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交通/運輸/物流/倉儲

交通運輸調研報告

交通運輸調研報告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報告使用的次數愈發增長,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內容的完整。寫起報告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交通運輸調研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根據市局《轉發關於開展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情況調研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非常重視,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了認真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行政執法的'體制機制情況

縣交通運輸局設4個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室、行政服務股、財務股、綜合股,下屬3個事業單位,分別為縣公路運輸管理所(副科級)、縣港航管理所(副科級)、縣縣鄉公路管理站(正股級)。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0名。多年來,我局行政執法隊伍基本上由縣人社部門分配,透過崗前培訓、考核進入執法崗位,法律知識不夠豐厚牢固,執法業務不夠熟悉。

在運政執法隊伍能力建設方面,採取組織集中培訓、參加省市培訓等方式,有針對性地在全所執法人員中開展專門的法律法規專業知識培訓活動。加強對行政處罰行為的監督,嚴格要求稽查人員在行政處罰中堅持合法性與合理性,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推行“陽光執法、文明行政”工作理念。

在交通執法硬體建設方面,我局在資金比較困難的情況下,努力改善執法條件,先後配備了4輛執法專用車輛,裝備了對講機、錄音筆、攝像機、照相機等執法攝像、錄音、通訊裝置。

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情況

縣交通運輸局認真對照行政許可要求和規定,對現有的行政審批專案逐項進行清理,凡規定要取消的專案堅決予以取消,依法保留了縣鄉公路建設專案施工許可、港口工程竣工驗收、道路旅客運輸、機動車維修、駕駛員培訓、農村客運班線、客運站、貨運站、貨物運輸等22個行政許可專案、5個保留實施的投資專案審批專案。依託行政監察網和政府資訊公開平臺對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投資專案的審批程式的流程予以了公佈。

三、防範、化解社會矛盾情況

去年以來,從信訪、機關效能投訴、三送熱線等途徑收集到的資訊看,群眾所反映的內容大部分涉及到公路建設與管理,公交運營,計程車經營等問題。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我們盡力整改,對一時無力整改的,積極做好溝通解釋工作。對全縣交通行業發展,我們按規劃、計劃搞好建設,全力最佳化交通環境,努力提升交通運輸保障水平。全縣交通環境及運輸服務水平有了質的提升,保持了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穩定。

四、全縣交通運輸法治工作存在問題和困難

1.人員文化素質偏低,職工年齡老化。因現有公路運輸管理機構和縣鄉公路管理機構人員來源大部分都是從其它單位調入較多,年齡相應偏大,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3人佔總人數21%,40週歲以上7人佔總人數50%),與當前道路運輸行業迅猛發展的要求不相適應。

2.人員工資自收自支編制與交通行政執法崗位不相適應。20xx年成為油稅費改革前上述兩個機構主要職責為徵收公路養路費和運輸管理費,工資性質為自收自支。成品油稅費改革後,工作職責轉為行政管理,開展交通執法工作。因此,自收自支編制與擔負的行政執法任務不相適應,建議將運管所、縣鄉公路管理站編制性質轉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3.縣級交通部門未設定法制專門內設機構,現場執法與案件處理難於分離,給執法管理帶來矛盾和困難。

4.有些行政許可事項縣級交通部門無法審批,建議不要下放縣級交通部門。如:縣鄉公路建設專案施工許可、縣鄉公路建設專案和公路修復專案竣工驗收、農村渡口改渡建橋專案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橋樑長度100米以上專案的施工圖設計審批和竣工驗收等。

五、加強交通運輸局建設的幾點建議

1.我局所屬三個事業單位,其中港航所為財政撥款事業單位,運管所和公路站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鑑於運管所、公路站依法承擔的交通運輸行業管理職能的重要性以及中央轉移支付的穩定保障性,為充分調動人員工作積極性,解決其後顧之憂,建議上級部門將我局運管所、公路站由自收自支轉為財政撥款。

2.儘快出臺《道路運輸法》,提升道路運輸管理法律層次,擴大社會影響面,提高運輸管機構的社會地位,加快《道路運輸法》法律的立法步伐,增強運政執法的權威性和獨立性,杜絕違章車駕駛員不配合執法、拒檢逃逸、暴力抗法等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