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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服裝加工合同

簡單服裝加工合同範本

合同,是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以及責任的法律性檔案。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簡單服裝加工合同範本”,歡迎大家閱讀,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簡單服裝加工合同範本篇1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條款:

一、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服裝加工所需場地、裝置、加工人員和管理人員;乙方提供訂單以及相關的所有原輔材料和製圖工具,進行技術指導和訂單質量跟蹤,乙方以最低保底加工費和計件加工費相結合的形式給付甲方加工費。

二、合作期限

壹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合同期滿,若雙方願意繼續合作,雙方須提前三個月洽談合作條款。

三、合作條件

(一)裝置:甲方確保現有裝置正常執行,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以後是否增加生產裝置完全有甲方自願,乙方不得以缺少某種裝置為由扣減加工費(附裝置請單)。

(二)乙方用甲方服裝加工生產線工人。

(三)合同簽訂當日付清第一月加工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四、生產安排

由乙方技師與甲方管理人員共同進行生產和質量管理,各負其責。()雙方依據訂單充分溝通、協商,合理安排生產計劃,甲方在不違背河南省天霖地工貿有限公司管理規定的情況下保證正常的生產時間,每天8個小時,每月26個工作日(國家法定節日正常休息)。

五、加工費用及結算方式

(一)加工費用:每批產品以雙方談妥的價格計算當月加工費。最低保底加工費月人均 元。當月加工費低於保底加工費時,按照保底加工費結算。

當月水電費用由乙方負擔。

(二)結算方式:先付款後加工。乙方應於每月 日前支付上半月的保底加工費。 日前支付下半月保底加工費。月底統算後支付當月實際加工費。

六、質量要求

(一)乙方負責生產工藝的編排、人員分工、前後道人員配比等,甲方必須按乙方要求配合好生產過程中各環節的質量管理和生產管理,確保成品質量和乙方材料的合理利用。材料的合理損耗由雙方共同確定,超損耗部分,分析原因,劃清責任,由雙方協商解決。

(二)乙方派駐2-4名男性技術人員指導生產,在甲方場地驗收產品質量,甲方提供必要的倉儲場地。甲方按標準檢測包裝,出貨前乙方發現產品不合格,甲方無條件進行返修,直至合格。經乙方檢驗合格的成品,出甲方加工現場後出現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七、違約責任

乙方超過雙方約定的結算日沒有及時結算(法定節日順延),滿七個工作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承擔相當於當月加工費等額的違約金,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材料或成品。雙方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支付當月加工費等額的違約金(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八、其 他

甲方為乙方人員辦理有關出入手續,乙方人員要服從甲方管理,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九、所加工產品不得用於出口

十、協議期滿後,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續簽的權利。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未盡事宜,合同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服裝加工合同範本篇2

定作方: 簽訂地點:

合同編號:

承攬方:有限公司 簽訂時間:

一、定作物品名稱、單價、計量單位、數量、金額、備註:

二、定作物的質量標準:

承攬方經定作方確認服裝款式、面料小樣、尺寸標準及標誌等(附樣),在 天內完成面料備料及實樣製作。並將完整樣品交定作方確認簽字(蓋章),如有改進意見,應書面通知承攬方,並以此作為定作物驗收時的質量依據。

三、交貨期限、方式、地點及運輸費用:

承攬方按照定作方統計的規格進行製作,並在數量全部到齊後,於20  年 月 日前交貨,服裝製作完成後由 承攬方 方負責(送)貨至 定作方指定地點 (地點),所需費用由 承攬方承擔。

四、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按確認樣品及改進意見為驗收標準,允許國標尺寸公差壹公分及色差壹級內。如有質量問題定作方應在收到定作物後柒天內以書面形式向承攬方提出。

五、結算方式與期限:

簽訂合同後,承攬方開具發票,定作方首先付50%貨款__________元給承攬方,所有貨品交付定作方驗收後結算剩餘的50%___________元。結算均採用 轉賬 方式.

六、包裝標準、隨貨備品、配件:

內用防塵袋,外用紙箱包裝,免回收包裝袋,隨貨配送一定數量的備品(拉鍊、鈕釦、銬扣、配色線和其它 )。

七、違約責任:

如有違約,違約方責任自負,凡屬承攬方質量原因,均有承攬方負責調換與修理,承攬方不能交付定作物,向定作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額的萬分之五/天的違約金。定作方逾期支付定作物品款項,按逾期未支付部分的款額的萬分之五/天償付約金。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移交人民法院解決。

八、其他約定事項:

九、本合同壹式四份,定作方持二份,承攬方持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定作方: 承攬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簡單服裝加工合同範本篇3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定作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信、互利、公平、公開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加工成品

品名: 貨號:

顏色: 尺碼:

第二條 服裝數量

1、計量單位:

2、數量: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具體見下:

材料名稱數量質量:

提供日期:

第四條 服裝質量

加工成品質量按甲方提供的樣衣或工藝單執行,樣衣由甲方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樣衣、工藝單作為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裝款式(樣衣或圖片)、標誌圖案等圖樣的技術資料。

2、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和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2天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答覆,乙方有權停止工作,並在2內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3、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服裝款式、圖紙等技術資料進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洩漏任何相關資料,也不得在甲方訂單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料自行加工、銷售。

4、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裝樣品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第六條 報酬

1、加工單價:

2、總金額(元):

第七條 包裝方式

內用 ,外用 包裝,包裝費由__方承擔。

第八條 服裝交付

1、交貨地:

2、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第九條 服裝驗收

1.驗收期間:

2、認真核對貨物的品名、款號、數量、嘜頭,準確無誤後方可抽樣。

3.驗收方式:產品按30%抽檢,抽樣標準為:隨機。

4、驗收標準:與樣衣款式、做工一致驗收包括:商品的外觀質量、規格、數量、包裝、內在質量、標識等專案進行檢驗和檢測。根據貨物實際情況,以驗收標準為依據判定合格與否。

6、經首次檢驗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內通知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返修。

7、對於乙方返修後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驗收標準再次檢驗,對於再次檢驗,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處理,並從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加工費用中扣除不合格產品的成本價格。

第十條 定金/預付貨款

(1)甲方應於_年_月_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雙倍返還定金。

(2)甲方應於_年_月_日前向乙方交付預付款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可以請求返還;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

第十一條 報酬結算

付款期限:甲方應於驗收無誤收貨之日起_日內,一次性付清合同約定的全部款項。

第十二條 留置權

如甲方未支付價款,在雙方沒有例外約定時,乙方對完成的服裝享有留置權。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製作中途未經過雙發同意,私自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中途廢止合同,償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50%的違約金。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甲方應當償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4)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甲方超過領取期限15日不領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甲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乙甲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甲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為外發加工總費用的10%/天。未經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權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10%。

(6)由於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7)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調換,補齊的,由乙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9)擅自調換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甲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於_ 年 _ 月_ 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乙方和甲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服裝加工合同範本篇4

服裝加工承攬合同:

承攬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

│品名   │規格   │單位    │數量     │備註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專案,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專案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給付預付款。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可以請求返還。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5、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6、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7、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8、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9、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3、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5、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6、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

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如經簽證或公證,則應送簽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蓋章):_________       承攬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