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學二年級音樂上冊教學計劃
一、指導思想:
小學音樂教育是基礎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實施美育的重要途徑,它既可以陶冶學生的思想情操、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又可以提高學生的文化修養和審美能力,同時對增進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又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教學分析:
二年級學生已有了一年音樂學習,對音樂有了初步的感知。所以,在本學期在教學中應繼續注意以下幾點的實施:
愉悅性:在教學過程中,不論是歌曲的學唱、樂理知識的學習,都要使學生學的快樂。使他們能興致勃勃,主動積極地投入感受音樂、理解音樂、表現音樂以及創造音樂的活動中去。
藝術性:我們在教學中要透過藝術形象來喚起學生對美的共鳴與追求,從而進行審美教育和品德教育。
本學期在上課同時要注意加強鞏固音高概念、鞏固學生對音的高低、強弱、長短的感覺。使學生在學習過程中逐漸累積樂理知識。教材中的律動和舞蹈較多,應注意引導學生自編動作、節奏甚至歌詞,發展學生身體的協調能力和自編能力。為今後學習打下堅實基礎。
三、教學目的:
1、豐富情感體驗,培養對生活的積極樂觀態度。
透過音樂學習,使學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薰陶,在潛移默化中建立起對親人、對他人、對人類、對一切美好事物的摯愛之情,進而養成對生活的積極樂觀態度和對美好未來的嚮往與追求。
2、培養音樂興趣,樹立終身學習的願望。
透過各種有效的途徑和方式引導學生走進音樂,在親自參與音樂活動的過程中喜愛音樂,掌握音樂基礎知識和初步技能,逐步養成鑑賞音樂的良好習慣,為終身愛好音樂奠定基礎。
3、提高音樂審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透過對音樂作品情緒、格調、思想傾向、人文內涵的感受和理解,培養學生鑑賞和評價的能力,養成健康向上的'審美情趣,使學生在真善美的音樂藝術世界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4、培養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精神。
透過音樂作品中所表現的對祖國山河、人民、歷史文化和社會發展的讚美和歌頌,培養學生的愛國主義情懷,在音樂實踐活動中,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寬容理解、互相尊重、共同合作的意識和集體主義精神。
5、尊重藝術、理解多元文化。
尊重藝術家的創造勞動、尊重藝術作品,養成良好的欣賞藝術的習慣,透過學習不同國家、不同民族、不同時代的作品,感知音樂中的民族風格和情感,瞭解不同民族的音樂傳統,熱愛中化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音樂。
四、教學內容與基本要求:
1、能夠用自然的聲音,按節奏和曲調有表情獨唱或參與齊唱,能背唱2~4首歌。
2、學唱簡單的歌譜,培養視譜能力。
3、體驗不同情緒的音樂,能夠自然流露出相應表情或做出體態反應。
4、聆聽兒歌、童謠、進行曲和舞曲,能夠透過模唱、打擊樂對所聽音樂做出反應,創編舞蹈動作。
5、能夠用打擊樂器或自尋音源探索聲音的強弱、音色長短和高低。
6、能夠認真傾聽音樂,會運用線條、色塊、圖形記錄聲音或音樂,表現樂曲表達的情緒。