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範文
申請人:張三王五,女,漢族,1972年12月30日生,住濟南市小區九區4號樓501室。
代理人:楊凱山東泉舜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國家強,男,魯1111111別克牌車輛所有人,住濟南市222222222號。
請求事項
請求對車牌號為魯1111111的車輛依法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予以查封、扣押。保全額為70000元(大寫柒萬元整)。
事實和理由
2010年12月16日,書生駕駛被申請人所有的魯1111111別克牌機動車行至文件路派出所路口處時與申請人發生交通事故,申請人受傷住院治療,因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申請人需依法索賠,為防止被申請人逃避債務,保障申請人的權利在判決後得到實現,現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申請人特向貴院提出申請,請立即查封被申請人上列財產。
望貴院批准。
此致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二○XX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