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房屋租賃合同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太原市房屋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太原市房屋租賃合同1
出租方: 承租方: 中介方: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房屋的座落、面積
1、甲方將其擁有的座落在太原市 出租給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共 。
二、租賃用途
1、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或該房屋所有權的相關證明。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三、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年租金計人民幣元(大寫: )。
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五、其它費用
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水、電、煤氣、電話費及其它相關發生費用,應自行負擔,按規定向甲方或有關部門交納。
七、轉租的規定
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
八、產權變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九、合同終止及解除的規定
1、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在期滿後壹日內將承租的房屋及設施在正常狀態下交還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諒解下,均視為放棄,任憑甲方處置,乙方決無異議。
2、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
十、乙方違約處理規定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未經甲方書在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天然氣)及其它有關物業管理費,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0.4%支付滯納金。逾期達兩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採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合同總租金2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兩倍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違約處理規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履行該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違約金以外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2、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關收回該房 屋的,甲方應按合同總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3、因甲方房屋權屬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對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進行賠償。
十二、免責條件
1、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水補。
十三、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太原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天緣地產一份。
房屋內傢俱及設施明細:
衣櫃 床 床頭櫃 梳妝檯 寫字檯 電視櫃 沙發 茶几 空調 洗衣機 電視 冰箱 調變解調器 液化氣罐 煤氣灶 抽油煙機 電腦 電視機頂盒 微波爐 椅子 餐桌 廚櫃
附加條件:
水指數: 電指數: 煤氣指數: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中介代理機構:太原市天緣地產經紀代理公司 電 話:
年月 日
太原市房屋租賃合同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
1、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在太原市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共平方米(含公用分攤面積)
二、租賃用途
1、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或該房屋所有權的相關證明。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的房屋僅作為
三、租賃期限及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1、租賃期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續租,則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該房屋每年租金為人民幣元
鑰匙交割:共 套 把。物業交割: 。 電錶: 。水錶:衛 ;廚 。煤氣(天然氣)表: 。有線: 物業:
十一、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 租承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見證方:
身份證號碼:
住(地)址:
電話號碼:
雙方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太原市房屋租賃合同3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見 證 方:
簽約日期: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房屋的坐落、面積及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在太原市 區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含公用分攤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由雙方在合同附件一中加以說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1、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或該房屋所有權的相關證明;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三、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二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年租金總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3%支付滯納金。
五、其他費用
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水、電、煤氣、電話費及其他相關發生費用,應自行負擔,按規定向甲方或有關部門交納。
六、房屋修繕和裝飾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因素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需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4、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七、轉租的規定
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
八、產權變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九、合同終止及解除的規定
1、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在期滿後壹日內將承租的房屋及設施在正常狀態下交還甲方,如有留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諒解下,均視為放棄,任憑甲方處,乙方絕無異議;
2、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
十、乙方違約處理規定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繳納水、電、煤氣(天然氣)及其他有關物業管理費,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0.4%支付滯納金;逾期達兩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採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合同總租金的2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兩倍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違約處理規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履行該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違約金以外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2、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合同總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3、因甲方房屋權屬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對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十二、免責條件
1、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如遇市政拆遷從通知下放後的對應房租出租方應退給承租方相應租賃費用;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太原仲裁委員會裁決;
3、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太原我愛我家房屋租賃換有限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見 證 人:
代表人(代理人):
雙方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太原市房屋租賃合同4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編號: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租賃房屋坐落在間數 、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質量 。
第二條 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 租金(大寫):
第四條 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第五條 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
第六條 租賃房屋的用途:
第七條 租賃房屋的維修:
出租人維修的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
承租人維修的範圍及費用負擔:
第八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範圍是: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
第九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第十條 定金(大寫) 元。 承租人在 前交給出租人。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裝置嚴重損壞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出租房屋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3、 第十二條 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滯納金。
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毀壞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