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斯探案集讀書筆記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書筆記1
這個暑假,我看了一本《福爾摩斯探案集》,裡面的內容可精彩了。講的是一位名叫約翰華生的軍醫和神探夏洛克福爾摩斯一起破了一樁有一樁撲朔迷離的奇案。
書中的華生先生和福爾摩斯先生合租了一間房子,兩人便很快成為了朋友。華生在跟福爾摩斯一起破案時學到了不少東西,他的推理能力也有了很大的進步。這本書分為幾個故事,每一個故事就是一段驚險刺激卻有趣的奇妙之旅。就當福爾摩斯和他的朋友們一點一點找到線索、證據,一點一點撥開懸疑的迷霧時,線索會突然斷了,剩下的是人們茫然的表情。而後福爾摩斯總會找到一些細節,繼續探索下去。就在這時,人們總會發現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不為人知的秘密和事實。就是這些秘密,使真相一個一個浮出水面,最終,聰明的人們找到了通往這樁奇案的大門的鑰匙。就這樣,一樁又一樁的案子被他們踩在了腳下。
書中描寫人物的神態、動作、語言特別細緻,描寫的也特別的準確,讀了之後彷彿一個人生生的活在你的眼前。我特別喜歡書中的主角夏洛克福爾摩斯先生。因為他的語言詼諧幽默,但辦起案子來卻一絲不苟,他面容冷酷俊朗,目光銳利,眼神咄咄逼人。”他知識既豐富,同時又非常貧乏。他對文學、哲學和政治學近於無知,他對哥白尼的議論和太陽系的構成竟一無所知。他對英國法律知識精通而偏重實用,他關注地質學則全在實用。“英國作家柯南道爾筆下的福爾摩斯謙虛、聰明、瘋狂、幽默,是最有魅力的偵探!
《福爾摩斯探案集》中還揭露了人性的罪惡。比如有一個人是一個大家族中的一員,他是個逃犯,然後隱姓埋名住在自己家的附近,他為了爭奪遺產,只要不是自己繼承遺產,他就殺了那個人。最後,他還是被自己害了,掉進沼澤,死了。這是人性的醜惡,是人心的自私。
我把這本書推薦給大家,希望大家能夠領略一下福爾摩斯,一個最棒的偵探那迷人的風采!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書筆記2
《福爾摩斯探案集》是柯南道爾的經典之作,它以起伏不定的情節、縝密的邏輯推理、細緻的心理分析以及福爾摩斯這個家喻戶曉的偵探形象,征服了無數讀者的心。
福爾摩斯的正義感使我佩服,他堅持不懈的精神更讓我肅然起敬!每接一個案子,福爾摩斯都會傾盡全力去揭開謎底。其間不僅有案子本身的離奇,還有作案者的干預和阻止······面對著種種困難和危險,福爾摩斯依舊義無反顧地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案情的發展總會使真相撲朔迷離、起伏不定,別人可能會因此而喪失信心,停住探索的腳步,而福爾摩斯仍會堅持不懈地、更加努力地去發現、尋找線索,任何蛛絲馬跡他都不會放過。正因為他懷著這種堅持不懈的精神查案,所以他接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為這種勝利來之不易,正因為邪惡總阻擋在前面,所以最後的凱歌才會更加響亮動人。
自古以來,邪不壓正,是不變的道理!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書筆記3
這幾天,我讀了一本書《福爾摩斯探案》,這本書的作者是英國的亞瑟·柯南道爾。
這本書主要講了華生從阿富汗戰爭中回到英國,經人推薦,便和歇洛克·福爾摩斯住在了一起,且很快之間便成了朋友。在這期間,福爾摩斯不斷接到許許多多的案件,他也從一個普普通通的英國人,變成了聞名倫敦的大偵探。
這本書給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爾摩斯在接到每一個案件時的不同的神情和舉動,每一個案件他的表情都不一樣,這關係著這案件是否複雜,能不能解開2。我每一次讀到福爾摩斯解開了那一個個令人頭疼的案件時,總會讓我拍手叫好!
讀完《福爾摩斯探案》,我若有所思。歇洛克·福爾摩斯小時候沒人認為他以後會是一個大偵探,更有人認為他腦子壞了,總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雖然大家對他冷嘲熱諷,但福爾摩斯並沒有放棄自己的夢想,而是朝著這個方向努力,最終成為一名大偵探,這告訴我們,自己的'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任何人都無法改變自己,只有自己有夢想並朝這個夢想不懈努力,總有一天,你會終成正果。我還感受的到福爾摩斯能成為大偵探並不是因為他聰明,而是因為他善於觀察,用自己的眼鏡去發現蛛絲馬跡;他善於思考,有時想個答案,幾秒鐘就想好了。跟重要的是,他有一種堅持不懈的精神,為了想一個問題可以想整整一夜。我們在學習上並不是聰明的人就能學好了,而是要勤學苦練才行,愛因斯坦說過:”1%的天賦+99%的勤奮=成功。“
讀書令我而快樂,我愛讀書!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書筆記4
大家一聽到《福爾摩斯——木乃伊的千年詛咒》,就感覺是木乃伊的詛咒之類的文章,其實跟楊老師說的一樣,只是起了一個恐怖的名字,實際跟福爾摩斯其他破案的著作一樣,裡面都是講的福爾摩斯和他的助手柯小楠破案的事。其實福爾摩斯只是一個出謀劃策的人,真正去勘察現場的並且幫他找線索的人是柯小楠。可見只有大家團結互助才能破案。
我覺得作為一名偵探,必須要沉著淡定,不能一看到屍體就落荒而逃,連看都不敢看一眼。別說是去調查了。除了有膽量,也要有細心,同樣要有思考能力和判斷力,這樣才能順利破案。就比如說第一集,它講的是一個醫院有很多得了一種不知道的怪病的人,警察準備去調查一下,可是什麼都沒查到。福爾摩斯就覺得不對勁,於是就讓柯小楠去查了一下。柯小楠敲敲屋頂,發現屋頂是空的。於是柯小楠就用力往上一推,發現裡面有氧氣和臭氧,於是把這一情況告訴了福爾摩斯。福爾摩斯看到了這些,就知道這些怪病人就是這個醫院的院長製造的。第二天,福爾摩斯把真相說了出來,院長頓時就傻了眼。所以說,破一個案子必須要像我前面說到的,大膽、沉著、淡定。如果沒有這幾樣,福爾摩斯是不可能破案的。
所以說,想當偵探的同學們,就必須得有前面那幾樣的優點,像我就不行,今天剛看完恐怖小說,連睡覺都不敢單獨睡了。不過媽媽說,膽量也是需要鍛鍊的,以後我的膽量會越來越大的。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書筆記5
老師曾經對我們說過:“要學習的不只是老師教給你們的知識,要從不同的書裡獲取更多的知識。”這句話很對。因為老師教給我們的東西彷彿像大海里的一滴水,我們要用書來獲得更多的知識。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福爾摩斯探案集》的書,這本書讓我明白了觀察使人進步。裡面的神探福爾摩斯很喜歡觀察,所以每次辦案都很準確。他不僅喜歡觀察,而且也愛思考。有一天,文章裡的“我”拿了一塊翻新過的手錶,讓他猜猜表的前主人是個什麼樣的人,他透過表上細微的劃痕和表的特徵推斷出表的主人是“我”的哥哥的。他辦過的案子估計三天三夜也講不完。
這就是我讀《福爾摩天斯探案集》後感,我覺得這本書讓我明白了觀察可以使人進步,認真觀察可以有更多的進步。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書筆記6
這是世界上最有名的偵探小說家阿·柯南道爾寫的著名小說。
這本書裡的故事,每個都驚險刺激。一個案件中又會隱藏在幕後的秘密,裡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頁,就會被裡面的故事情節所吸引住。我每次看這本書,至少要看一小時,有時媽媽叫吃飯了,我仍然愛不釋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爾摩斯寫得栩栩如生。他機智、勇敢、極富正義感,他破起案來精力過人,連睡覺都想著怎麼破案。他還有個特點就是特別擅長縝密的邏輯推理法,無論案子多麼複雜,只要他叼起菸斗,翹起二郎腿,閉上眼睛,轉動腦筋,所有的疑難問題,都會迎忍而解。
這本書裡的故事很多,比如:銀色馬、灰臉人、證券經紀人的書記員、不祥的信函、綠玉皇冠案、馬斯格雷夫禮典案……,其中我最喜歡綠玉皇冠案,因為這個故事雖然寫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還是寫他的兄弟之情,愛國之情。可他為什麼要去做小偷呢?原來,他生活在一個十分貧困的家庭裡,他一直過著有上一頓沒下一頓的日子,而且,他還有4個弟弟、7個妹妹和1個哥哥,他的母親早年過世,只有他父親在外面打工,一個月只能賺到三英鎊,如果讓他們吃好一點的東西,三個月才能吃一回,他為了讓全家人不捱餓,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愛國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綠玉皇冠後,心裡很內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為了自己而毀了國家的榮譽,這綠玉皇冠可是國家一級寶物啊!我還是去自首吧!最後,他選擇了正確的道路。我看了心裡十分感動。
同學們,還有許多福爾摩斯探案的故事等著你去看,趕快行動吧!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書筆記7
《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我用了三個多小時,也可以說是一口氣讀完了。其實我這次是第二次閱讀。每當我看到這本書時心裡就會產生去讀它的強烈願望。為什麼這本書會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愛這本書,它的許多章節我能完整複述。我記得在《演繹法》中,福爾摩斯初次與華生見面,就說他是從阿富汗來的,而福爾摩斯是這樣推理的:這位先生,具有醫務工作者的風度,但卻是一副軍人氣概。那麼,他顯然是個軍醫。他剛從熱帶回來,因為他臉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這就證明他剛剛大病初癒而且又歷盡艱辛。他的左臂受過傷,現在還有些不便。試問,一個英國軍醫在熱帶地方歷盡艱苦,而且手臂受過傷,這還能在什麼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幾句精闢的推理,讓事件如此的簡單。對,吸引我的其中就有這嚴密完美的推理。
我對福爾摩斯偵探的推理佩服的五體投地。在”勞瑞斯頓花園街的慘案“中,福爾摩斯的推論是:這是一件謀殺案。兇手是個男人,身高6英尺,正當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輛四輪馬車來的。這個兇手很可能臉色發紅,右手指甲比較長。而真兇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裡,現場任何一個蛛絲馬跡都不容錯過,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懸疑案件的真相層層被揭開。這精準的推理靠的又是什麼呢?福爾摩斯用心細如髮的觀察、敏銳的洞察力、豐富的知識、智慧頭腦的綜合,向我們展示了一個偵探的風采。在生活中,小錯不斷的我們又有何感想?我們常常不屑一顧。這就好像剛蓋的樓房柱子歪了,新裝的汽車少了幾個螺絲····雖然事小,但遲早會出問題。
這本書還讓我著迷的是作者的寫作方法。一個小笑話別人講的好笑,而我講出卻味道不同;同是案件,從作者筆下,則驚險、扣人心絃又引人入勝。
《福爾摩斯探案集》吸引我們的又何止這些?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書筆記8
今天,我讀完了《福爾摩斯探案集》。我覺得這本書很好看。
《福爾摩斯探案集》分成四部分:《血字的研究》《四簽名》《冒險史》《歸來記》福爾摩斯是個優秀的偵探,他是那麼的努力。從華生的觀察我們就清楚的知道,福爾摩斯所擁有的廣博的知識與破案經驗,是他透過不斷的學習,不斷地鑽研和不斷地實踐才使得自己有了驚人的偵探能力。他會因為案件沒有頭緒而徹夜不眠的分析問題,這種勤奮的精神正是我喜歡的。在他身上,我發現了許多閃光點,所以在為他解決的很多案子的同時,我更是受到啦很深的感染。
這本書真好看,我以後一定要向他學習這種精神的。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書筆記9
一本書能夠成為經典名作,一定包含了高超的藝術和透徹的人生道理。阿瑟·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探案集》之所以成功是因為阿瑟·柯南道爾成功的塑造了一個人物——一個反對迷信、懂得人生觀的“諮詢偵探”歇洛克·福爾摩斯。
德國大詩人歌德說過:“讀一本好書,就等於和一個高尚的人談話。”對的,當你在讀書的時候就走進了另一個人的心靈裡面,來感受某一些痛苦,甚至自己都像變成了這本書主人公一樣,給大家帶來酸甜苦辣。
《四簽名》是其中最為經典的一部,阿瑟·柯南道爾更是因為這一部而出名。主寫的是實的體現了財富慾望的空前膨脹所帶來的罪惡欲與虛無。一個個扣人心絃故事,寫了印度人並未履行諾言,引起了瓊諾贊·斯茂報仇的故事。
這個虛構的故事敲響了我們的警鐘。人類因為貪婪、食言、陰險狡詐等陰謀詭計來迫害大家,使大家心生憤慨,正義之士站出來維護我們的和平。故事提醒我以後不管做任何事都不要有私心,不輕易相信不明人士的任何鬼話。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書筆記10
我讀了《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後,體會到了福爾摩斯驚人的判斷能力,細緻的觀察能力以及超乎想像的推斷能力。但他的性格十分古怪,就連和他生活多年的華生也難以琢磨他的心裡到底在想些什麼?他的優點也很值得我們學習,總是觀察被別人忽視的蛛絲馬跡,最終證明是破案的關鍵。他總能把被掩蓋的真相,被誤導的思路,各種互不相干的奇怪現象,在層層推導下如碎片般拼接起來,形成一幅完整的影象。
最令我佩服的是機智的他在明處,而狡猾的罪犯在暗處,雙方你來我往,各顯神通,真可謂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書筆記11
清早,我和媽媽本來想坐倫敦的雙層公交車去牛津街轉道去格林威治天文臺,但路過貝克街時,卻遠遠地發現街上擠擠挨挨地站著一排在等待的人群。
這裡是貝克街,有那麼多人,那一定是福爾摩斯博物館。我也用起了福爾摩斯的推理大法。我們臨時決定先下車再說。湊近一看,果然是傳說中的貝克街221B。
貝克街221B,是大名鼎鼎的神探夏洛克?福爾摩斯和他的助手華生在倫敦的住處,也是他的工作室。這個地址只在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探案集》中出現,真實街道上是沒有的。在貝克街地鐵站前,還樹立著福爾摩斯叨著菸斗的塑像。世界上為名人、偉人設立紀念館、博物館的,多如牛毛,但為一個書中的人物建造博物館卻不多見,而像現在這樣在真實的貝克街建造一個小說中出現的地址,用百年一遇來形容一點也不誇張。
柯南?道爾創造出的神探——福爾摩斯,為什麼這麼受人愛戴呢?因為他判案如神,無往不利。在我看來,福爾摩斯一次次斷案成功的金鑰匙,就是對細節的掌控與他強大的推理能力。
在《血字的研究》中,福爾摩斯第一次遇到華生時,單憑握手就知道華生的身份——在阿富汗呆過的軍醫。華生很吃驚,因為他並沒有向福爾摩斯透露自己的身份。當時福爾摩斯笑了笑,將自己的判案方法娓娓道來:“具有醫務工作者的風度,但卻是一副軍人氣概。那麼,顯見他是個軍醫。他是剛從熱帶回來,因為他臉色黝黑,但是,從他手腕的面板黑白分明看來,這並不是他原來的膚色。他面容憔悴,這就清楚地說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歷盡了艱苦。他左臂受過傷,現在動作還有些僵硬不便。試問,一個英國的軍醫在熱帶地方歷盡艱苦,並且臂部負過傷,這能在什麼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華生打心底裡佩服福爾摩斯,每次當他把自己的推理過程講出來時,都會讓人茅塞頓開。
福爾摩斯總能對細節洞若燭火。他只要看一眼來人,就能判斷對方遇到了什麼事。第二次又透過華生的拖鞋知道華生最近感冒了,因為華生的拖鞋前有燒焦的痕跡,說明他在火爐邊烤過火,而一個正常人是不會讓自己在火爐邊待到鞋烤焦的,只有發燒感冒的人才會想辦法讓自己變熱一點。
當然,雖然說管中窺豹,從細節可以推測全域性,但是如果沒有深厚的知識作為支撐,也是沒有用的。就比如上面福爾摩斯與華生初次見面的情景,如果福爾摩斯不能將阿富汗氣候、軍人行為、醫生習慣等相關知識進行靈活運用,他還是不會知道華生是何方神聖的。
看來要想像福爾摩斯一樣斷案時神通廣大,不僅有善於發現細節的火眼金睛、擁有強大邏輯推理能力的大腦,還得有豐富的知識做堅強的後盾啊。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書筆記12
《福爾摩斯探案集》出自英國傑出的偵探小說家、劇作家——阿瑟﹒柯南道爾。小說的主人公是著名的歇洛克﹒福爾摩斯。福爾摩斯在作者的筆下顯得冷靜、勇敢、智慧超群,所以,這本書十分吸引我。
這個寒假,我已經把這本書讀完了。在這本書中,我認識了很多人物,有著名偵探福爾摩斯、華生醫生、摩斯坦小姐、其他偵探、瓊斯……
從這本小說中,我瞭解到了福爾摩斯喜歡裝扮成別人;他有時還不顧勞累地外出尋找線索;他觀察十分認真,能注意到細節,他的推理相當準確;它對化學方面很精通……
讀了這本小說,我還知道了有的人是為了別人而殺人的,有的人是因為復仇而犯罪的,有的人是偷盜犯,種種犯罪情況都會發生。而這些犯了罪的人都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因此,我們一定要好好做人,不能隨意害人、不能偷東西,更不能做強盜和殺人。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書筆記13
有一個人,他有細微的觀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長時間保持冷靜,他有驚人的思考力。他是誰?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他的觀察力已經上升為一種智慧的符號,你不要試圖欺騙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無所遁形。他是一個比罪犯本人還了解其犯罪過程的人。
讀完這本書,福爾摩斯——一個有著鷹鉤鼻、頭戴獵帽、身材消瘦、肩披風衣、口銜菸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腦海裡。小說作者:阿瑟·柯南道爾塑造的大偵探福爾摩斯,足智多謀,沉著冷靜,揭開了一個一個謎團,抓住了一個又一個兇手。那些離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絃的懸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書中有《波西米亞醜聞》《紅髮會》等十二篇小說。其中的一個案例引起了我想要敘述的慾望,它的情節異乎尋常的複雜,線索凌亂,此案便是《殺人的桔子核》。
在這個案子中,福爾摩斯仔細的觀察力,令我讚歎。有這樣一個細節,當時正值雨季,約翰·沃彭肖前來拜訪福爾摩斯,福爾摩斯根據粘在他鞋尖的泥土,準確地推斷出了這位客人所來的地方。在調查中,福爾摩斯認為這幾封信是重點,他圍繞著信展開調查,最後他根據“3K”推理出與“K”集團的一個犯罪團伙有關,他們經常殺人搶劫,並且在殺人之前總愛郵寄一些奇怪的物體……最後福爾摩斯憑藉一些不起眼的小細節,以敏銳的觀察和強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兇手。
俗話說:“天才在於積累,聰明在於勤奮。”我想福爾摩斯的非凡,在於他平日的勤奮,他一直研究偵探方面的科學和經驗,他能辨別140種菸灰,透過步伐大小知道兇手的年齡,透過刮痕可以看出兇手的指甲長短……任何蛛絲馬跡都成了他破案的關鍵。可見他觀察和推理能力是多麼強大。因而他才會在錯綜複雜的疑案中出奇制勝,成為一名家喻戶曉的神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