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社保承諾書4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用到承諾書的地方越來越多,承諾書在寫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如何寫一份恰當的承諾書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放棄社保承諾書4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放棄社保承諾書 篇1
本人在此承諾:
一:放棄參加社會保險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二:本人保證以後不以起訴或其他訴訟方式就參加社會保險問題政府和單位提出任何權利主張
三:本人承諾以上內容是本人真實意願,本人有能力承擔相
應法律後果。
承 諾 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住址:
放棄社保承諾書 篇2
如今越來越多的企業出現招工難的現象,但同時工人對自己的工作條件的要求也隨之提高,使得用人單位的用工成本也在增大,但這些情況不能透過逃避法定義務來減少,否則只會因小失大。
20xx年10月,張某到一家有限公司上班。在簽訂勞動合同的'當天,該公司要求張某出具一份書面承諾,承諾書中載明:張某自願放棄該公司為其繳納社會保險金,公司將社會保險金作為工資的組成部分,直接支付給張某。
張某本也不想交社保,作為一個外地打工者,社會保險交不交也無所謂,交了以後自己回老家工作了,又要轉,麻煩,並且還要從工資裡再扣幾百塊錢交社保,不如不交,拿到錢寄回老家才最實在,於是簽字確認了。
之後,雙方因工資調整問題發生爭議,張某打算從公司離職。公司認為,張某自願放棄公司為其繳納社會保險金,無權以此為由請求解除勞動合同。於是,那份承諾書被提上了桌面,公司說是張某自己不願意交,張某說是公司一開始就寫好的,讓簽字的,是公司不給交,各執一詞。
其實,根據《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系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該項義務不能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透過約定變更或者放棄。作為勞動者他的權利是可以放棄的,但是作為用人單位這是他的法定義務,是必須要履行的。
因此,用人單位不要為了規避勞動關係中的責任和義務,與勞動者簽訂放棄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承諾書”,或者與勞動者簽訂對工作中產生的傷亡不負責任的“免責條款”,因為這類條款違反了我國勞動法的強制性規定是無效的。如果最終走上法律途徑,勞動者的權利不會因簽訂這些條款而無效。
放棄社保承諾書 篇3
甲方:xxxx公司
乙方:xxx(員工姓名)
甲方同意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列出險種),因乙方考慮從工資中扣除個人承擔的繳交部分會影響工資收入,經雙方協商,乙方自願放棄甲方為乙方辦理社保,今後也不會向甲方提出此方面的要求。
特立此協議,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xxxx(簽章)
乙方:xxx(簽章)
20xx年x月x日
放棄社保承諾書 篇4
乙方(員工姓名):
甲方同意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1.養老保險費 2.醫療保險費;3.工傷保險費),因乙方考慮從工資中扣除個人承擔的繳交部分會影響工資收入,經雙方協商,乙方自願放棄甲方為乙方辦理社保,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人民幣壹佰元整作為乙方放棄社保的補償,今後不再向甲方提出此方面的要求。
特立此協議,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按印)
日期:日期:
自願放棄社會保險承諾書
我在機構工作期間,機構主動為我購買社會保險,但我由於個人原因事先提出,不要機構為我辦理各項社會保險及繳費手續,我也未提交相關個人資料,現作如下承諾: 在我與機構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及解除以後,我均不會就社會保險問題以任何方式對機構提出任何要求,也不會透過政府部門及司法機關實施對機構不利的行為。
員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