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孩子聽音樂的方式
音樂能以動聽悅耳的音響激發孩子的情感,陶冶孩子的心靈,而且以其神奇的魅力,開發孩子的智力。經常接觸音樂的孩子有著比較豐富的感情世界,他們更善於理解人,更能迅速地大量地接受新的事物。
但是,作為孩子精神乳汁的音樂,如果用之不當,將對孩子不利。怎樣給孩子聽音樂呢?
父母在給孩子聽音樂時,要儘可能選擇一些優美單純的樂曲給孩子聽。如配器簡單的音樂小品,兒童歌曲,或是小提琴、鋼琴等樂曲。在播放樂曲時,家長要適當控制音量和高低音,由於樂曲是以低中高音共同組成的,過量的低音能破壞音樂的平衡,並導致孩子聽覺器官對高音的遲鈍。因此,給孩子聽音樂,應根據樂曲的不同高低音加以適當的選擇。家長還必須合理控制孩子聽音樂的時間,以不造成孩子聽覺上的疲勞為原則。
用音樂開發孩子的智力,父母應注意按孩子的心理發展規律給孩子聽音樂。孩子出生兩個月時,就能向聲源處轉頭。五個月,就能對音樂表現出明顯的情緒並配合音樂擺動四肢。可見,孩子出生後,家長就可以給孩子聽些悅耳的樂曲了。孩子五個月時,家長即可給孩子進行有步驟、有目的的欣賞了。如讓孩子反覆聽某一樂曲,以增強孩子的音樂記憶力。孩子一週歲後就能分辨出兩種不同音高、音強的聲音。這時,父母可選擇一些音域更寬的樂曲,或有截然不同的音色演奏的樂曲給孩子聽。三週歲的.孩子思維聯想能力開始萌芽。這時,家長應更多地給孩子聽些適合他欣賞的兒童樂曲,並運用歌詞、故事幫助孩子理解感受音樂。
家長要善於用音樂調節孩子的情緒,從而使孩子的興奮抑制過程獲得平衡。如孩子早上起床,尚處於抑制狀態,這時應讓孩子聽些節奏感強的樂曲,使孩子的精神過渡到興奮狀態。在孩子累了需要休息的時候,應讓孩子聽些節奏緩慢的音樂,或者不讓他聽音樂以免使孩子過度興奮。
還有很多父母給孩子聽音樂,總習慣於用錄音機或唱機,認為錄音機和唱機放出的音樂優美動聽。但是錄音機和唱機放出的音樂還缺乏孩子所需要的感情,所以,家長應經常自己唱歌給孩子聽。
給孩子聽音樂時,家長還可以有意識地把音樂中的旋律節奏同孩子的動作結合起來。如可以用音樂伴著孩子說話、畫畫、玩玩具等。總之,把音樂同孩子的活動結合起來,對加強孩子動作的節奏感是十分有益的。
音樂的基本要素
音樂基本要素:音樂的基本要素是指構成音樂的各種元素,包括音的高低,音的長短,音的強弱和音色。由這些基本要素相互結合,形成音樂的常用的“形式要素”,例如:曲調,節奏,和聲,以及力度,速度,調式,曲式,織體,音色等。構成音樂家的形式要素,就是音樂的表現手段。音樂的最基本要素是旋律和節奏。
1、曲調:曲調也稱旋律。高低起伏的樂音按一定的節奏有秩序地橫向組織起來,就形成曲調。曲調是音樂形式中最重要的表現手段,是音樂的本質,是音樂的決定性因素。曲調的進行方向是變幻無窮的,基本的進行方向有三種:“水平進行”、“上行”和“下行”。相同音的進行方向稱水平進行;由低音向高音方向進行稱上行;由高音向低音方向進行稱下行。曲調的常見進行方式有:“同音反覆”、“級進”和“跳進”。依音階的相鄰音進行稱為級進,三度的跳進稱小跳,四度和四度以上的跳進稱大跳。
2、節奏:音樂的節奏是指音樂運動中音的長短和強弱。音樂的節奏常被比喻為音樂的骨架。節拍是音樂中的重拍和弱拍週期性地、有規律地重複進行。我國傳統音樂稱節拍為“板眼”,“板”相當於強拍;“眼”相當於次強拍(中眼)或弱拍。
3、和聲:和聲包括“和絃”及“和聲進行”。和絃通常是由三個或三個以上的樂音按一定的法則縱向(同時)重疊而形成的音響組合。和絃的橫向組織就是和聲進行。和聲有明顯的濃、淡、厚、薄的色彩作用;還有構成分句、分樂段和終止樂曲的作用。
4、力度:音樂中音的強弱程度。
5、速度:音樂進行的快慢。
6、調式:音樂中使用的音按一定的關係連線起來,這些音以一個音為中心(主音)構成一個體系,就叫調式。如大調式、小調式、我國的五聲調式等。調式中的各音,從主音開始自低到高排列起來即構成音階。
7、曲式:音樂的橫向組織結構。
8、織體:多聲音樂作品中各聲部的組合形態。(包括縱向結合和橫向結合關係)。
9、音色:音色有人聲音色和樂器音色之分。在人聲音色中又可分童聲、女聲、男聲等。樂器音色的區別更是多種多樣。在音樂中,有時只用單一音色,有時又使用混合音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