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旅遊保險的保障範圍詳解
目前的境外旅遊保險涵蓋範圍已經不是單純的意外傷害,還包括了醫藥補償、旅行者隨身財產、個人錢財、旅程延誤、旅遊證件遺失、行李延誤等。境外旅遊保險最重要的保障在於境外旅遊救援保險。境外旅遊保險的保障範圍詳解。
境外旅遊保險的保障範圍
1、由SOS提供的境外救援服務 主要服務內容有: A、醫療協助:包括電話醫療諮詢、介紹醫療服務提供者、安排就醫、住院期間及其後的健康狀況的`監控、遞送基本藥物、安排緊急醫療轉運、安排緊急醫療遣返回國、安排遺體運送、安排未成年家屬回國、住院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的擔保等; B、旅行援助:包括接種和簽證要求的資訊、介紹翻譯人員、行李丟失援助、護照丟失援助、安排與律師會面、緊急旅行服務援助、緊急翻譯援助、安排保釋保證書、介紹大使館、緊急檔案遞送等。
2、境外意外傷害身故、殘疾保險保障 當被保險人在境外期間發生意外事故導致身故時,按照條款規定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當被保險人在境外期間發生意外事故導致身體殘疾時,按照條款規定給付意外殘疾保險金。
3、救援服務費用保險保障 當被保險人發生意外傷害或者患條款規定疾病時,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專業救援機構提供救援服務,並向該救援機構支付相關服務費用的,新華保險按照條款規定對該筆費用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4、醫療費用保險保障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條款列明的疾病並且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本條款列明的疾病之日起五日內至醫療機構就醫的,本公司對超過100元以上實際醫療費用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給付金額以保險單所列明醫療費用保險金額為限。
5、根據申根國家的規定,從2004年6月1日起,所有的短期簽證申請者都必須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時購買境外保險,證明可擔保國外住院費用及遣返費用,保險金額不得低於30萬元人民幣(即3萬歐元),保險期限不得少於一個月,並且覆蓋所有的申根國家(商務簽證要求保險期限為30天)。在同時遞交了護照和保險單後,才能發放簽證。 到2008年12月12日,申根國家共有25個:德國、比利時、荷蘭、法國、盧森堡、西班牙、葡萄牙、義大利、希臘、奧地利、丹麥、瑞典、挪威、芬蘭、冰島、愛沙尼亞、匈牙利、立陶宛、拉脫維亞、馬耳他、波蘭、斯洛維尼亞、斯洛伐克、捷克、瑞士。
辦理境外旅遊保險所需要的材料
1、護照:2寸照片2張,護照必須提供所有簽證記錄的影印件。
2、簽證申請表:去對方領事館網站上下載。
3、往返機票訂票單:只要可以購買國際機票的售票處或者機票代理,都可以出具。
4、戶口簿:原件和影印件,有內容都需要翻譯。
5、出國證明:由工作單位出具的包括申請者姓名、職務、工資,在國外旅遊時間的證明。並註明工作單位名稱、地址、負責人電話,加蓋公章和出具證明負責人姓名、職務及簽字,英文翻譯件。
6、在申根國家居住和接待證明:有的國家可以接受網站訂房證明,有的國家只接受酒店傳真件證明,可以先在網站上查清楚。
7、個人經濟擔保:工資、無凍結的存款證明,或房產證,或車輛購買等。需要原件和翻譯件。
8、以上所有資料均需要1份原件,1份影印件。均要A4紙張,並按照以上順序整理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