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行車安全通告
校園行車安全通告1
各單位、各部門:
為進一步規範校園交通秩序,迎接20xx級新生入學營造一個安全有序的校園環境,根據學校校園交通安全秩序管理規定,現將有關要求通告如下:
1、學校公車和教職員工自備車一律憑保衛處頒發的《車輛出入證》和通行感應卡進出校門;長期送貨車輛、學生自備車憑《臨時通行證》進校;執行公務的特種車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郵政車、工程搶修車等)需主動向門衛說明情況,徵得同意後方可入校,並遵守學校有關交通管理規定;其他外來車輛必須經過允許和登記後方能入校。
2、我校教職員工新購車輛請及時持有關證件到保衛處辦理《車輛出入證》和通行感應卡,並請將《車輛出入證》擺放在擋風玻璃下方以便查驗,特別是進出校園和在校園內停放時務必放在車內顯眼位置。長期送貨車輛、學生自備車主請憑學校關係單位證明和個人有關證件到保衛處辦理《臨時通行證》。
3、進入辦公區和教學區的機動車必須停放在劃定的機動車車位內,附近停車位不足需要臨時停車時,也應靠邊停放,不得影響正常的通行,特別是不得停放在消防通道上。家屬區內停車應互相禮讓。
4、機動車輛在校內行駛時應嚴格按照交通標識行車,嚴禁鳴笛、超車、急轉彎、闖禁和高速行駛。
5、摩托車、電動車及腳踏車應有序停放在指定的區域,嚴禁在通道、門廳、各樓棟的進出口以及其他任何影響通行和校園環境的地方停放,嚴禁佔用機動車車位。
6、嚴禁駕駛無證、無牌、非法改裝的摩托車和電動車在校園內行駛。
7、請各單位、各部門利用開會時間向全體師生員工傳達《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秩序管理規定》(桂電[20xx]46號)精神。
8、保衛處將組織力量,在交警和學校有關部門的配合下,不定期對發生在校園主要道路、辦公樓、教學樓和生活園區附近的違章違停現象進行現場管理和處置。對違章違停及車內無我校《車輛出入證》的機動車將予以貼單和鎖車處置。
希望各單位、各部門和全體師生員工積極行動起來,主動配合學校管理工作,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從現在做起,為營造一個安全、有序的`校園環境做出不懈地努力。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保衛處
年九月十日
校園行車安全通告2
各位師生員工:
為了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避免交通事故和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根據學院的工作要求,現對校園交通管理做如下通告:
一、15棟學生宿舍一樓停車場已建成並投入使用,要求居住在16—22棟學生宿舍區擁有各類摩托車、電動助力車的學生將車輛集中停放在15棟學生宿舍一樓停車場。
二、學院定於20xx年11月6日下午15時開始對16—22棟學生宿舍區各出入口實行封閉管理,未經值班人員同意禁止通行。請廣大師生員工遵守規定,自覺從人行天橋出入。
三、校園道路交通限速15公里/小時,嚴禁超載超速行駛。
四、請各位師生員工將腳踏車、摩托車和電動助力車停放在指定停車位置,不得侵佔校道,不得亂停亂放。
生命高於一切,安全重於泰山,請廣大師生員工積極支援配合。
保 衛 處
年十一月五日
校園行車安全通告3
各系各部門:
我校新生於9月11日報到,當日校園內車多人多,交通十分擁擠。為做好校園內車輛交通疏導工作,確保新生報到工作順利進行,特通告如下:
1.當日校園內實行單向進出,即所有車輛從大門進,經車隊前→實驗樓後面→學生公寓後面→邊門出。
2.教職工車輛請在學校指定的停車場停放,任何人不得在環形路路邊停放車輛。教學樓負一樓因發放服裝不能停放車輛。
3.教職工上班車輛在校內停放好後,沒有特殊情況不要在校園內行駛。車輛一律從邊門出或聽從工作人員指揮。
請遵照執行,謝謝配合。
保衛處
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