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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保健食品化妝品風險管理調研報告

縣保健食品化妝品風險管理調研報告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的事務都會使用到報告,要注意報告在寫作時具有一定的格式。一聽到寫報告馬上頭昏腦漲?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縣保健食品化妝品風險管理調研報告,歡迎大家分享。

為全面落實國家、省、州局xx年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工作部署,貫徹執行《**省xx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實施方案》,建立健全日常監管機制,有效保障保化品質量安全,進一步提高保化品監管科學化、規範化、法治化水平,xx年5月以來,我局在轄區內開展了保健食品化妝品風險管理調研與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 基本情況

截至xx年5月,我縣無保健食品專營單位,有兼營單位85

家,其中藥品經營企業65家、超市及其他門店xx年**州保健食品監管工作要點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重點對減肥、輔助降血糖、緩解體力疲勞類保健食品進行專項檢查。

(二)化妝品。

1. 重點調研檢查化妝品經營使用單位購進渠道的合法性以及建立健全並執行驗收、索證索票制度的情況。

2. 以化妝品專營單位、美容機構為重點,加強對美白、祛斑、祛痘以及防曬類等特殊用途化妝品合法情況的調研檢查。

3. 以美容美髮機構為重點,調研檢查是否有使用“三無”化妝品、過期化妝品、違法新增化妝品以及自制化妝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目前我縣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法律法規不健全、不配套,監管依據不充分,致使監管措施不力。

《食品安全法》頒佈實施後,保健食品監管後續的相關配套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甚至《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尚未出臺,現有的化妝品監管相關法律法規也早已無法滿足新的監管需要,對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管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據,對在監管中存在的許多違法違規行為,基層執法人員常常感到監管措施乏力,力不從心。

(二)職能移交後,環節界定模糊,部門之間溝通交流不暢。

職能移交後,由於新的配套的法律法規尚未出臺,在一些環節上出現了界定模糊的情況,就我縣而言,《食品安全法》出臺後,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管職能很快移交給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原來的行政許可部門就停止了保健食品、化妝品《食品流通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的發放,而現行法律法規也未對此作出明確規定,從而導致了部門與部門之間、監管者與經營者之間溝通的困難。

(三)保健食品監管方面存在的其他問題。

1.保健食品批准文號標示不統一。由於保健食品監管歷史的沿革,造成了目前保健食品批准文號標示的不統一,產品有效期的要求不一致,常常使消費者和基層監管部門感到困惑。

2.生產廠家“一號多用”,或者冒用其他合法廠家批准證號。生產廠家為佔據市場份額,擅自增加產品型別,常見如補鈣類保健食品同一個批准證號被同時用於兒童型、孕婦型、高鈣型或不同口味等。同時,還存在冒用合法企業批准證號的情況,例如,在此次專項檢查中,我局就查獲了涉嫌冒用合法企業生產的氣血雙補案 件,目前已立案調查。

3.虛假廣告誇大宣傳,手段愈加隱蔽。隨著監管部門對違法保健食品廣告的打擊整治,近年來未發現我縣有透過電視媒體釋出虛假宣傳廣告的行為。但保健食品推銷從發宣傳單、貼廣告等傳統方式轉向隱蔽的居民小區,採取在監管單位八小時工作時間以外透過推銷員現身說法、免費體檢、健康講座以及贈送牙膏、雞蛋、餅乾等花俏小禮品的方式進行宣傳,誇大產品功能,引誘欺騙消費者尤其是老年、文化素質偏低的消費者消費。

4.索證索票以及進貨查驗、銷售記錄不完善。透過調研檢查發現,我縣大部分經營單位都建立了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購進銷售記錄制度,但在執行中還存在資質收集不齊全,尤其是檢驗報告未逐批收集的情況,存在購進、銷售記錄不完善,記錄要素不齊全,只記錄大宗品種,數量小的品種未進行記錄等情況。

(四)化妝品監管方面存在的其他問題。

1.從業人員素質普遍偏低,培訓不到位。規模較大的化妝品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素質相對較高,單位對員工培訓教育也較為重視,能有計劃、有重點地對員工進行培訓並建立檔案,但絕大部分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素質普遍偏低,甚至有從業人員對化妝品效期等常識都不甚瞭解,加之人員流動性大,對化妝品的相關專業知識培訓較少,對化妝品相關法律法規更是一無所知。有的甚至連自己歸屬於哪個部門監管都不清楚。

2. 絕大部分從業人員未進行健康檢查。除個別規模較大的化妝品經營單位、部分兼營化妝品的藥品經營企業按照《**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對直接接觸化妝品的從業人員進行了健康檢查外,其他單位的從業人員均未按要求進行健康檢查。

3. 存在購進渠道不規範、索證索票制度執行不嚴的情況。轄區內大部分化妝品經營單位都建立了索證索票制度,但在執行中除個別較大規模經營單位外,還普遍存在購進化妝品時未嚴格審查供貨方資質,索證索票制度執行不嚴格,索取的購進票據僅為開具了數量、單價、金額的要素不全的手寫單據的情況,甚至還存在未索取相關資質證明材料以及購進票據的行為。

4. 存在同系列化妝品共用一個號的“一號多用”情況。由於生產廠家要取得化妝品衛生許可證,尤其是進口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從經濟上、精力上都需要大量的`投入,加之地方保護主義思想造成的對“一號多用”行為有意或無意的默許,有的生產廠家尤其是小規模的生產廠家就採取“一號多用”的方式生產同一系列產品,尤其以防曬、祛斑、祛痘等特殊用途類化妝品為突出。

5. 小化雜類化妝品未標明相關許可資訊的情況較為嚴重。洗面奶、化妝水、護膚霜等常規化妝品,其產品包裝上一般都標明瞭生產及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資訊,但對於小化雜類化妝品還存在未標明上述資訊的情況,最為突出的有指甲油、價格低廉的唇彩、胭脂等。

6. 部分經營單位還存在銷售過期化妝品的情況。部分化妝品經營單位,尤其是規模較小的單位,對化妝品過期情況未引起重視,甚至認為過期時間不長,又非入口產品,不會存在什麼安全隱患。在此次專項檢查中,我局就查處了銷售過期美容霜、過期面膜的違法案件2件。

7. 美容機構使用超過有效期化妝品以及違法新增情況時有發生。由於美容機構服務人群的特定性、直接性、現場性,顧客往往希望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為了迎合顧客的心理,留住客源,部分美容院不得不採取一些不規範的措施,比如,進行抗粉刺、祛痘時新增甲硝唑、氯黴素,美白護理時新增vc針劑等。還有自制所謂純天然面膜的情況更是比比皆是。

另外,由於美容服務的特殊性,美容院還會使用一些多人共用的大包裝產品,對這部分產品單個顧客對產品的歸屬感不強,對產品的情況關注度不高,因此滋生了使用過期產品而顧客全然不知的情況。有的美容機構為節約成本還存在不區分顧客膚質使用產品的情況,所有這些行為,勢必造成很多安全隱患。

8. 美髮機構使用的化妝品較為混亂,尤其以染髮、燙髮類為突出。美髮機構使用的洗髮用品一般有兩種:一種是顧客在美髮店購買後存放在店內,美髮店提供服務使用,這部分產品由於顧客對產品歸屬感強,對產品情況關心,所以問題相對較少;另一種是由美髮店統一提供多人共用的大包裝產品,這類產品由於是多人共用,加之顧客流動性大,所以顧客對產品情況一般都不太在意,因此造成了部分美髮機構為了利潤最大化而使用小廠甚至是小作坊生產的質量較差的,有的甚至是沒有取得生產許可的產品。

美髮機構使用的燙髮、染髮產品問題尤為突出。因為利益的驅動再加之長期處於監管真空,美髮機構使用的燙髮、染髮產品質量令人堪憂。由於燙髮、燙染髮劑一般都需要幾種製劑混合使用,加之顧客在美髮機構消費時關注點往往更多在其技術上,所以燙髮、染髮劑使用時到底添加了什麼成分、是否超過有效期、是否合法,常常被忽視,導致部分美髮機構堂而皇之使用不合格的燙髮、染髮劑而不被發現。

9. 化妝品銷售使用過程中出現糾紛時鑑定困難。由於化妝品的特殊性,在使用中會有部分受用者出現不同程度的不適,如果情況輕微,經營單位尚有能力與消費者協商處理,但如果情況稍微嚴重,需要對是否是化妝品質量引發的問題進行權威界定時就非常困難。加之目前維護消費者權益的相關部門往往採取簡單的、要求經營單位息事寧人給予經濟補償的方式,這就給經營單位和消費者都帶來了困惑,雙方權益得不到合法、正當的保障,也無利於整個行業健康、有序、法治發展。

四、存在問題的原因及採取的措施建議

因為保化品監管長期以來都處於多部門、多頭監管,所以雖然目前保化品已經劃歸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管,但由於法律法規的滯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又幾經機制改革,監管隊伍建設不足,監管能力非常缺乏。保化品國家標準不明確,從業准入門檻低,從業人員素質普遍偏低,宣傳培訓不到位,法律意識淡薄,消費者對保化品期望不科學,安全意識不足,導致目前理性消費保化品的良好社會氛圍尚未形成。要進一步提升保化品安全狀況,確保老百姓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同時提升整個行業發展水平,建議採取以下措施:

(一) 儘快健全完善保化品監管法律法規,使監管工作能夠有法可依。

保化品現行法律法規已不適應當前不斷髮展變化的新形勢,必須儘快修訂。應根據《食品安全法》制定一套適用於我國保化品監管的法規條例,不但要規範保化品的註冊審批、生產經營過程,還要不斷健全和完善保化品的市場準入(退出)、質量檢驗、安全評估、安全監測和監督抽查、質量預警、廣告宣傳以及產品標誌、標識、標籤等管理制度。還應根據美容美髮行業的特殊性制定更有針對性、更具操作性的法規制度,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狠抓監管隊伍建設,提升監管能力,打造一支適應新形式的高素質監管隊伍。

採取請進來、送出去等多種方式,充分利用網路等媒介,以保化品相關法律法規、管理規範等為內容,加強對監管人員的系統培訓教育,打造一支政治思想過硬、法律法規熟悉、業務能力強、工作責任心重的高素質監管隊伍。

(三)提高從業人員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強化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意識。

部分保健食品、化妝品經營單位對法律法規、國家標準、企業理念、質量管理等不甚瞭解,缺乏競爭意識和發展意識,保化品安全觀念缺乏,安全意識淡薄,有的甚至連最基本的社會責任感和守法意識都不具備,對執法部門的監管不理解甚至存在牴觸情緒。以保化品專業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為重點,加大對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力度,從而提高從業人員法律意識、安全意識。與企業簽訂並督促其按質量安全責任書的責任要求從事經營,真正擔負起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四)藉助各種渠道大張旗鼓對消費者進行宣傳,培養理性、成熟、依法的消費群體。

透過播放公益廣告、懸掛宣傳橫幅、經營場所懸掛安全警示、發放宣傳單等各種渠道,採取“六進”、舉辦講座、開辦宣傳網站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使廣大消費者能正確認識保化品的作用,保持良好心態,提高識別能力,科學消費、理性消費、健康消費。同時,採取公佈舉報電話、釋出打假資訊、公示法律法規制度等方式加大社會監督力量,形成全民參與、人人打假的氣候,使製假售假行為受到遏制。

(五)創新監管機制,促進行業規範發展。

作為監管部門,提升行業整體發展水平也是檢驗監管水平、監管效果的一個標杆。要根據當地化妝品行業的實際,在不違背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制定不同監管措施,在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的同時,要對整個行業進行扶優治劣。比如,根據化妝品專營店、美容、美髮機構、大型超市、小攤店各種不同業態採取符合實際情況的不同監管措施;對特殊用途類化妝品、基礎類化妝品實行重點監管,對一些銷售量小的、安全隱患不大的小化雜類品種採取逐步規範的措施。

(六)堅持源頭治理,加強區域合作。

上游不防風治沙,下游又且能保持水土?保化品也不例外,其流通性強、覆蓋面廣,違法產品雖然發現在市場,但源頭在生產,要真正做到剷除違法行為,堅持源頭治理是關鍵。所以,必須從准入審批、生產、流通、不良反應監測等多環節入手,多部門協作,跨區域共同作戰方可見成效。

(七)加強抽驗機構和檢驗隊伍建設,加大抽驗力度,提高抽驗靶向性。

保化品如果存在包裝、標籤、標識不合格、被汙染以及超過有效期等從表面就能判斷的違法違規,執法人員只要加強專業知識學習,強化工作責任心,一般都能發現。但要判斷產品成份是否合格、用量是否準確,是否添加了違法違禁成份等就必須透過相關技術檢驗,但目前在基層監管部門該項技術支撐根本無法滿足監管需要,因此,必須下大力氣加強檢驗機構和檢驗隊伍建設。

應加大對改善睡眠、輔助降血糖、緩解體力疲勞、減肥類保健食品以及對防曬、美白、祛斑、祛痘、燙髮、染髮等重點產品的抽驗數量和抽驗頻次,提高抽驗的靶向性,充分發揮科學、有效、權威監管手段的作用。

(八)加強日常監管,開展信用體系建設,加大違法違規案件查處力度,做好司法銜接。

加強對保化品經營單位日常監督檢查,大力開展信用體系建設,對有不良記錄的經營單位增加監督檢查頻次,對存在安全隱患的保化品要及時採取下架、暫停生產銷售、責令召回、資訊通報等有效措施,確保消費者使用安全。對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絕不手軟。對涉嫌犯罪的,必須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九)開展示範建設,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根據實際情況,開展質量安全示範建設,打造一批在當地有影響、誠實守信、依法經營的示範單位,以點帶面,發揮市場引領作用。

(十)引導、鼓勵建立行業協會,充分發揮其橋樑紐帶作用,促進行業自律。

引導鼓勵以法律意識強、管理規範、配合積極的經營單位為主體,建立行業協會,透過行業協會搭建平臺、反映訴求、傳遞資訊,依照法律法規組織開展行業內訓,開展行業評比,督促企業自律,營造保化品行業上進、守法、安全、專業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