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可以行使車輛保險“代為賠償”嗎?
近日家人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大概情況:A車左轉,B車(我家車)直行,B車因為躲閃A車,緊急右打輪與停在主路的C車追尾,A車右前方與B車發生摩擦。交警判定A車主責佔70%,B車次責30%,C車無責。A車保險才5萬,不夠擔負B車和C車修車的費用,B車上的`全險。B車修車費大概要50萬,因為A車車主聲稱沒錢,他應付的35萬賠償給不了,只能打官司。想請問這種情況我們(B車)是不是可以申請保險公司代為賠償?B車上的是全險,A和B都是太平洋保險,我們是不是可以申請保險公司先行賠付我們那35萬,然後保險公司向A車車主討要這35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