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賓遜漂流記》讀書筆記範文
古人說,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今年寒假爸爸幫我買了一本《魯賓遜漂流記》。我覺得這本書寫的非常有趣,我讀了深有感受。
這本書的作者是笛福,他是英國作家,生於倫敦。他1719年發表了第一部小說《魯賓遜漂流記》。顧名思義這本書的主人公是魯賓遜。1632年,他出生在英國約克市一箇中產階級的家庭。他的父親是德國不萊梅人,他的母親美麗又善良,是當地一戶富裕人家的女兒。他有兩個哥哥,大哥是駐守在弗蘭德步兵團的中校軍官,後來,在英國和西班牙的敦克爾戰役中犧牲,二哥在我很小的時候便離家而去,後來一直下落不明。
魯賓遜很小的時候腦子裡就充滿了闖蕩世界和冒險的.念頭,1650年他的一位朋友縱容他一起去倫敦,但是他沒有和爸媽商量,在1651年9月1日登上了一艘去倫敦的船隻,剛出河口就遇上了大風暴,航行6天后我們逆向而行,第8天早晨他們到了一個小島上最後只有魯賓遜一個人活了下來,他開始了28年的島上之旅,在一次偶然他救了一個奴隸,因為是星期五救得所以得名為星期五,由此可見他是一個多麼善良的人啊。從此他們兩相依為命,以孤島上的獵物為生,他用木頭做了一個屋子,由此可見,他是一個多麼敢於創新的人啊。他經過28年的等待終於回國了。
他給我的感想是:我們要做一個幹以創新,善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