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關於山西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政策有變
山西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政策已經出臺。今日,記者採訪了從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高考處副處調研員任二玲,瞭解到,藝術類專業考試一些政策有所變化,請廣大考生和家長注意。
全省普通高校藝術類美術、音樂、舞蹈等專業的考試工作,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省招考中心)統一組織實施(以下簡稱省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等專業的考試工作由省屬高校聯合組織專業考試(以下簡稱省聯考)。
原來省聯考的表演、書法學改為省統考;音樂專業的聽寫原來佔總成績的.10%,現在調整為14%,樂理、視唱由原來各佔10%調整為各佔8%;舞蹈專業,原來的音樂即興與命題即興考核現在合併為音樂命題即興表演,佔總成績的30%,基本功考核由原來的30%調整為40%,自選舞蹈表演由原來的25%調整為30%。
另外,今年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均不允許化妝,否則不能參加考試。播音與主持藝術考試增加了新聞播讀考核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