甲方一簽定合同,乙方即預收全額諮詢費,並出具收據。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立合同人: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地 址: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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