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___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勞動法規和________市私營企業勞動治理實施辦法,結合本公司經營的具體所需今制訂此勞動合同書。
雙方根據“同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同意聘請____________先生/小姐/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____________公司合同工,職位____________,負責工作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有效期為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勞動合同期滿,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可續簽合同。
二、職責要求:
(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視和指揮,按其職位要求及公司的制度,努力做好工作。
(2)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必須按《公司員工手冊》的全部內容和條款,嚴守公司規章制度。
(4)乙方每週六天工作制,天天工作時間由甲方安排,當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甲方需補償相應的假期。
三、勞動報酬:
(1)固定工資____元/月
(2)績效工資____元/月
(3)補貼共____元/月
(4)提成獎金:完成核定月度銷售任務部分,可獲獎金____元。超出月度銷售任務部分,提成____元。
(5)完成年銷售任務(月度銷售任務x12),於農歷新年前,可獲年終獎金。
(6)所得稅或個人收進調節稅由乙方負擔。
(7)按公司經營情況及員工對業務熟練程度,工作所業績,在適當時間考慮調整職位及薪酬。
(8)甲方每月5日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9)所轄的職員聘用、調動、解僱均須以書面形式知會公司並徵得公司同意。
(10)簽約起,若未滿一年可按比例執行。
四、福利及勞動保險:
(1)員工服務滿一年,可依下列規定給予帶薪年假:
a。工作滿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每年5日
b。工作滿三年以上未滿五年者:每年10日
c。工作滿五年以上未滿十年者:每年14日
d。工作滿十年以上者,每滿一年遞增一日,但總數不超過30日。
(2)乙方享有國家法定公眾假期,如因業務需要在法定假日不能休假,可由甲方安排在該法定假日前後六十天內補放。
(3)乙方因病,實行計劃生養,分娩及婚事、喪事等,按本公司制定的具體辦法處理。
(4)乙方請事假,須有正當理由及以書面申請和經有關部分主管批准方為有效,甲方不發給事假期間的薪酬。
(5)因公傷殘、死亡,則按公司購買的有關保險規定及本公司制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6)社會勞動保險條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乙方自行解決當值時的工作餐。
五、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1)合同期屆滿即告終止。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如甲方因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經營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作任何補償,同時也取消年終獎金。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貿易秘密,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3、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連續2個月未能完成月度銷售任務。
5、不按公司規定的銷售方式及違反公司的核定價格進行銷售活動。
6、藉故不參與公司的大型對外活動,不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工作分歧作,損人利已。
7、對外的銷售活動中故意損害公司的'形象,私自向客戶提出公司合約外的任何個人要求。
8、兼任公司外的任何職務及銷售公司外的任何產品。
9、不按公司制度定期以書面形式向直屬上司如實彙報工作,弄虛作假。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確實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若甲方因不可預見的意外因素,造成嚴重財政困難時的正常裁員,可單方面終止合同,一旦意外因素得到克服,財政狀況好轉而需要增員時,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
(4)勞動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
七、本合約期滿,假如雙方續約,則應另行協商確定續約的條件和支付,以及乙方的工作職責和目標。
八。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九。乙方非依據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情況外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須以十天薪酬為代通知金,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賠償責任。
乙方承擔的賠償責任的範圍包括:
(1)甲方為招收錄用乙方而直接支付的用度。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教育、培訓用度。
(3)對甲方的生產、經營和工作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及其附件中約定的其他賠償用度。
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可依約追究其違約責任。
十、保密和不競爭
(1)所有因履行本合同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或表露或由乙方從甲方獲得的技術和貿易秘密,包括甲方的供給商、客戶關係、營銷方法和銷售組織等,均屬保密範疇,乙方承擔保密義務並保證不會將它們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2)在本公司期內或續約期內,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參與與甲方業務有競爭關係的業務或組織。作為甲方支付約滿酬金的代價,乙方在本合同期滿後一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與甲方業務競爭。
十一、乙方辭職經甲方批准後或被甲方解僱者,應將公司的一切物品、證件、檔案及有關資料及其影印件交回公司,方可辦理離職手續。乙方應以甲方的信譽及利益為重,不得對外洩漏業務上的機密,以及從事有害甲方聲譽及業務進展的事項。如乙方給予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工作遭受破壞,乙方應承擔賠償的責任及應負法律的責任。
十二、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為本合同的附屬檔案,與本合同有同等約束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因本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應將爭議提交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 乙方(簽署)
蓋章: 員工姓名(正楷)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