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校園管理的通告
關於校園管理的通告1
各中小學、幼兒園,市少年宮,民辦教育機構:
近段時間以來,全國多處接連發生針對普通民眾的暴力恐怖襲擊事件,學校是人員密集場所,學生及幼兒的防範能力較弱,學校門衛保安是學校安全的第一道防線,是師生安全的重要保障。為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維護學校穩定和校園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秩序,確保學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學校門衛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門衛安全管理工作。各學校要進一步明確主管學校門衛和校門口安全管理的領導幹部及其責任,健全門衛值班、巡查、出入人員登記、交接班和領導帶班等各項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各學校應聘請專職保安人員擔任門衛,對責任心不強、年齡偏大、不能堅守崗位的`門衛,要堅決予以調整。
二、加強門衛安保工作的規範化。保安在校期間,要統一著裝,不得做與校園安保工作無關的事情。學校上下學期間,至少要有2名保安在校門口站立值勤,執勤時,要將橡皮警棍、盾牌或鋼叉等保安器械隨身攜帶,並嚴密監控校門口周邊動向,及時有效疏導校門口交通,做好必要的防護措施,確保師生安全。學生在校期間,要定期進行校內及周邊巡查,發現可疑情況或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
三、嚴格外來人員進出校園。外來人員進入學校,門衛要進行登記,認真查驗相關證件,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並由門衛電話聯絡被訪人,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否則一律不得入校。家長要把物品送給學生時,門衛將物品登記,並聯系班主任來取。家長要進校找自己的孩子,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陪同並登記後進入。
四、完善學生上學、放學期間值守制度。各學校要確定每天值班領導、值班人員,學生上學、放學期間,校門口必須要有學校領導帶班、教師值班、保安或門衛巡查,學生進校、出校完畢,應及時關閉大門。各學校要加強警校共建,主動與交警部門和當地派出所聯絡,堅持開展“交警護學崗”活動,在學校門口一定範圍內設立車輛讓行和禁止停放車輛等交通警示標誌,進一步改善學校周邊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隱患。
五、完善門衛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各學校要制定學校門衛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並定期開展演練;要抓好門衛的崗位培訓,進一步加強門衛的理論和技能學習,提高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能力,確保遇險時能有效應急。門衛要對校門口及其周邊各種情況保持高度警惕,一旦發生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報告值班領導。
六、加強門衛管理的監督檢查。各校要定期對本校的門衛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定期進行考核、督查、談話及培訓。區教育局將對各校門衛工作定期進行明查暗訪,對門衛設定不規範、門衛制度不健全的學校將責令整改,整改後仍然存在問題的予以通報批評。
**區教育局辦公室、安保科
20xx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